吹响棚改攻坚战的号角
2015-06-18
2015年,是全面推进新一轮棚改工作的关键之年。党中央、国务院对棚改高度重视并将其列为重点工作予以推进。在经济新常态下,棚改已成为今后各级政府必须啃下的“硬骨头”。
棚户区改造意义重大,可以大致概括为三个方面:一是改善群众的居住条件。棚户区是使用年限长、居住面积小、房屋质量差、配套设施不齐全、周边环境恶劣的成片住宅,住在其中的居民生活条件非常糟糕,棚户区改造可使他们的居住水平明显提高,所以是一项民生工程。二是改善城市空间布局。棚户区改造可以腾出建设用地,从而改善城市的布局,同时也有利于房地产开发。三是扩大内需。棚户区改造可以带动投资和建设,还可能促进消费增长。
在这众多的意义中,我们必须明确,改善群众居住条件才是最为重要的,应该被优先考虑;而其他方面的意义则要服从于民生工程的要求。但是,一些地方自觉或不自觉地将棚户区改造看作房地产开发的有利条件,他们的积极性是被土地开发的收益调动起来的,而不是以民生为先。
只有确立民生为先的观念,国务院对棚户区改造的总体要求才能实现。2013年7月发布的《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提出,2013年至2017年改造各类棚户区1000万户,重点推进资源枯竭型城市及独立工矿棚户区、三线企业集中地区的棚户区改造。2008年到2012年的五年间,全国共改造各类棚户区1260万户。下一个五年的目标比上一个五年的实际完成量少,但是,完成的难度是比较大的。
棚户区改造最大的难题有两个,一是资金,二是安置。棚户区改造需要安置数量众多的居民,本身是没有盈利的,它需要有政府的补贴,还需要有相匹配的商业开发,就算是这样,棚户区改造的盈利空间也不大,因此,棚户区改造的资金来源一直是个难题。一些棚户区居民对安置补偿的条件不满意,安置也殊为不易。
前几年,房地产市场的形势比较好,商业开发的利润较多,可以弥补棚户区改造的较大亏损。而现在以至未来两三年,房地产市场低迷,商业开发的前景不明朗,一些开发商对棚户区改造腾出来的地的兴趣会大大减弱,因此,棚户区改造的资金来源问题将比前几年更为突出。居民获得的补偿也可能因此而减少,安置也可能变得更难。
在这样的形势下,如果地方政府是以房地产开发作为棚户区改造的主要支撑,在观念上将房地产开发放在棚户区改造之前,那么,棚户区改造的进度可能减慢,1000万户会是一个很困难的任务;另外,工矿棚户区等类型的棚户区远离市区,商业价值低,得到的重视会比城市棚户区小得多,国务院“重点推进资源枯竭型城市及独立工矿棚户区、三线企业集中地区的棚户区改造”的要求将得不到充分的体现。
因此,下一阶段的棚户区改造,需要地方政府转变观念,将改善群众居住条件放在优先位置。为此,他们需要在棚户区改造中综合考虑就业、产业发展等多方面的问题,而不是只考虑房地产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