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思公共服务歧视
2015-06-16傅蔚冈
领导文萃 2015年12期
傅蔚冈
为什么在很多国家只需要以居住地作为区别本地居民和外地居民的标准,而中国却要在户籍外附上一大堆条件?原因之一可能是地方政府认为公共服务是来自于财政支出,一旦更多的人群成为这个城市中的一员,那么政府就没有足够的财力来负担该项支出,为了让公共服务可持续,因此必须讨论城市每个新增人员的贡献和其所得。
换言之,各地方都想要那些能给其增加税收、同时带动就业的高端人才,对于那些只是享受公共资源、直接创造经济价值并不多的普通务工人员就不那么待见。这种想法不仅存在于一些地方政府,同时还在公众中有广泛的影响,而不少学者甚至为地方政府的歧视性公共服务提供各种各样的正当化论证。
需要指出的是,衡量个人贡献度的做法非常有问题,原因就在于个人的贡献并不只是体现在单个人的收入上,他的贡献是和一个群体联系在一起的。以餐厅服务生为例,尽管单就个体而言,这个服务生的工资可能低于这个城市的平均水平,他所缴纳的税费也可能会小于其子女在这个城市中受教育而获得的政府财政支出。但对一个城市而言,服务生的贡献并不在于他的收入和税费,而在于他的工作解决了其所服务人群的吃饭问题——这部分人的收入往往比他更高,让这部分人不至于要为中餐而烦恼,进而提高了这个群体的工作效率。在传统农村,这种活动都是必须由个人亲力亲为,但在城市里却可以通过社会分工得以解决。
这就是城市的魅力所在。城市的活力并不在于单个人的劳动生产率比农村高,而是有了规模效应之后的社会分工提高了整体的劳动生产率。也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用个体的贡献来区分公共服务的受众并不合适。 (摘自《财经》)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