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GPS政策法规体系概览
2015-07-08赵爽北京空间科技信息研究所
赵爽 (北京空间科技信息研究所)
美国GPS政策法规体系概览
赵爽 (北京空间科技信息研究所)
1 引言
美国的“全球定位系统”(GPS)由美国国防部历经20年,耗资超过300亿美元建立而成,是世界上第一个全球卫星导航系统。目前,GPS卫星导航系统已成为美国重要的国家资产,在军事和民用领域有着广泛的应用,且在经济、社会、军事等方面效益显著。
为规范GPS卫星导航系统的研发和运行维护,有效引导系统及其产业发展,切实保护美国国家安全利益,同时最大限度促进GPS系统在世界范围的应用,美国政府和国会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法规,形成了一套完整、系统的体系,为保持美国在全球卫星导航领域的霸主地位奠定了重要基础。
总体上看,美国的GPS系统政策法规体系主要可分为顶层、中层、底层三个层次。
首先,涉及GPS的国会法律是GPS政策法规体系中的顶层法规,对政府部门各类政策的制定起着总体引导和严格规范的作用。由于国会法律的层次比较高,其内容较为概略,一般对GPS发展的总体原则、部门职责分工等做出了原则要求。
其次,与GPS相关的政府行政命令是指导政府各部局具体施政的指导性法规,处于GPS政策法规体系的中间层。在操作中,政府行政命令在诠释国会法律的同时,扩展和细化了相关要求,为部门规章的制定提供了良好的依据。一般而言,政府行政命令多由总统亲自签署,往往适用于多个联邦政府部门。
最后,部门规章和文件属于实施层法规,处于GPS政策法规体系的最底层,内容涉及各类计划、战略、报告、指令指示等内容,用于指导部门开展具体的业务工作,一般由部门主官审批(涉及多个部门由多个部门的主官联合审批)发布。
美国GPS政策法规体系构成
2 “国会法律”总体引导和严格规范
与GPS紧密相关的国会法律主要包括《美国法典》第10篇第2281节“全球定位系统”、《美国法典》第49篇第301节“建立全国差分全球定位系统”,以及《美国法典》第51篇第50112节“推广美国GPS标准”等。《美国法典》第10篇第2281节“全球定位系统”
为了明确GPS系统运行和管理中各部门的职责分工,进一步扩大GPS的民事应用,根据“1998财年国防授权法案”要求,国会在《美国法典》中创建了第10篇第2281节“全球定位系统”。此后,根据历年情况的调整变化不断做出修订,以适应GPS系统最新发展的需要。该法案明确了国防部副部长和运输部副部长作为天基定位导航授时委员会共同主席;国防部长负责全球定位系统GPS能力的维持和基本服务的运行;国防部长配合运输部长,开发、启用对GPS的升级,使其在交通运输中获得更好应用;国防部长配合商务部长、美国贸易代表以及其他相关政府官员,促进GPS民用与商业用途的开拓和推广;国防部长和运输部长联合制定联邦无线电导航计划,每年(或更短)修订或升级一次。
《美国法典》第49篇第301节“建立全国差分全球定位系统”
为促进GPS系统在民事领域的应用,进一步提高GPS系统精度,《美国法典》第49篇第301节授权建立“全国差分全球定位系统”(NDGPS)。该部分法案明确了运输部长在建立全国差分全球定位系统中的职责、运输的政策标准、相关业务的业务要求等,该法案允许运输部接收由国防部退役的地波应急网络(GWEN),并将其纳入到海岸警卫队的海上差分GPS基站。法案还鼓励将NDGPS与商务部的持续运行基准站(CORS)进行整合,利用NDGPS进行基于GPS的气象服务。
《美国法典》第51篇第50112节“推广美国GPS标准”
为了推动GPS系统在世界范围的应用,将GPS提升为世界标准,《美国法典》第42篇设立了第14712节“推广美国GPS标准”,该法规涵盖了1998年“商业航天法案”第104节内容。2010年12月,法典内容做出调整,该部分内容调节到51篇“国家和商业航天计划”下的第50112节,名称和内容没有改变。该部分法案鼓励持续不间断和世界范围的GPS应用,直接用户免收用户费。法案提出推动GPS成为世界标准,保护GPS所使用的无线频谱等内容。
《美国GPS政策》相关内容
政策目标
(1)加强和维护国家安全;
(2)鼓励接受和组合GPS系统用于全球民用、商业和科学应用;
(3)鼓励私人部门投资和使用美国GPS系统技术和服务;
(4)提高交通运输和其他领域的安全和效率;
(5)促进为和平目的而使用GPS系统的国家间的合作;
(6)增强美国科学和技术能力
政策主要内容
(1)将继续提供GPS标准定位服务,实现连续的、全球范围的、免收直接用户费用的和平民用、商业和科学应用;
(2)美国在10年内停止使用GPS选择可用性(SA);
(3)GPS系统和美国政府增强设备将继续对国家指挥权力机构做出响应;
(4)将与其他政府和国际组织合作,以确保国际民用,商业和科学用户要求和国际安全利益之间的适当平衡;
(5)将倡导接受GPS系统和美国政府增强设备作为国际使用的标准;
(6)在最大可行的范围内,将购买商业上可得的、满足美国政府要求的GPS产品和服务,除了国家安全或公共安全因素以外,将不会采取任何行动来取消或组织商业GPS;
(7)由国防部和运输部联合主持的常设机构间GPS执行委员会,将管理GPS和美国GPS系统和美国政府的增强设备,其他部门和机构将视情参与管理。GPS执行委员会将与美国政府、产业和外国政府,就涉及导航与定位系统的研究、开发、运营和使用进行商议
3 “政府行政命令”指导各部局具体施政
与GPS紧密相关的政府行政命令主要包括美国GPS(1996)、E911紧急求援位置报告强制性法令、美国天基定位、导航与授时(PNT)政策(2004)、国家空间政策等。
美国GPS政策
美国总统克林顿于1996年3月28日签署了美国第一个GPS政策—《总统决策方针(指令)/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第6次理事会文件:美国GPS政策》,提出了管理和使用GPS系统的战略构想,为规范GPS系统的管理和运行,充分发挥GPS各方面的效能提供了政策指南。该政策确立了政策目标和政策指南,规范了国防部、运输部、国务院等部门的作用和职责。
美国天基PNT政策
2000年以后,GPS的商业和民用用户成倍增长,GPS的重要性也显著增加。以GPS为基础的服务的不断增长,带来机遇的同时也给美国的国家安全、国土安全和经济安全带来了风险和威胁。此外,随着欧洲“伽利略”(Galileo)系统的发展和俄罗斯GLONASS系统的恢复,美国GPS的霸主地位受到了严峻挑战。
为了适应上述形势的需要,不断改善GPS系统的综合能力,美国总统布什于2004年12月8日签署了《国家安全总统方针(指示)(NSPD):美国天基定位、导航与授时政策》,旨在为国家与国土的安全,以及民用、科学和商业应用制定天基定位、导航与授时计划,增强系统及其活动的指导,代替1996年的《美国GPS政策》。
2004年美国天基定位、导航与授时政策提升了管理机构的级别,将原先的GPS部际协调执行委员会提升为常设的国家天基定位、导航与授时执行委员会,由国防部和运输部的副部长共同担任主任,负责定位、导航与授时服务的管理;鼓励其他国家发展定位、导航与授时服务和以GPS为基础的系统;采取更严厉的措施强化GPS技术和产品出口审批制度;对国防部长、运输部长、商业部长、国务卿和国土安全部长的任务和职责都进行了明确规定,使各部门既各负其责,又相互合作。
国家空间政策
为在国内和国际的空间活动中,继续扩大伙伴关系和合作,确保为和平目的而维持不断地探索和开发利用外层空间,增加对地球、太阳系和宇宙的进一步认识,维护并加强美国的国家安全,进入21世纪,美国制定并颁布了《国家空间政策》,为发展民用航天、保障国家安全天、加快商业航天发展、协调跨部门合作提供了政策指南。
政策中指出通过提供更广泛的服务、降低服务费用、增强GPS系统的可靠性以及提高与其他全球导航卫星系统的兼容性,来扩大GPS在全球导航定位领域的影响,推动有竞争力的美国航天企业进军全球市场,鼓励私营企业参与空间项目的竞争,以打造“公私合营”的航天工业基础;美国军方将继续通过促进科技发展,开发和应用先进技术与能力,“支持美国最关键的国家安全利益,以重振美国的领导地位”。
《美国天基定位、导航与授时政策》相关内容
政策目标
(1)提供不间断的定位、导航与授时服务的可用性;
(2)满足国家安全、国土安全、经济安全、民用需求和科学与商业需求的增长;
(3)保持卓越的军用天基定位、导航与授时服务;
(4)连续地提供优于或与国外民用天基定位、导航与授时服务及天基增强系统相比有竞争力的民用服务;
(5)保持其国际公认的定位、导航与授时服务的基础地位;
(6)提高美国天基定位、导航与授时服务技术的领先地位
政策将为下列活动提供指导
(1)GPS的研发、采购、运行、维持和现代化,以及美国开发、拥有和运行的用于增强或改善GPS或其他天基定位、导航与授时信号的系统;
(2)保护美国和盟国实现国家安全、国土安全和经济安全接入和使用GPS,以及拒绝并阻止敌方使用任何定位、导航与授时服务能力的开发、部署、维持和现代化;
(3)外国接入GPS和美国政府的增强系统,以及国际合作的国外天基定位、导航与授时服务,同时也包括增强服务
4 “部门规章和文件”落实具体业务工作
与GPS紧密相关的部门规章主要包括联邦无线电导航计划、GPS标准规范以及其他政策文件和规范等。
联邦无线电导航计划
进入21世纪以来,国防部、国土安全部和运输部以及其他政府部门共同筹划,联合发布了多版《联邦无线电导航计划》。《联邦无线电导航计划》的主要目的是:①提出当前美国政府运营民用和军用无线电导航系统的政策和计划;②发布政府对现在无线电导航系统进行更新和维持的大纲;③提供政府无线电导航系统的计划信息和进度;④澄清有关军民两用无线电导航系统的观点。联邦无线电导航计划涵盖内容涉及联邦政府运营的所有地基、天基和通用无线电导航系统,其主要作用是为增强美国国内导航能力提供支持,并有条件支持无线电导航系统国际能力的增强。
美国政府各部门制定的其他重要政策文件和规范
标准规范
美国发布的GPS标准可分为工程标准和应用标准两大类。其中,工程标准是与系统建设相关的接口要求类标准,如接口控制文件。应用标准主要规范用户设备的技术要求和接口要求,以及应用服务系统的技术要求和接口要求,以及应用服务系统的技术要求,如《GPS标准定位服务(SPS)性能标准》、《GPS精密定位服务(PPS)性能标准》等。
接口控制文件(ICD)用于规范卫星导航系统内部以及卫星导航系统与其他系统之间的信号接口关系。接口规范是接口控制文件中一种特殊的文档类型。美国发布的GPS接口控制文件主要以接口规范文档形式存在。主要包括:IS-GPS-200,定义了L1和L2频段GPS空间段和用户段的接口要求;ISGPS-705,确定了L5频段空间段和用户段接口规范;IS-GPS-800,描述了L1C频段空间信号传输特征;IS-GPS-870,规定了GPS下一代运控系统与GPS用户间的功能数据传输接口。
GPS性能服务标准规定了用户从GPS及相关系统中可以获得的技术性能标准,确保用户可以享受到标准定位服务、精密定位服务、广域增强系统(WAAS)以及GPS监测能力。主要包括:GPS SPS性能标准,用于定义GPS民用服务性能水平,该文件由负责网络和信息集成的助理国防部长制定;GPS PPS性能标准,用于定义GPS军用服务性能水平,是美国政府和国防部的基本文件;GPS广域增强系统性能标准,用于定义GPS标准定位服务通过广域增强系统为用户提供的性能水平,由美国联邦航空局制定,是美国政府及运输部的基本文件;GPS民用监测性能规范,根据GPS民用服务和信号监测要求提供所有信号详细的全体实时监测性能指标。
其他规章及文件
为了支持美国GPS发展,美国政府各部门还制定了其他重要政策文件和规范,包括参联会主席制定的《定位、导航与授时主计划》、国防部第4650.05号指令“定位、导航与授时”等。
GPS Policies and Regul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