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动+数+量”式动量表示法的来源及类型学观照
2015-06-21金桂桃
金桂桃
(武汉理工大学汉语言学系,湖北武汉430063)
汉语“动+数+量”式动量表示法的来源及类型学观照
金桂桃
(武汉理工大学汉语言学系,湖北武汉430063)
现代汉语通用的动量表达方式是“动+数+量”式。关于它的来源问题,学界至今尚无定论。文章通过对汉语历时语料的梳理和分析,发现汉语“动+数+量”式动量表示法直接由“动+数”式发展而来。发展的动因是受汉语名量表示法和时量表示法的类推作用和影响。该来源路径有语言类型学的语料事实作为进一步的支撑。
动+数+量;动量表示法;来源;动+数;类型学
现代汉语动量表示法主要有两种方式:“动+数+量”式和“数+量+动”式,前者如“去两次”,后者如“一次也没去”。不过,据学者们研究,一般情况下不用“数+量+动”式动量表示法。如石毓智指出:“动量词位于动词之前是有很强的条件限制,一般表示一些特定的语法意义,而且很多时候数词只限于‘一’,或者干脆不能加任何数词,使用频率和范围都很受限制。”[1]张赪也指出:“‘数+动量’短语位于动词前成为一种有标记语序,‘表达特殊的语法意义’。”[2](P204)也就是说,现代汉语动量表示法通常情况下用“动+数+量”式,有特殊表达需要时才用“数+量+动”式。
关于现代汉语中“动+数+量”这种最基本的动量表达方式的来源问题,学界至今尚无定论。唐钰明认为汉语动量表示法遵循着“数十动→动十数→动十数十量”的发展过程[3];石毓智等认为汉语数量短语经历了一个由中心动词前向中心动词后移动的过程[4](P298-302),即“数+量+动→动+数+量”;张赪认为汉语动量表示法直接由“数+动”式发展成为“动+数+量”式。[2](P186-187)金桂桃提出“动+数”式直接发展出“动+数+量”式的意见[5],但没有具体展开来讨论。本文拟从汉语自身的发展和跨语言的考察两个角度来探讨“动+数+量”式动量表示法的来源问题。
一、汉语“动+数+量”式的来源
汉语“动+数+量”式动量表示法应该由“动+数”式发展而来。
“动+数”式是古代汉语重要的动量表示法之一(唐钰明[3],殷国光[6])。据金桂桃研究,先秦时期“动+数”式占全部动量表示法用例总数的6.8%(包括“指代性动词结构+数”和“者+数”式)[7],如:
(1)公怒,鞭师曹三百。(《左传·襄公十四年》)
(2)伯有既死,使大史命伯石为卿,辞。大史退,则请命焉。复命之,又辞。如是三,乃受策入拜。(《左传·襄公三十年》)
(3)宋王因怒而诎杀之。又使人往视齐寇,使者报如前,宋王又怒诎杀之。如此者三。(《吕氏春秋·壅塞》)
例(1)数词“三百”只计量其前面单个数词“鞭”所代表动作行为进行的次数;例(2)数词“三”计量其前面多个动词“命”“辞”所示动作行为或者说“命之,辞”这种事情发生的次数;例(3)数词“三”的功能与例(2)相类似,可见这种表达方式中的“者”字只是起着表停顿的作用。
“动+数+量”式是由例(1)类动量表达方式发展而来的。
汉代“动+数”式呈现出了进一步发展之势。从用例数量来看,汉代“动+数”式占全部动量表示法用例总数的11.8%。从其构成要素之一的动词种类来看,能够用例(1)类表达格式表示动量的动词种类较之前期明显增多。如:
(4)公惧,坠车伤足,失屦,反而鞭主屦者茀三百。(《史记·齐太公世家》)
(5)与项羽战荥阳,争成皋之口,大战七十,小战四十。(《史记·刘敬本传》)
(6)春秋二百四十二年间,日蚀三十余,地震五十六。(《汉书·孔光传》)
(7)掖痈大热,刺足少阳五,刺而热不止,刺手心主三。(《黄帝内经·素问·通评虚实论》)
(8)霸让位,自陈至三,上深知其至诚,乃弗用。(《汉书·匡张孔马传》)
(9)陈女乐文马于鲁城南高门外,季桓子微服往观再三。(《史记·孔子世家》)
先秦时期,能够用“动+数”式(不包括“指代性动词结构+数”和“者+数”式)表示动量的动作行为主要是“击打”“责罚”义类动词。到汉代,如例(4)~(9)所示,除了沿用前期用法外,表示战争、自然现象、治病、言说等动作行为的动词皆可进入这种动量表达格式。
正是在这种格式进一步发展的基础上,人们开始将一些词语直接插入“动+数”后面,从而发展出“动+数+量”式动量表示法。
我们先比较下面用例:
(10)a.子尾抽桷击扉三,卢蒲癸自后刺子之,王何以戈击之。(《左传·襄公年》)
b.即以疑所持胡桐木丈(杖)从后墨击意项三下。(《居延新简》E.P.F.22·326)
c.言候击敞数十下,胁痛不耐言。(《居延汉简释文合校》123.58)
将例(10)a句与b、c句中的动量表示法进行比较可以发现,同样的动作行为“击”,《左传》用“动+数”式表示动量,汉代则在数词后加上另外一个词表示动量单位,形成“动+数+量”式动量表示法。可见,汉代人是直接在“动+数”式后面加上另一词语来表示该动作进行的次数。
如果我们再往后看一些魏晋南北朝时期的用例,这种直接在“动+数”后加上其他词来表示动作次数的过程就更为明显:
(11)a.坐引者以师哭之,亲推之三。(《左传·定公九年》)
b.齐侯自推丧车轮三转。(《左传·定公九年》,“亲推之三”杜预注)
晋朝杜预为《左传》“亲推之三”作注时,在数词“三”后加上“转”字,这里的“转”虽然动词性质还颇为明显,但杜预这种为古书作注的方法,至少说明了古人为了明确语义,会在“动+数”后直接加入另一词语。再看一组用例:
(12)a.疏到,急就往使受杖一百,促责所饷。(《三国志·潘浚》)
b.播诣狱讼争,身受数千杖,肌肤刻烂。(《三国志·杨戏》)
c.缚之着树,鞭杖百余下,欲杀之。(《三国志·先主传》)
同一作品中,相同动作行为发生的次数,作者有时用“动+数”式,有时用“动+数+量”式表示,这较为明显地表明了古人是直接将某词语插入“动+数”结构后面以表示该动作行为数量的。
最开始能进入这种表达格式的是与中心动词紧密相关的词语,如例(10)b、c“动+数”后加“下”,因为“击打”的方向一般是自上而下;例(12) b句“动+数”后加“杖”表明动作进行的工具等。再如:
(13)我之王家食马肝,食饱甚,见酒来,即走去,驱疾至舍,即泄数十出。(《史记·淳于意本传》)
(14)彼异道人即遥远远绕佛一匝,便从彼间道径去。(东汉·支娄迦谶《道行般若经·摩诃般若波罗蜜功德品第三》)
(15)佛敕目连:“现汝道力。”目连受教,飞升虚空,出没七反,身出水火,从上来下,前礼佛足,却侍于左。(东汉·昙果共康孟详《中本起经》卷上)
(16)上药各须精新,先捣大黄、干姜为末,研巴豆纳中,合治一千杵,用为散,蜜和丸亦佳,密器中贮之,莫令歇。(《金匮要略·三物备急丸》)
(17)上十味,异捣筛,合治之,以苦酒渍乌梅一宿,去核,蒸之五升米下,饭熟捣成泥,和药令相得,纳臼中,与蜜杵二千下,丸如梧子大。(《金匮要略·趺蹶手指臂肿转筋阴狐疝蛔虫病脉证治第十九》)
(18)汉有善骑射者楼烦,楚挑战三合,楼烦辄杀之。(《史记·项羽本纪》)
例(13)“泄+数”后加“出”表明动作“泄”的方向;例(14)“绕+数”后加“匝”,因为“绕”“匝”皆表示“围绕”义;例(15)“出没+数”后用“反”,是因为“出没”与“往返”义近;例(16)“治+数”后用“杵”表明动作的工具;例(17)“杵+数”后用“下”表明“杵”的方向;例(18)“挑战+数”后用“合”,因为古代两军对垒,交战一次就叫“一合”等等。刚开始处在这种句法位置上的词,其实词义往往很明显,如例(11)b句“推丧车轮三转”中的“转”、(13)“泄数十出”中的“出”等,随着出现频率的增加,其实词义慢慢消蚀,最后虚化成纯表动作次数的单位词。
“动+数”式于汉代发展出“动+数+量”式动量表示法的原因,一方面与当时名量表示法的发展和类推作用有关。唐钰明发现汉语名量词循着“名+数→名+数+量”的发展路径[3],并列举了如下用例:
a.桓公与之系马三百。(《国语·齐语》)
b.桓公与之系马三百匹。(《战国策·齐策》)
在这种动作时间量表示法的影响和类推作用下,动作的次数量也开始采用“动+数+量”式表示法。
综上,汉语“动+数+量”式动量表示法是在汉语“动+数”式进一步发展的基础上,在名量表示法和时量表示法的双重影响和类推作用下产生的。
二、类型学观照
“动+数+量”式动量表示法存在于许多语言中。我们对中国境内74种少数民族语言①进行调查,结果发现27种少数民族语言也能用这种方式表示动量。如:
同样的意思,在先秦时期用“名+数”式,汉代则在其后直接加上计量单位词从而形成“名+数+量”式名量表示法。这与我们考察到的“动+数”式动量表示法的发展路径颇为相似。另据黄盛璋统计,汉代“名+数+量”是主要名量表达格式[8];金福芬、陈国华也指出“在周秦时期,量词标记无一例外都是后置于名词的,也就是说量词结构中数、量、名出现的顺序是:N+Num+CL”。[9]在这种表量方式的影响和类推作用下,当时的人们开始选用一些与中心动词义紧密相关的词语放入“动+数”后面来计量该动作行为发生的次数,从而发展出“动+数+量”式动量表示法。
促使“动+数”式于汉代发展出“动+数+量”式的另一个原因,当与古代汉语时量表示法的类推作用有关。太田辰夫指出古代汉语中表示一段时间的计量成分既可位于动词前也可位于动词后,在动词前多用以表示非实在的动作,在动词后多用以表示实在的动作。不过,后来除了否定句外,时量成分一般都位于动词后了。[10]张赪找到汉代时量表达格式共652处用例,其中“时量+动”35例,“动+时量”617例。[2](P190)可见,汉代表示动作持续时间的时量词主要位于动词后面,如:
燕将见鲁连书,泣三日,犹豫不能自决。(《史记·鲁仲连邹阳列传》)
嘉还战一日,嘉死,军降。(《史记·项羽本纪》)
(引自《苗语简志》第65页)
这些语言主要分布于藏缅语系的侗台语族、苗瑶语族和南亚语系。不少学者都注意到量词的分布与动词与宾语的语序有关,如徐丹指出:“在我们看到的大部分VO型语言中,NumCL组合都前置于名词而后置于动词”。[11]我们考察的结果与此结论基本一致:我们调查范围之内,VO型有量词语言皆能用“动+数+量”式表示动量。根据Dryer的研究,中文(现代汉语)被看作一种非典型的VO型语言[12],所以汉语能用“动+数+量”式表示动量。
由“动+数”式发展出“动+数+量”式动量表示法,也不是汉语特有的语言发展现象。我们在某些少数民族语言中找到这种发展路径的痕迹。
莽语主要有“动+量+数”式(当数词为“一”时)和“动+数+量”式(当数词为“二”或以上时)动量表示法,如:
(引自《中国的语言》第2490页)
(引自《中国的语言》第2490页)
但亦存在少量“动+数”式动量表示法,如:
(引自高永奇《莽语概况》[13])
据高永奇研究,“莽语量词还处于新生阶段”[13],石毓智指出:莽语在没有量词的时候,数词可以直接置于动词之后。[1](P203)根据语言发展“滞留性”的原则,结合莽语动量表达方式的现状,可知莽语的“动+数+量”式动量表示法是由“动+数”式发展而来的。这可从更多语言数词和数量短语在动量表达格式中的对应分布规律得到进一步的验证。
我们对中国境内74种少数民族语言的全部动量表达方式进行了调查统计,结果表明:如果一种语言中既能用“数词与动词直接组合”也能用“数量短语与动词组合”表示动量,那么数词和数量短语一定处于中心动词的同侧,无一例外(参见表1)。
表1 少数民族语言数词和数量短语在动量表达格式中的对应分布
表格中语系后面括号里的数字是我们考察该语系具体语言的数量,其他数字代表存在该行数量表达方式的语言数量②。结果显示,数词和数量短语同位于中心动词左侧的有17种语言,同位于中心动词右侧的有4种语言。没有位于中心动词异侧的现象。也就是说,如果一种语言既能用数量短语又能直接用数词表示动作的次数,那么数词和数量短语一定位于中心动词的同侧。
任何一种新语言现象的产生都不是突发和瞬间完成的,必然会经历一个新旧两种语言形式并存的阶段。动量词是语言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在动量词产生之后到发展成熟之前这个阶段,必定会有新旧两种动量表达方式并用的现象。人类语言中“数+动”式只与“数+量+动”或“量+数+动”式并存,“动+数”式只与“动+数+量”或“动+量+数”式并存的语言事实,证明两类并存格式中的后者只能是由各自的前者发展而来。
以上跨语言动量表达格式中数词和数量短语的对应分布及发展规律,为汉语“动+数+量”式动量表示法来源于“动+数”式在语言类型学方面提供了进一步的佐证。
注释:
①语料主要来源于孙宏开等主编《中国的语言》(商务印书馆,2007)和《中国少数民族语言简志丛书》(民族出版社,1980-1987),以及一些少数民族语言研究资料(参见参考文献部分)。
②如“汉藏语系(47)”表示我们对汉藏语系中的47种少数民族语言进行了考察;表格第二行第一个数字“2”表示汉藏语系47种少数民族语言中有2种语言同时用“数+动”和“数+动量+动”式表示动量。
[1]石毓智.语法化的动因与机制[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
[2]张赪.汉语语序的历史发展[M].北京:北京语言大学出版社,2010.
[3]唐钰明.古汉语动量表示法探源[J].古汉语研究, 1990,(1).
[4]石毓智、李讷.汉语语法化的历程[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
[5]金桂桃.汉语动量词的产生[J].江南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11,(2).
[6]殷国光.上古汉语中数词计动量的两种位置的比较[J].古汉语研究,2002,(1).
[7]金桂桃.先秦时期的动量表达格式[J].长江学术, 2013,(2).
[8]黄盛璋.两汉时代的量词[J].中国语文,1961,(8).
[9]金福芬、陈国华.汉语量词的语法化[J].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S1).
[10]太田辰夫.中国语历史文法[M].蒋绍愚,徐昌华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
[11]徐丹.量词及其类型学考察[J].语言科学,2011,(6).
[12]Dryer,M.S.The Greenbergian word order correlations[J].“Language”,1992,(1).
[13]高永奇.莽语概况[J].民族语文,2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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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8078(2015)05-0060-04
2015-06-18
10.3969/j.issn.1003-8078.2015.05.16
金桂桃(1973-),女,武汉理工大学汉语言学系副教授,文学博士。
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项目编号:12BYY087;教育部人文社科青年基金项目,项目编号: 11YJC740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