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意外暴露出的建筑业潜规则
2015-07-01
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在其微博中也宣称:调查显示,如果房价下跌15%,70%的房企将无利润可言。基于此,2010年调控后不少房企在楼盘主体建成后,通过在一些辅助材料上减工减料,从而降低成本投入,“创造”
当气浪摧毁窗户,锋利如刀的玻璃碎片肆意飞溅,瞬间变成凶器,飞向逃生的人群,导致被划伤、扎伤的人血流不止。若不是突发事件降临,住在这些楼盘的人们并不知道,自家的窗户上竟然没有使用安全玻璃。
而伤人的玻璃只是住宅建造猫腻中的冰山一角,建筑专家告诉我们,为了压缩成本,一些项目选材和施工过程中埋下的隐患数不胜数,混凝土标号不符合要求,从柱子里抽取钢筋,外墙保温材料不防火,实际电梯配置与额定人数不符,降低防火门标准……而花掉积蓄买房子的我们,赶上什么样的房屋质量和居住命运,似乎只能“拼人品”。
每个环节都可以催生潜规则
上世纪90年代起,中国开始通过对住宅内或外墙加贴保温层的方式节能。然而一些意外的楼盘大火却又暴露出节能材料的问题。除了材料本身的标准存在争议之外,使用劣质材料的潜规则也是个大问题。
如刊登在中国化工报的《国务院下令彻查违规使用有机保温材料》所言,据了解,近年来有机保温材料引发的几起重特大火灾事故,全部是违规使用和违章操作所致,其中深层次的原因就是建筑行业低价中标的潜规则在作怪。据保温材料业内人士反映,中标企业所报的保温材料价格往往只有达标产品的一半,这样质次价低的产品无法确保安全。聚苯乙烯、聚氨酯泡沫塑料作为合法的保温材料,只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生产、使用,完全可以满足相应的建筑阻燃要求。
一般认为地产商不可能把质量给做坏,这对他们建设品牌没什么好处。不过,现实并不如此。对此,一些熟悉业界的人士道出了真相。全经联研究院副院长陈宝存表示,2009年后,地价飙涨,导致土地成本上升。而2010年后,劳动力成本、建筑材料成本都在上涨,但2010年4月调控后,房价却在下行。因此在成本上涨和房价下行的挤压之下,房企的利润空间进一步压缩。与此同时,受调控影响,开发商资金链日趋紧张,开发商对建筑的预算成本开始下调。低预算之下,偷工减料行为开始出现,而房屋建设过程中以及交房环节的监管机制不健全,为类似做法也提供了管理漏洞。项目建造过程中的偷工减料带来的最大后遗症就是交房后的房屋质量问题。江苏华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陈艺在其微博中也宣称:调查显示,如果房价下跌15%,70%的房企将无利润可言。基于此,2010年调控后不少房企在楼盘主体建成后,通过在一些辅助材料上减工减料,从而降低成本投入,“创造”利润空间。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但实际上,层层转包的现象,几乎存在于每一个大型项目中。层层转包导致工程造价层层被盘剥,最后各个环节出现问题、建筑问题不断就不奇怪了。在去年九月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情况发布会上,建筑市场监管司司长吴慧娟表示,据统计,所有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中,40%左右都存在着违法发包、转包、分包、挂靠等行为。
监管缺失加剧了潜规则乱象
工程转包的“潜规则”已经是公开的秘密,要说有关机构对此一无所知肯定是自欺欺人,但为何法规明明“禁止转包”却作用甚微?是否存在权力的敛财运作,从而监管者对建筑市场乱象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这个可以从财新网对上海大火的调查中找出问题的答案。当上海佳艺已经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但已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建筑企业名单》榜上有名时,它竟依然能在两年里项目中标42次,这实在值得怀疑。因为工程之所以层层转包,除了有巨大的获利空间外,还有一部分原因是存在权力干预转包。手握发包权的单位负责人私下约定将部分工程分予“关系户”,而这个“关系户”很可能在中标后沒办法履约,只能进行转包,转包获利的一部分则变成了贿赂款。
官商之间可能存在的利益关联,导致了政府对建筑市场的监管不到位,存在失职行为。而当事故发生时,某些官员却常避重就轻,急于寻找替罪羊。
另外,在对建筑市场的规范上,还有很多不明确的地方。有时候,虽然企业合法合规地进行了建设,但结果却不是我们想要的。以对安全玻璃的使用为例。国家规范明确了安全玻璃的使用范围,实际上并不是所有的玻璃都必须是安全玻璃。比如,规定“7层及7层以上建筑物外开窗”“面积大于1.5平方米的窗玻璃”必须使用安全玻璃,但开发商在设计环节,已经避免了这一可能,现在的住宅,一般不会采用外开窗,而且窗户在设计时,一般单扇也不会超过1.5平方米。甚至会出现同一个窗户内同时使用普通玻璃和安全玻璃的情况。
不止如此,由于《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对“外开窗”没有明确的解释,因而行业内对“外开窗”的定义也存在不同看法,一般认为外开窗指向外开的窗,但还有意见认为,只要是建筑外墙上开的窗都属于外开窗。如此,开发商在执行中就有很大的灵活性。
此外,目前解决问题主要靠事故倒逼规则。几场大火,“烧”出来了“史上防火最严”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已于2015年5月1日开始实施,以下简称《建规》)。在此之前,对外墙保温的防火设计要求处于空白。《建规》的产生耗时三年,经历了三个版本的变化,在具体的规范制定上,主管部门公安部和批准部门住建部经历了充分的讨论,并借鉴了欧洲高层建筑的防火规范。但仍需要注意的是,目前大多数情况下,在事故倒逼问责与反思的阶段上都没有做好。而这个阶段正是打破“潜规则”的突破口,问责越深入,打破“潜规则”的难度越小,甚至可以做到让“潜规则”不攻自破。这之后才有可能去完善制度监督,否则又会进入“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从而出现新问题的恶性循环。
还有多少危险未暴露?
“非安全玻璃破碎伤人,这只是爆炸让你们看到的,还有一些并未暴露的安全隐患,藏身在某些住宅建筑中,基本都是因为建造过程压缩成本、偷工减料导致的。”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建筑师表示,从外墙保温材料、外窗,到建筑主体结构上使用的钢筋及混凝土,再到电梯、中央空调等设备,以及各楼层的防火门、防火设施,只要是住宅建筑所涉及的大部头材料设备,都有可能成为“偷梁换柱”或“以次充好”的薄弱点。
“很多住宅设施和材料,在平日里可能不会引起大家关注,但由于天生的缺陷,很可能在某些时刻根本就是帮不上忙,甚至像非安全玻璃那样,加重灾难的损失。”指着一扇24层高层住宅里楼梯间的防火门,这位建筑师告诉我们,防火门在火灾发生时,有分隔区域、保护疏散通道、帮助人们逃生的作用。可很多住宅防火门不仅防火等级不够,还会缺斤短两,“比如这扇门,四周围的密封胶条都没有,关闭不严密,一旦发生火灾,根本挡不住烟火向楼梯和各层扩散,它又哪来的防火防烟作用呢?”
至于住宅建筑竣工验收环节,某施工企业负责人称,“通常伺候好了,都能过。”开发商把验收单位的人请到项目上,一大堆建设文件资料准备妥当,验收单位也会进行多日的现场工作,一般情况下,只要建筑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齐备,验收环节属于抬抬手就能过,至于细化到某一种材料是否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或防火标准,这位施工企业负责人称:“没人给你看那么细。”
而当记者对天津事故爆炸现场心头升腾诸多疑问——为什么住宅的选址建造没有远离危险化学物品存放区?甚至距离最近的万科海港城与高危化学品库只有区区600米?为什么那么多尖锐的玻璃碎片伤害了那么多人?居住在类似住宅中的人们有理由怀疑,还有哪些隐患埋藏在建筑主体之中?我们住的房子安全吗——之时,住宅专家、建筑专家,一些人这样回答,“现在很敏感,不方便说”,“很多都是心照不宣的潜规则,我说出来就接不到活儿了”,“我可以跟你们讲讲,但别写我的名字”……
作为寻求真相的媒体人,我们只好在有限的“好心”人的指点下挖掘问题,查阅资料。同时我们也发现,民众们群情激愤地转发由天津爆炸引发的建筑安全常识,而一些平日里活跃在开发商群体和著名开发项目上的“住宅专家”集体失语。
(腾讯网 2015.8.19、《北京青年报》 2015.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