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圆了我的文学梦
2015-07-08沈石溪
沈石溪
我的少年时代是在上海一条狭窄拥挤的弄堂里度过的。上海人满为患,自然就没有动物的生存空间,尽管如此,我孩提时还是养过不少小动物——蟋蟀、麻雀、蝈蝈、金鱼、蝌蚪、小鸡、白兔……它们对我来说,不仅仅是有生命的玩具;我望着被囚禁在器皿中的小可怜,为它们受我的保护,为我自己有能力主宰它们的命运,情不自禁地产生一种得意和骄傲。我是个天生有点儿腼腆的孩子,身体孱弱,在家庭、学校和小伙伴中,不是被忽视就是遭欺负,而在我所圈养的小动物面前,我却能扮演随心所欲的强者角色。我比周围的小伙伴更酷爱养小动物,现在检讨起来,大概在潜意识中是想弥补一种心理缺憾。
那时,我阿婆(奶奶)还活着,她老人家是位虔诚的佛教徒,她每每见我将小动物玩弄于股掌之间,便会迈动粽子似的一双小脚,颤巍巍走到我面前正色地说:“小心别弄坏了它们,它们也是一条命,前世说不定还是人投胎变的哩。人是不兴做坏事的,谁今生作了孽,阎罗王就让他来世变只蟋蟀。”我小小年纪听了这番教诲心里未免打鼓,我觉得自己虽然在家受父母训斥,在学校受老师指责,总比这些关在器皿中的小动物要活得好些。于是,碰到能做用针头刺破人家自行车胎,或用白水泥堵住人家房门锁眼这类很够刺激的坏事的机会,我就咬着牙自动放弃了,为的是来世不变成蟋蟀。
我九岁时,也不知中了什么邪,极想养一条猎狗。我想象我的猎狗长着黑白相问的毛色,起名叫花旋风,比梁山好汉李逵的外号“黑旋风”更响亮。我想象警察遇到一桩凶杀案破不了,是我的花旋风追踪气味,搜捕到了坏蛋。我想象有两个流氓包围我,要剥掉我身上仅有的一件毛衣,俗称剥猪猡,花旋风勇猛地朝流氓扑跃过去……再美丽的幻想也代替不了现实。现实是,上海不准随便养狗。即使允许养狗,正值三年自然灾害,养活人尚且不易,谈何养狗!父母没钱也没兴趣来满足我这个纯属孩子气的奢望。但少年内心的渴望是很难被湮灭的,买不起狗,我就花两角钱买了只小鸭子,发誓要把小鸭子培养成真正的猎犬。小鸭子没有伴,很孤独,就整天围着我转,我远远地打一声呼哨,它就蹒跚地跑过来了,活像一条能辨识主人并和主人亲近的狗。我着手训练它的嗅觉跟踪,我将一条小鱼在它扁平的鸭嘴前悠晃两下,然后藏进瓶瓶罐罐组合的破烂堆里。小鸭子被饥饿催逼着,毛茸茸的脑袋一伸一缩作嗅闻状,慢慢接近破烂堆,用蹼掌在瓶瓶罐罐之间扒抓,竟然把小鱼翻出来并啄食掉了。我心里乐开了花。当然,它毕竟是小鸭子,我把小鱼稍稍藏得远些或藏得严实些,它就无能为力了。改变动物的品性,也绝非一个九岁的孩子所能完成。但我并不气馁,一次又一次地趴在它面前,嘴里“汪汪汪”发出狗吠声,给它做榜样做示范,企盼它能改变嗓音……后来,小鸭子病死了,我用只小木匣装殓了它,埋在街心花园,还用小木片做了块墓碑,认真地写上:鸭子猎犬花旋风之墓。
这也许可以称得上是我用透明的童心写就的第一篇动物小说。
说来也奇怪,我最近几年所写的好几篇动物小说都是围绕着改变动物品性这个命题来结构故事的。例如在中篇小说《牝狼》中,白莎为使半狗半狼的儿子变成纯粹的狼而奋斗;中篇小说《红奶羊》中,母羊先试图改变小狼崽的食谱,后又努力扭转羊儿惧怕狼的本性;长篇小说《狼王梦》中,母狼紫岚耗费大量心血,企图使狼儿克服自卑等等。我自己觉得这和我童年期想把一只小鸭子训养成猎狗有着某种联系。这也许是一种创作情结,也许是年纪大了,爱追忆往事,想圆孩提时没做完的梦。
1968年我初中毕业,正赶上“文化大革命”时的上山下乡运动。当时我们这批知青有黑龙江、吉林、安徽、江西、贵州、云南七个去向可供选择。我报名去了云南,唯一的理由是:云南是动物王国,我想养一条真正的猎犬。命运成全了我。我在西双版纳—个寨子插队落户,并住进—位名叫波依嫩傣族猎手的竹楼里。波依嫩有两个含苞欲放的女儿,由于语言障碍,他误认为我是政府“送货上门”的候补女婿,不仅教会了我捉鱼、盖房、犁田、插秧等一些基本农活,还很热心地教我怎样做弩弓,怎样削竹箭,怎样做逮雀鸟的金丝活扣,怎样在野兽出没的小路上埋设捕兽铁夹。他养着一条黑狗,高大凶猛,敢只身闯进山洞朝土豹子吠咬,还很机警,波依嫩的女儿下河洗澡,都由它担任警卫,任何男性公民休想靠近去沾着便宜。我当然极想和它交朋友,遗感的是,这畜生始终对我抱有成见,我拿肉喂它,它照吃不误,我想伸手摸摸它,它却翻脸不认人,朝我龇牙咧嘴作扑咬状。有一天半夜我站在竹楼阳台上向下撒尿,这狗娘养的竟闷声不响朝我冲来,张嘴就咬,要不是我躲得陕,以后履历表性别这一栏还不知该怎样填写呢。就因为它老用一种狱卒监视囚犯的眼光盯着我,才害得我插队三年上门女婿始终停留在候补阶段而没机会转正。我至今想不出我在哪里得罪了它,也想不通它有什么理由对我刻骨仇恨,只有—种解释,这是条公狗,同性相斥。这野蛮下作的畜生破坏了我心目中猎狗的美好形象,使我对狗的感情变得疙疙瘩瘩。数年后,落到我笔下的狗的形象也因此而变得自相矛盾。我写了《第七条猎狗》《退役军犬黄狐》《野狗》等小说,赞扬狗的坚贞忠诚;我也写了《牝狼》,借狼之口对狗进行奚落嘲讽。回想当年我写《牝狼》时,每每写到狗的弱点,我就有一种复仇的快感。妻嘲笑我没雅量,怎么跟狗过不去。冷静想想,我是人它是狗,不该跟它一般见识,对它宽容才表现出人的优越人的高妙人的超脱人的伟大。可我又一想,我确实有许多方面比狗要高明得多,但在爱和恨这个最原始也是永恒的问题上,我不见得就一定胜过狗。推而广之,许多动物在感情的浓度和烈度上都优胜于人类。随手举个例子,中国有句古话,兄弟如手足,妻子如衣衫,衣衫者,想脱就脱,想换就换;而一对黑头鹳,雌的死了,雄的常常会忧郁而亡。起码在黑头鹳的婚姻观中,没有妻子如羽毛之一说。正因为在动物世界里有许多行为规范对人类具有警诫、启迪、效尤的作用,有助于人类更好地认识自身,动物小说才被读者承认接受,并成为文艺百花园中的一株奇葩。
插队期间,我经常跟着房东波依嫩老猎人上山打猎,打猎是一项血腥味很浓的很有刺激性的活动。我亲眼看见,公斑鸠被金竹箭射落后,母斑鸠飞到我们头顶屙屎;母灵猫被铅弹射中胸膛后,拼出最后一点儿力气朝它窝相反的方向奔跑,因为窝里还有一对小宝贝;—群长着锋利獠牙的野猪被两只老虎看管着,成为虎的肉食仓库而无所作为;一头公象掉入捕象陷阱,象群围着陷阱哀嚎三天后,闯进附近一个山寨,踏平所有的房屋,这才离去;枪把大青猴从树冠打掉在地,走近前去一看,大青猴一手捂住肚皮上的伤口,另一只手向我们作摇手状……有时我们走得远了,当天回不了家,就在山上烧堆篝火过夜,波依嫩就会聊出一大箩关于打猎的故事来,有些离奇得就像童话,可他却赌咒发誓说是真的。可惜,那时我压根儿没想到将来会写动物小说,对那些稍稍做些文字润色工作就能成为一篇好小说的故事不曾留心记录,听过也就算了,现在再要回忆颇觉困难。需要声明一点的是,我虽然多次涉足猎场,却从未亲手射杀过一只猎物,倒不是我菩萨心肠,而是我枪法太差劲,只打得中地球。
三年的知青生涯,使我熟悉了热带雨林,也熟悉了众多的野生动物。上山下乡运动使得整整一代青年荒废了学业,耽误了青春,给亿万个平民家庭带来了生离死别的悲痛,是一场全民族的浩劫。但就我个人而言,却因祸得福获得了从事动物小说创作的生活基础,最终圆了我的文学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