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日战后悔罪为何迥然不同
2015-07-06徐贲
徐贲
美国学者露丝·本尼迪克特曾提出一种人类学上的解释,认为德国与日本战后的表现不同,原因在于日本人有亚洲人的“耻文化”,而德国人则属于基督教的“罪文化”。另一位美国学者伊恩·布鲁玛则对此提出了质疑,他认为“德国人和日本人在民族性格中存在某种劣根性”的文化差异本质论观点是错误的。在布鲁玛看来,问题的关键是政治因素,而不是文化因素。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比较战后德国与日本在悔罪问题上的巨大差异。
不同的政制与政治成熟度
布鲁玛指出,德国战后的政体重建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德国人自己主导的,“1949年,德国法学家起草了《德国基本法》。1954年,西德正式成为主权国家,尽管国内仍然留有西方大国的驻军。德国通过了一部紧急状态法,授权自己掌管本国防务。除柏林以外,占领已正式宣告结束。但在日本,从某些方面看,军事占领至今仍未完结”。
战后日本的宪法是由美国人出于自身利益主导的,布鲁玛评述道,这部“读起来就像是直接从英语翻译过来的宪法,剥夺了日本的自卫权。多数日本人已对战争无比厌倦,且高度不信任军事领袖,于是欣然接受”。但冷战的爆发又促使美国人做出一个矛盾的政治决定,逼迫日本人推翻自己的宪法,建立起一支本不应该存在的军队——自卫队。
这就造成了德国与日本战后政治发展和国民政治成熟的差异。德国战后有明显的文化断层,德国人通过广泛而积极的宪法讨论,在政治上迅速成熟起来,相比之下,日本人则一直处于政治幼童阶段,迟迟没有成熟起来。
浪漫民族主义和宪法爱国主义
战后日本和德国不同的第二个方面,是日本没有办法像德国那样摆脱战前和战时起过关键作用的浪漫民族主义,从文化的自我认同转变为对自由宪制共同体的认同。日本人的浪漫民族主义原本受德国影响,自认为在“民族性格”上与德国人相似,但战后德国人摒弃了这种浪漫民族主义。相比之下,日本人不仅做不到,甚至都不能清醒地意识到的虚妄和危害。这是政治上不成熟的必然后果。
战后,德国人以认同德国宪法来构建自己的国族认同,而日本人更多的是用抵抗“他者”——主要是“反美”——来找回自我。
德国人战后之所以能够摆脱浪漫民族主义,一个重要原因是出现了新的宪法爱国主义观念。只有运用新观念,才能更有效地終结旧观念,因此政治启蒙和教育下一代成为关键。
布鲁玛对比了德国和日本教科书对下一代的不同影响。德国教育法明确规定,教学材料“不应阻碍学生形成自己的主见”。以巴伐利亚州高中历史教材为例,这个规定得到了严肃的对待,“课本每一章节的提问用意不在考验政治正确性,而是鼓励学生独立思考”。相比之下,日本教科书在文部省的监管下,被要求淡化和隐瞒日军的野蛮罪行。
“战争受害者”的神话
在政治不成熟和浪漫主义民族主义之外,日本不悔罪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受害者”心态——不仅是受害者,而且还是英勇抵抗的受害者。
记忆是有选择性的,日本人选择了“受害者”记忆,消除了自己作为对亚洲其他国家人民“加害者”的记忆。这是日本人历史短视和拒绝承认战争罪行的主要原因。
日本的“历史失忆”与德国对悔罪的念念不忘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其中特别典型的便是“广岛记忆”。日本人每年有两个纪念日:一个是8月6日的广岛原子弹爆炸纪念日,另一个是8月15日的日本战败投降纪念日。广岛成为美国“战争罪行”的证明,也成为“和平”反对一切战争的“民众抵抗”旗帜。“日本是战争受害者”,这个神话能被日本不同意识形态的阵营所接受并各自做出解释,他们之间虽然有分歧和对立,却能在这个神话周围结成某种同盟。
许多日本人否认有南京大屠杀,这与德国形成了强烈的对比。在德国,只有极少数人不承认大屠杀,但在日本,相当庞大的保守势力坚持认为,对日军大规模屠杀中国平民的报道是夸大其词,平民伤亡是战争必然造成的结果。日本年青一代对日军罪行的认识之所以模糊而不完整,教科书回避历史事实是一个主要原因。保守的教育部(文部省)和左派教师的争论对峙陷入僵局。德国教科书把对纳粹的抵抗提升到政治德性的高度,相比之下,在日本,当年支持战争的信仰价值观(神道教)和天皇制度至今仍然没有受到实质性的批判和否定。
从天皇脱罪到日本人赦免
阻碍日本充分认识侵略战争和人道灾难罪行的另一个政治因素,便是日本的天皇制度。布鲁玛敏锐地看到,日本国内对南京大屠杀的看法和立场就涉及天皇制度。这是他从对南京大屠杀的多种说法中一点一点仔细剥离出来的。
布鲁玛汇集了多种关于南京屠城的观点。有一种观点是,由于经过精心策划,广岛原爆的罪行要比南京屠杀严重得多,“不像是欧洲或中国,在整个日本历史中,你都找不到一起(像广岛那样)有预谋、系统性杀戮的事件。”
布鲁玛认为这种观点并不是简单地否定南京大屠杀,是值得关注的,因为就连反对否定南京大屠杀的日本人士也认为这场屠杀并不具有系统性。面对这些“理解”南京屠城的说法,布鲁玛一针见血地指出,南京屠城是“在意识形态的教唆下”发生的,“侵略者杀死‘劣等民族是符合神圣天皇旨意的”。所以鉴于这一原因,南京大屠杀或任何日本极端侵略行为的范例都必须被忽视、淡化和否认。”也就是说,否认南京大屠杀不是一个简单的历史认识问题,而是涉及维护天皇制度的合法性和权威。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看法。
战后德国与希特勒的纳粹极权制度完全切割,战后日本则无法与天皇制度完全切割。布鲁玛指出,“比较容易做到的是改变政治体制,继而希冀人们的习惯和偏见会随之变化。这点在德国比在日本更容易做到。整整12年,德国被控制在一个罪恶的政权手中,掌握政权的是一群政治流氓。铲除这一政权算是完成了一半的工作。而在日本,这个国家的法西斯主政前后并没有明确界限。事实上,日本从来就不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法西斯国家,它既没有法西斯或纳粹那样的执政党派,也没有希特勒式的元首。最接近这一角色的是天皇,但不管他有过哪些头衔,都算不上是法西斯独裁者。”
日本也没有德国那种明确的责任制度,在日本起作用的是一种“不负责任的体制”(构成它的是“神轿”“官吏”“浪人”三种角色),日本的指挥系统“根本就是一笔糊涂账。因此,尽管战后德国的纳粹领导层被一锅端,但反观日本,不过是少了几位海陆军将领罢了”。
所以,东京审判时,裕仁天皇不仅逃脱了制裁,法庭甚至都不能传唤他出庭作证。日美两国达成协议,最高“神轿”不得受一丝牵连。这笔政治交易,牺牲了战争受害者的正义,其非正义的后果一直延续至今。只要天皇还摆在这个位置上,“日本人就会在坦白过去一事上扭扭捏捏。因为天皇对发生的一切均负有正式责任,而通过免除他的罪责,所有人都得到了赦免”。
在政治上成熟起来
任何简单、粗糙的对比都无法解释为什么战后会出现德国悔罪和日本不悔罪的差别。
布鲁玛的《罪孽的报应》为我们深入细致地理解这一差别提供了帮助。他对这个差别的解释不是“历史化”的,而是有着明确的记忆伦理和人道价值取向,那就是,德国的悔罪是一种日本至今未能取得的政治成熟和道德进步。
德国战后的悔罪在世界范围内获得了普遍承认和赞许,也成为政府改正错误的道德决心和行动勇气的象征。在政府拒绝对过去的罪行忏悔的国家里,人们不断用德国的悔罪作为榜样,要求政府悔罪并要求政治制度有相应改变。这是20世纪以来世界范围内人们在政治上变得更加成熟的一种表现。
了解日本战后在道歉和悔罪道路上所遭遇的障碍,不是为了单纯的道德谴责,而是为了对国家之罪和历史非正义有一个更好的认识,也是为了看到,在新的国际人权道德环境下,加害者对受害者所作的正式道歉已经是一种必需的道德义务,也是化解仇恨和道德秩序重建的真诚政治承诺,在国际间是如此,对日本是如此,对其他国家也是如此。
摘编自2015年9月6日《南方周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