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慎用双重否定
2015-06-30
甘肃教育 2015年11期
2014年9月27日《新民晚报》B13版刊出《艺术书坊的一次活动》一文,里面有这样一段话:“现在回忆起陈逸飞当年的那些生动感人的细节,感到他的艺术追求与文化品格真是与上海图书公司不无二致……”读后不禁令人生疑。
这里的“不无二致”是什么意思呢?我们常见的“无二致”,意思等于“一致”,是用“无”字对“二致”进行了否定。那么,“不无二致”就是对“二致”的双重否定,意思又是“不一致”了。可是上述这段话分明说的是“一致”,应该用“并无二致”或“毫无二致”,现在用了双重否定,结果把意思说反了。
无独有偶。《书法》月刊2014年第8期《卷首语》中有这样一段话:“《瘗鹤铭》……其作者,有因字体特征归于王羲之,有因书写者名号推测为陶弘景,皆附于高士名下,实因其事非俗子所不能为!”明明要说这事只有高士能做到,俗人是做不到的,却用了“非……所不能……”的双重否定,变成只有俗人能做了,意思完全反了。
大家知道“负负得正”的道理,切莫为凑音节而误用双重否定。(摘自《咬文嚼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