《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5年修订)》发布
2015-07-09
3月10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联合发布《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5年修订)》,自4月10日起施行,2011年12月24日发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同时废止。《目录》规定了鼓励类、限制类、禁止类领域,对于外商投资鼓励类项目,可以享受进口设备免关税等优惠政策,西部地区的鼓励类项目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鼓励类项目中包括:环保型印刷油墨、环保型芳烃油生产;塑料软包装新技术、新产品(高阻隔、多功能膜及原料)开发与生产;楞高0.75毫米及以下的轻型瓦楞纸板及纸箱设备制造;单张纸多色胶印机(幅宽≥750毫米,印刷速度:单面多色≥16000张/小时,双面多色≥13000张/小时)制造;单幅单纸路卷筒纸平版印刷机印刷速度大于75000对开张/小时(787毫米×880毫米)、双幅单纸路卷筒纸平版印刷机印刷速度大于170000对开张/小时(787毫米×880毫米)、商业卷筒纸平版印刷机印刷速度大于50000对开张/小时(787毫米×880毫米)制造;多色宽幅柔性版印刷机(印刷宽度≥1300毫米,印刷速度≥350米/秒),喷墨数字印刷机(出版用:印刷速度≥150米/分,分辨率≥600dpi;包装用:印刷速度≥30米/分,分辨率≥1000dpi;可变数据用:印刷速度≥100米/分,分辨率≥300dpi)制造;计算机墨色预调、墨色遥控、水墨速度跟踪、印品质量自动检测和跟踪系统、无轴传动技术、速度在75000张/小时的高速自动接纸机、给纸机和可以自动遥控调节的高速折页机、自动套印系统、冷却装置、加硅系统、调偏装置等制造。
此外,限制类项目中包括出版物印刷(中方控股),禁止类项目中包括图书、报纸、期刊的出版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