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推首台套重大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启动
2015-06-27本刊讯
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的核心是利用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激发保险功能,以市场化方式分担用户风险,加快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
本刊讯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保监会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确定从2015年起开展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 在2015年3月3日召开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工信部副部长苏波表示,建立首台(套)保险补偿机制,突破首台(套)应用瓶颈,不仅有利于加速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化,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上下游产业发展,而且对于应对当前经济下行压力,打牢实体经济根基,打造新的国际竞争优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财政部副部长刘昆表示,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的核心是利用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激发保险功能,以市场化方式分担用户风险,加快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中国保监会副主席王祖继指出,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是保险业发挥风险保障功能,推动国家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化的重要举措,保险行业要抢抓机遇,主动担当、积极作为。 按照《通知》要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原则,由保险公司针对重大技术装备特殊风险定制综合险,装备制造企业投保,中央财政适当补贴投保企业保费,利用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发挥保险功能,从而降低用户风险,加快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
苏波强调,要把大力发展重大技术装备作为一项长期坚持的战略任务,瞄准世界装备制造业发展技术前沿,突破核心技术和关键部件,提升自主设计水平和系统成套能力,重点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端重大技术装备,在满足国民经济发展和国防现代化建设重大需求的同时,大力推进中国装备“走出去”,使我国尽早成为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制造业强国。苏波强调,机制创新是推动首台(套)应用的必然选择。总结重大技术装备30多年的发展历史,新兴技术的突破固然必要,但破除体制机制的障碍,密切创新与转化环节的有机衔接更为重要。
30多年来,重大技术装备取得了巨大成绩,但与世界工业发达国家相比,还有较大差距,比如在前沿领域还存在空白,高端领域明显落后,核心部件受制于人等。其中,首台(套)应用难是制约瓶颈。究其原因:一是用户尤其是决策者对使用首台(套)顾虑较多,担心设计制造达不到技术要求,影响正常生产,受到责任追究;二是招投标中存在歧视性条款和潜规则现象,致使首台(套)装备在市场竞争中长期处于劣势地位。
苏波指出,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的主要特点是:一是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政府建机制、搭平台,将财政资金由直接补贴转变为间接激励,利用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激发保险功能,放大财政资金功效,以市场化方式转移和分散风险,增加用户采购首台(套)的信心,推动产学研成果转化,实现制造业、保险业互利共赢。 二是突出重大核心装备。本着抓重大、抓尖端、抓基本的原则,工信部近日组织制定并印发了《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包括14个领域360多项装备产品,作为本次试点的支持范围。按照计划,该目录将根据重大技术装备发展情况每2~3年动态调整一次。 三是强化企业主体地位。明确制造企业自愿投保,保险公司自主承保。另外,从方便企业出发,试点工作中对于保费补贴的申请流程也尽可能简化,目前只保留了行业协会和专家对投保装备的符合性审核,减少了首台(套)认定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