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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猫警长,其实是部狗血法律剧

2015-07-06MoriyaKochiya

华声 2015年15期
关键词:黑猫螳螂警长

Moriya Kochiya

如果大森林里一直保持着黑猫警长模式的司法体系而森林公民们依旧保持着对这种体系的认同和赞赏,究竟会发生什么呢?最可能的结果是一只耳非但不会被警长施以死刑,反而可能成为警长利益的代理人。

艺术作品从来都是一个民族的法制史,同时也是一个民族如何看待法律、如何被法律影响、如何施加影响于法律的镜子,而不同的时代又让这面镜子反射着不同的映像。《安提戈涅》、《威尼斯商人》、《局外人》、《城堡》等等作品都引起了不同时代的法学家或者未受过专业训练的一般人对作品中暗藏的法律意识的解读和讨论。

对当代中国的艺术作品中法律意识的讨论和解读往往集中于《秋菊打官司》、《被告山杠爷》等电影作品。但其实,无数人的童年回忆——电视动画《黑猫警长》也十分值得解读:

它诞生在1984年,这个被乔治奥威尔预言的年份,也是全中国上下“严打”活动正进入高潮的年代。短短5集的动画片在大森林——兼具有神话母题和蒙昧状态象征的角色——这一舞台展开。不止有具体的破案过程,也有具体的庭审场面,甚至还有对法律渊源的认识,充满着在当时的年代中非受过专业训练但具有初步的对法的认识的一般人的想法。多年以后,小伙伴们还记得食猴鹰的恐怖和白猫班长牺牲时的悲壮,我却想着大森林的猴子、兔子、大熊猫们是否还能过着安宁的生活。

一场审判的隐喻

发掘一部作品所反映的法律意识最直接的方式是考察其如何描述“审判”这一行为。在黑猫警长第三集当中,野猪、河马和大象因为偷吃红土而被推上审判席,黑猫警长不辞辛劳坐在法官旁边充当公诉人的角色,口中高呼“带犯人”,最后代表智慧的猫头鹰按照“森林公民法”的条款判处三人劳动改造。

上述行为可以归结为以下的法律意识:对全能司法者的盲目崇拜,对宪法和宪法性质法律作为法律渊源的多元化认识。

对全能司法者,即兼具侦查权、公诉权和审判权合一的权威的崇拜,从来都是中华传统法律意识的重要组成部分。“包青天”模式永远是司法正义的代名词:几乎没有人质疑演义中的包拯在陈世美案中由于行使过侦查权以至于在审判时是否可能量刑畸重,也没有人质疑“法外加法,刑外加刑”的三口铡刀是否违反了最基本的刑法精神。黑猫警长在简易的法庭上漠视刑诉程序,杀伐专断,下面的森林“公民”们拍手称快只不过是这种传统法律意识的再现罢了。

不知道諸位读者有没有注意到《黑猫警长》片头的字幕,它写的是“根据科学童话改编”——带有浓厚的现代化与启蒙意味。于是乎在片中我们看到黑猫警长骑着气垫摩托,装备着可供手枪发射的火箭弹,居然还有自动跟踪敌人的子弹,作者甚至在下意识中想让传统法律意识通过一种现代化的形式获得“正当性”。但是,正如洋务运动时的问题一样,传统法律意识的现代化命题并不能用模仿他人法院审判的形式来解答,它必须痛苦地扬弃传统的礼法模式,必须让人学习程序正义、疑罪从无等等完全有悖于血亲复仇遗风思维的理念,这对于经历了混乱和经历着迷茫的普通人实在是太苛求了。

再来看这次审判中所反映的第二个法律意识:对于宪法作为法律渊源的多元化要求。冯象老师在《它没宪法》一文中曾经讲了这样一个故事:有一天他和首都出租车司机闲聊中国的最大问题,首都出租车司机语出惊人,认为原因是“它没宪法”。一般人对于宪法和宪法性质法律的期盼是“除了示范、跟踪指定的官方意识形态,并随之不时调整方向外,还希望能充当不断高涨的法治化批判意识的母法”。

在《黑猫警长》放映的两年前,我国制定了沿用至今的“82宪法”,几乎所有人都希望这一部“母法”能够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这一种期盼和焦虑传递到了这部作品中:猫头鹰法官援引宪法性质的《森林公民法》作为判处刑罚的依据——希望宪法成为“活的宪法”。正如上文指出的那样,作者仍然在谋求着“法律意识的启蒙与现代化”,但是形式上的现代化不能解决实质问题。

以受过训练的法律人的专业眼光来看,拿宪法判案未必过于可笑(其实也不可笑,柏林墙射手案中东德的宪法条文在定罪量刑中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对于宪法效力的朴素期盼并不是值得嘲笑的问题。在一般人的眼光看来,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里面应该规定了各种法律的原则性问题而且应该能够在现实中直接适用。可是,说真的,宪法在现代的法治体系中起什么作用,怎么起作用,我们比森林公民们不一定知道的更多。

或许比螳螂姑娘吃丈夫更恐怖

回忆起黑猫警长的第四集,我依然认为,比病娇的螳螂姑娘更恐怖的,是黑猫警长在电视上的一番讲话。

原作品中黑猫警长认为螳螂姑娘因为是益虫(也许只是对人类有益),为了繁殖而吃掉自己的丈夫只是一种自然习性(一只耳吃粮食不知道是不是自然习性),不构成犯罪。在高音喇叭的召集下,大森林里的“公民”们在电视面前观看黑猫警长和螳螂姑娘的司法表演,随着螳螂姑娘声泪俱下的供述和黑猫警长“理智”的解说,群众一片泪流满面,内心的正义感与猎奇欲望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该片作者似乎流露出认同权威者通过电视这一种只能单向灌输的工具构造的广场化司法的潜意识——也许是那个年代的“公审大会”、“批斗大会”影响了一般人对司法的看法。断绝反馈的广场化司法是一个非常危险的司法活动:群众天然的正义感被隔绝于司法者,而激动的群众会被各种刻意安排的细枝末节吸引,舆论走向轻易被导向绝对有利于司法者。观看完这一桥段,我甚至不知道黑猫警长是凭什么法条(也许根本没有)宣布螳螂姑娘无罪。我们甚至可以进一步假设,螳螂姑娘并没有怀孕而杀死她丈夫、一只耳雇佣另一只螳螂杀死了她丈夫……任何可能的合理质问在两种维度上被消解:其一是电视的单向灌输性消解了舆论质疑司法权威者的可能性;其二是司法过程的广场性使得舆论轻易被眼泪与高尚感引导。

此外,黑猫警长在这一集当中提出的违法性阻却事由也令人一阵恶寒:为了繁殖更多益虫,杀死丈夫并不是不义之事。也许大森林需要这样一种“丛林法则”,但是人类社会因为高尚目的而死之人不需要这种理由来叫魂。

请看下集

《黑猫警长》作为电视动画只拍了五集,在最后一集中黑猫警长连开四枪,伴随着枪声,“请看下集”四个大字成为了几代人童年的共同回忆。

传说已经结束,但现实才刚开始:如果大森林里一直保持着黑猫警长模式的司法体系而森林公民们依旧保持着对这种体系的认同和赞赏,究竟会发生什么呢?最可能的结果是一只耳非但不会被警长施以死刑,反而可能成为警长利益的代理人。作出这样的推理并不是我相信那若有若无的基情,而是一只耳作为小偷活下去最符合黑猫警长的利益——老大哥需要虚伪的但又能受自己控制的战争团结一切可团结的力量,只有一只耳不时制造麻烦,黑猫警长才会被公民们需要甚至无比尊敬,但是太过于危险的“敌人”容易失控,而一只耳容易掌握而且直接依赖于黑猫警长的司法专断,实在是合适的人选。

森林公民的司法意义上的生活会如何呢?我认为不会和动画剧情中所描绘的那样差太多,或许自己以前被食猴鹰戕害过,以后只是被一只耳戕害罢了,只要潜意识中认为程序正义并不重要,只要认同“无法无天,还不是胜利了吗”?在司法意义上的现代生活永远不会到来。

1984年,温斯顿躲在狭窄的空间里写着日记;我国各地的体育馆此起彼伏般的召开公审大会批发着愤怒和正义;法学院里传出了“亚洲铜 亚洲铜/祖父死在这里 父亲死在这里 我也会死在这里”的句子;黑猫警长在银幕上编织着童年的英雄梦。后来,温斯顿死了,火车轰隆隆地碾过了春天里不能复活的诗人;为了版权问题黑猫警长的小说作者和制作方对簿公堂;很多人依旧一遍遍怀念着那个特别的时代:“那时候啊,家庭特别安定,可没听说谁离婚,而且治安特别的好,连乱搞男女关系都有可能判死刑呢!”频率不亚于黑猫警长在电视上重播的次数。而我还不时还会想起我的中学老师讲过的段子:“你说中国最搞笑的事情是什么?明明是犯人还要在字幕上帮他标个犯罪嫌疑人!哈哈。”

摘编自十五言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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