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的多样选择
2015-06-25杨尚勤
杨尚勤
前些天去了趟甘肃,与几位县委书记讨论到城镇化问题。他们的判断基本一致,本地农民倾向于在县城或镇上买一套房子,老人带着孩子在城镇上学,年轻人或在乡下种地,或外出打工。并且告诉我,这是很多农民心目中的城镇化模式。
我问,农民不想完全融入城市吗?答曰,进城镇的主要目的就是方便孩子上学,方便老人看病。
我又问,没想着进更大一些的城市吗?答曰,农民工大都文化程度低,缺少技能,只能干些粗活,在大城市能站住脚吗?更何况现在国家的农村政策好,农民是舍弃不了那几亩耕地和宅基地的。
我知道,再问下去就有误导之嫌了。
其实,我是城镇化多样选择的支持者。譬如,不少农民工已在城市创业或成为熟练的技术工人,有较好且稳定的收入,能在城里买起房,可拖家带口完全融入大中城市。再譬如,一些农民工在家乡的城镇买了房,方便老人生活和孩子上学,自己在外打工。许多人还可能是城市和农村两栖人群,游离于城乡之间。
我明确反对的是那些为了追求指标而违反城镇化规律和农民意愿的城镇化。有人会问,什么是城镇化规律?简言之:城镇化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所谓自然,就是随着工业化发展,一部分农民就业领域由农业转向了工业和服务业,因而居住地由农村转向了城镇。第二个转向的前提是他有意愿且有能力。
所谓的历史过程,就是不可能一蹴而就。在这个历史过程当中,有个人财富的积累,有对新生活方式的适应,有社会结构的重建,有政府管理水平的提升。通过长时间的个人慎重考量、社会形成共识、利益群体间磨合、城市政府取得经验,自然水到渠成,太急了要出状况。
怎样才算尊重农民意愿呢?表面看,不少农民有强烈的进城落户意向和愿望,你满足了他,就是尊重农民意愿了。深层次看,未必是这么回事。意愿中带有冲动,这种冲动除了对美好生活的追求,还有信息不对称带来的盲动。政府管理者得替他考虑清楚了:今日进城落户,明天丢工作,他该怎么办?意愿背后还有利益,农民尽管想进城落户,但不太愿意退出他的承包地、宅基地和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权,即便是有偿。
有一种说法,城镇化是拉动内需的动力,这没错。但其内在逻辑关系应该是,健康的城镇化客观上必然使消费增长,而不是为了拉动内需而人为地推动城镇化率快速提升。
很多人總是好心地想让农民过上像城里人一样的生活,如果从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改善的视角讲没有错,但过分强调生活方式也一样那倒大可不必。十多年前一位北大的研究生对我讲,他们在贵州农村调研时议论农村生活太苦了,老农说,我白天有肉吃、有酒喝,晚上有老婆抱,滋润着呢。你可以理解为农民见识短浅,但必须承认人对幸福理解差异很大,因而对各种生活方式的选择也应得到尊重。
我一贯坚持,城镇化既是经济问题,又是社会和文化问题。不论从四化同步和城乡统筹来看,还是就保持经济和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来讲,都需要遵循规律,尊重多样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