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悬赏”征集立法草案
2015-06-16
浙江人大 2015年6期
近日,深圳市民政局官网发出一则“英雄帖”,向社会征集《深圳经济特区社会组织条例(草案)》的立法建议方案,前三名优秀草案作者将得到5万元奖励。
根据征集要求,《深圳经济特区社会组织条例(草案)》(含起草说明)应当厘清社会组织内涵外延、活动原则与范围、社会组织自治与监管之边界;明确社会组织登记、培育扶持、内部治理及其他创新内容等;所拟规定符合国家政策及深圳特区立法实际,并具可操作性;体例结构、逻辑、内容、规定、语言、文本格式等须符合立法技术规范。《说明》应当阐述《草案》起草背景、思路及主要内容。此外,相关立法框架、思路、建议应围绕社会组织规范管理相关问题,提出具有建设性意义、可操作性强的意见。
除了具体要求,“英雄帖”还抛出了5万元重赏,“收集稿件后,将召开专家论证会并按要求进行评议遴选。经评议遴选进入前三名的优秀草案文本,将各给予奖励人民币5万元整,经评议遴选进入前三名的立法建议(含框架、思路),各给予奖励人民币5000元整。”
来源:《羊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