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改革医疗补偿机制以破除以药养医现象
2015-06-29王刘洋邓华秋
王刘洋?邓华秋
在环境污染、食品安全、超负荷工作以及社会上各种各样压力的影响下,我国正处于疾病的高发期,各种各样的疾病正在侵蚀着老百姓的身体。但真正令患者及其家庭烦恼的并非是疾病本事,而是高昂的医疗费用。导致高昂医疗费用的根源,是医疗机构的以药养医现象。而在目前的医疗补偿机制下,以药养医实为医疗机构为维持自身运转和保障医务人员福利保障的不得已之举。本文将在分析医药养医现象产生的根源、改革医疗补偿机制重要性的前提下,论述怎样改革医疗补偿机制及其对破除以药养医现象的意义,以期能启发国家对相关政策的制定。
关键词:医疗补偿机制、医疗机构,医药养医
1 以药养医现象的历史沿革
我医疗体制改革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社会主义现代化改造到改革开放之初、改革开放后到1998年《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的颁布和1998年至今,每一阶段的医疗体制改革都体现出国家对民生的关注。
1.改革开放前主要指1953年社会主义改造到1980年改革开放之初,这一阶段的政策是“给政策不给钱”。国家对公立医院卫生医疗服务实行严格的价格管控,体现出很强的公益性,对于解决当时物资匮乏、老百姓看病难问题效果显著。但由于医疗卫生工作是技术含量很高的工作,医务人员对社会的巨大贡献是不言而喻,但长期生活的窘迫,以及自身较高的知识背景,使得部分医务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下降,影响工作的效率,最终受害的还是老百姓。虽然解决了看病贵,但看病难的问题也随之产生。
2.改革开放后,国家经济政策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医疗领域也进行了改革,国家为医疗机构的发展提供政策,但财政上的支持较少。医疗机构经营模式从重公益性变成重盈利性的自负盈亏,医疗机构普遍使用以药养医这种方式来维持自身的正常运转。医务人员的待遇和医疗技术水平也得到大幅度的提升,但是羊毛出在羊身上。医疗费用大幅上涨,增加了老百姓的看病负担,民生工作一度被边沿化。加之监管上的漏洞,医疗行贿盛行,高价药、劣药、天价手术费和繁多的检查一度让我国民生工作遭遇重大影响,老百姓就医难饱受诟病。医德医风日下,医疗卫生行业急需净化。
3.随着政府对民生的日益关注,医疗体制改制也被提上日程,如何在为老百姓提供优质的、高水平的医疗服务的前提下,保障医务人员的福利待遇,是政府改革所必须思考的问题。随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试点和推广、《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出台,我国的医疗体制正在逐步优化,每一次改革的举措都是在各方利益的博弈中产生的,从中我们也可以看出中央为全面推进民生工作所作出的巨大努力。
通过以上三个方面的分析,可以看出政府在对医疗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并没有体现出政策的连贯性,基本上是对上一个政策的推倒重来,这就导致实施改革到新制度的成形这段时间医疗领域的混乱。由于补偿机制并没有取得实质性的进展,以药养医现象不减反增,值得我们警示。
2 补偿机制不优化,以药养医现象的治理不可能标本兼治
为解决以药养医现象,政府采取了限制药品加成、积极引进民间资本和发展健康服务业等政策,但这些措施并没有取得预期的效果。例如:
(一)限制药品加成。财政补助有限,在无法获得药品加成的情况下,医疗机构为摆脱资金困境,只能在检查上“下功夫”。费用高、项目多的检查,大部分是不必要的。由于医务工作是一个专业性极强的工作,普通患者只能听从医生的医嘱,按照“检查大处方”的要求做检查。费钱费力,无疑加重了病人的负担。而且由于检查市场广阔,需求量大,医院肯定会扩大规模、购买高端仪器设备,在多收费上做文章,使看病贵成为老百姓不能承受之重。
(二)民间资本的引入。引入民间资本的初衷是希望在医疗行业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市场调节,降低药价。民营医院的加入,会增强医疗卫生业的竞争,从而达到降低患者的看病费用的目的。但由于民营资本的逐利性,民营医院最求利润最大化这一天然本性,导致民营资本在“多开药、多做检查”上相对于公立医院而言更甚。看病难的问题虽然得到解决,但看病贵的问题也被进一步的加重,以药养医现象变得更加严重。
(三)发展健康服务业。发展医疗卫生服务业,力争在2020年,我国“健康服务业总规模达到8万亿元以上”。健康服务业的产值,最终的买单者是百姓、医保等各类支付者。若2020年的卫生总费用确为8万亿,那么依照目前的医疗规模,每年卫生医疗总费用平均每年将增加14%以上。而且在当前的以药养医现象下,医疗机构业务收入中将有一半以上属于过度消费,这部分不必要的费用都是由老百姓买单,可以预想在将来的一段时间里,患者的看病负担将更大。
随着我国逐渐步入老龄化社会,医疗支出将成为一个家庭难以承受之重,严重影响我国公民的幸福指数,故改革医疗补偿机制,对整治以药养医现象将刻不容缓。
3 改革医疗补偿机制以治理以药养医现象
(一)改革医疗补偿机制最核心的举措,就是要适当加大对公共医疗卫生机构的财政补贴力度,变“自负盈亏”的经营模式为“财政帮扶+自身盈利”的经营模式,以减少公立医院的经营负担。也能在强化公立医院的公益性的同时,增加其医务人员的积极性。财政补贴应该补多少为宜,以及补偿的方式及标准如何确定,对于政策制定者而言,确实需要进行实际的调查研究,和举行大量听证会的情形下做出。在此,有很多学者指出,补偿机制改革途径可以是“总额预算+ 按服务单元(或部分按病种)”组合支付方式,可以有效地解决这一问题。
(二)改革医疗补偿机制,还可以将民营医院纳入到补偿范畴。鼓励社会资本办医,增加医疗卫生服务行业的竞争力度。通过将医疗服务行业纳入市场化管理轨道,在为百姓提供更多合理的服务、满足百姓需求的同时,优化医疗卫生服务行业的管理,提高医疗服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同时,政府还可以在某些条件下,给予私立医院以公立医院同样的财政补贴,以此来带动公私医院治病救人的积极性。当然在这个问题,不能一刀切,应该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毕竟公立医院具有公益性的特质,使得政府必须为其提供更大的财政倾斜和政策帮扶。
改革医疗补偿机制对于治理当前我国医疗领域乱象是极其有利的,通过加大对公益医疗机构的财政支出,保障医务人员的福利水平,从而使医院主动摒弃以药养医的经营方式。对于降低药价,减少检查项目和费用,以减少患者看病负担,带动民营医院的降价,净化卫生服务环境,恢复医疗卫生领域的竞争机制。若再配以基本藥物目录真正纳入“基本药物”,成为指导用药、保障基本药物供给的依据等政策辅助,对以药养医现象的整治,势必会达到标本兼治的效果。加强医疗机构的服务提供能力,在为百姓提供高质量服务的同时,避免医疗资源的浪费。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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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陆正洪.我国现行医疗服务价格成本补偿结构研究.中国卫生经济.2014
[4]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2013
作者简介
王刘洋(1990-),男,贵州省习水县,硕士,研究生,贵州大学法学院2014级经济法学硕士,研究方向:市场规制法。
邓华秋(1991-),女,河南省驻马店市,硕士,研究生,贵州大学法学院2014级法律硕士(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