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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综合评标分析

2015-06-16庞志理

中国管理信息化 2015年12期
关键词:评标投标轨道交通

庞志理

(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北京 100037)

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综合评标分析

庞志理

(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北京 100037)

轨道交通作为城市发展的一个重要衡量依据,近年来已经进入了迅猛发展阶段。由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十分复杂,需要通过招标选择合格单位进行建设。为更好地搞好轨道交通项目的评标管理工作,在评标过程中应当将原则问题贯彻到底,采取相关策略保证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公平实施。为了更好地进行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评标工作,笔者从商务评审、技术评审、经济评审等方面提出建议。

轨道交通;评标管理;策略建议

1 绪 论

1.1研究背景

轨道交通是指城市地域利用车辆在固定轨道上运行、主要为客运服务的交通系统。轨道交通系统按照线路铺设方式可以分为地下线、地面线和高架线。位于地下或者隧道的轨道交通线称为地下线,构筑形态为地铁;位于地面的轨道交通系统称为地面线,构筑形态为路堤或路堑;位于高架桥上的轨道交通系统称为高架线,构筑形态为高架桥。

我国的轨道交通发展从1906年开始。1906年2月16日,中国第一条有轨电车(单轨白牌)在天津正式通车;1908年,上海第一条有轨电车建成通车;1909年大连市也建成了有轨电车;随后,北京、天津、沈阳、哈尔滨、长春等城市大量修建有轨电车线路,在当时的城市公共交通中发挥了骨干作用。

近年来,轨道交通作为现代化城市的重要交通线路,在国内进入了快速发展阶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网站发布的信息来看,以北京为例,北京的轨道交通线路已经增加至18条,同比增长13.3%。已经拥有轨道交通线的城市如上海、北京等还在不停地建设轨道交通,长沙、宁波、无锡等城市也于2014年增加到轨道交通运营的行列中来。从全国范围来看,根据相关统计数据,截至2014年年末,我国累计有22个城市建成投运城轨线路101条,运营线路长度3 155km。我国的轨道交通在国内建设中正处于突飞猛进阶段。

1.2研究意义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涉及众多领域,包括城市轨道前期的勘测设计,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土建安装,以及城市轨道机电运营设备,所以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系统十分复杂,需要通过科学招标选择合格单位进行建设。为保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能在质量、时间、成本、安全的前提下顺利进行,要进行公平、公正、公开的项目招标投标。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招标投标工作,需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的招标人提出条件,邀请投标人参加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的投标,并按照规定程序公正、公平、公开地选择投标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对维护公共利益、保障国计民生和区域经济发展有极为重要的意义,所以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中要搞好招投标工作。

1.3研究目的

本文通过对我国轨道交通项目评标管理的研究,旨在指导评标过程,维护公正、公平、公开的评标程序,确保轨道交通的施工建设兼具高质量与低成本。

2 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应该贯彻的评标原则

2.1公平、公正、科学、择优

评标工作应当做到公平、公开、公正,对于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尤其如此。城市轨道交通项目作为公共基础设施,评标的公平性与透明性涉及到公众利益,在评标过程中,对所有的环节都必须一丝不苟。

为达到公平、公正原则,必须保证评标的公开透明,对所有符合条件的参与者,都应一视同仁,给予同样的机会,按照同样的标准评选,不得徇私舞弊。而择优原则更是建立在公平原则之上,假如没有公平标准,择优就是一句空话。如果不能择优,那么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将损害公众利益,浪费大量国家财产,而且最终的项目工程质量也得不到保证,一旦发生问题,将直接损害国家政府的声誉,降低政府的公信力。实行择优原则能促进合理竞争,使更多有资质的企业参与进来,以较低的价格获得高质量的工程质量,最大程度维护公众利益。

2.2依法评标,严格保密

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评选工作应该依据相关法律,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关于深化建设工程货物招标投标改革创新的若干规定》(试行)以及相关省市颁布的招标条例、监督管理规定等相应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制定评标方法。

2.3反对不正当竞争

城市轨道交通项目作为公共基础设施,涉及到公众安全与利益,必须严打严防腐败现象。对采用不正当方式透露相关评标信息、扰乱正常评标程序的行为,一旦发现应严厉处置。处罚不正当参与评标的企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4评标委员会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评标首先的环节就是组建评标组织机构和评标委员会。在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评标委员的选择上,选择的委员必须是该行业的专家,根据《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进评标委员会的专家必须有八年以上的从事轨道交通行业经历并且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其次,基础上还需懂得相关的法律法规、身体健康,能够公正、公开、公平的参与评标工作。参与评标的专家应由所委托的评标组织机构依法从专家库中抽取,如果不依法抽取专家的评标工作,将由监督部门给予警告,取消评标结果。

在评标过程中,如果产生意见分歧,应当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该原则也是对公正原则的一种维护,避免参与评标的企业与少数评标委员相互勾结。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起着重要作用,必须实行民主原则,不因少数人的意见扭转决策方向。

3 保证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公平实施的策略

3.1实行有效的第三方监督

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评标工作必须受到有效监督,受到第三方的管理限制,防止权力滥用、评标腐败等现象。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应当受到各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监督,保证评标的相关信息在评标过程中没有遭到泄露,没有营私舞弊、权力滥用的行为。

3.2否决投标

对有重大偏差的情况,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否决。这种否决权能在评标委员会发现问题时,给予评标委员会合法权力将不符合条件的投标剔除出竞争行列,否决其中标的可能性。首先,否决投标权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腐败贿赂现象。当发现投标人向招标人行贿、委托他人投标、和别人串通报价等行为时,否决投标权可以给予投标委员会更大的权力保证、维持评标的公正性。其次,否决投标权遏制了评标文件中的弄虚作假行为。投标书的文件准确性应当有高标准严要求,对字迹模糊、甚至是关键字不清楚的标书,否决投标权能杜绝投标者浑水摸鱼情况的发生。再次,否决投标权也能及时筛除不符合条件的投标者。比如,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相差甚远或不能及时提供样品的参评者,否决投标权能帮助评标委员会初步筛除不合理企业,缩小评标范围。

4 城市轨道项目的评标建议

城市轨道项目的评标通常要综合考虑商务评审、技术评审及经济评审等因素,然后进行综合打分。

4.1商务评审

在城市轨道交通项目中还应当考察投标人的商务情况,大致了解投标人的商务情况,为评标委员会的选择提供依据。

关于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商务评审的考察通常包括人力资源状况、财务状况、企业管理体系、企业业绩、近几年平均合同履约率、法律诉讼及不良行为记录等。人力资源状况调查方面,应当观察项目负责人及相关技术人员的学历水平、职称状况,确保中标企业具备较高的技术水平,拥有一定数量的行业内专家,能够解决项目工程中出现的技术难题;财务状况方面,应当考察参与评标的企业运营是否有亏损,确保中标企业能够维护工程的正常运转,资金链周转正常;企业管理体系方面,应当调查参与投标的企业是否通过ISO 9000质量体系认证、ISO 14001环境保护体系认证、OHSAS 18001或ISO 28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优先考虑通过认证的企业,降低项目出现质量问题、环境污染问题及用工安全问题的几率;评审委员会还应当在商务评审过程中考虑企业业绩。参与投标的企业资质如何,近年来是否接手过轨道交通项目的工程,有多少已经交付使用等,选择一家经验丰富的企业往往会降低项目风险;而关于法律诉讼、不良行为记录、近年合同履约率也应当在评审委员会考察范围之内,因为在关系到国民安全利益的基础设施工程上,必须要优先选择一家守信、守法的企业。

商务评审主要从侧面说明企业的实力及投标人在中标后能否高质量的完成工程,因而这部分的权重应稍微低一些,大约维持在10%左右。

4.2技术评审

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技术评标是反应企业能力的一个重要指标。

对人员状况,参与投标的企业应当提供相关技术人员及主要负责人的关于该项目的专业资历情况,主要包括学历、职称等硬性条件。

对材料方面的评标,技术评审将具体到材料的工艺特性。投标企业应该给出材料的各项参数,保证其符合招标要求;技术评审还应当考虑到企业对材料的保障措施,保证材料质量并能及时供货。在本地拥有大型仓储基地,能够满足现场交货的要求。

对设备方面的评标,投标企业应当提供计划投入的机械设备的参数、型号、使用年限、设备数量等技术指标,并能提供设备的工作效率,以供评标委员会参考。

对工程施工方面的评标,技术评审应当调查关于轨道交通项目的施工方案,包括如何拆迁获得施工用地、如何处理施工过程中的管线问题及承包企业是否具有完备的安全保护措施、环境保护措施、施工过程的应急预案等,以及承包企业如何安排施工工地的人力资源问题,是否有充足的劳动力,是否有足够数量的设备支持施工等。

技术评审是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重要一环,在实际的评标工作中通常占到40%左右的权重。技术评审能够从各项具体的硬性的评价指标上判断该企业是否拥有完成评标项目的能力,是最直观的一部分。在评标过程中应保证这一部分的指标占据较大比重,否则将无法正确反映企业的实力。

4.3经济评审

在参与评标的企业各方面的情况都相差不远、同时存在多家企业具备完成招标项目资质的时候,经济评审是决定中标与否的关键因素。在经济评审中,对投标报价进行打分,通常评标委员会会比较投标报价和评标基准价,以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的值进行打分。通常来说,满分为100分,若差值为正值,则每增加一个百分比得分就相应地减少5分左右,而当其差值为负值时,每减少一个百分比得分就相应地减掉2分左右。从这种价格评审计算方法可以看出,应理性看待投标报价的结果,无论报价过高还是过低,实际上都不是适合的投标报价。当投标报价大大高于评标基准价时,很明显企业的利润空间太大,不利于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成本压缩,容易造成虚耗国民财产;而投标报价远远低于评标基准价也是一种不合理现象,这种情况倘若中标,则会大大增加工程项目偷工减料的可能性,造成安全隐患问题。最合理的情况是评标价等于基准价的100%至99%,此时为最优标,报价得满分。

经济评审通常是评标中占比重最大的部分,一般占50%左右,在其他各方面条件符合规定的前提下,合理的投标报价是投标人最终中标的决定因素。

5 结 语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关系国计民生,相关单位在评标问题上必须谨慎对待。评审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应当遵守公平、公正、科学、择优、依法评标、严格保密、反对不正当竞争、评标委员会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为保证投标过程的公正透明,应由各省市相关的评标办公室进行有效监督,并由评标委员会排除、否决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项目的综合打分环节,要按照合理的权重对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及经济文件的各个方面进行打分评价,保证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的评标及实践操作过程顺利进行。

主要参考文献

[1]姜燕玲.地铁项目建设招标评标管理研究[D].天津:天津大学,2007.

[2]彭永.地铁项目高架结构工程招标评标管理研究[J].知识经济,2009(15).

[3]李喆.地铁项目采购管理研究[D].天津:天津大学,2007.

[4]陆承贵.地铁工程施工招投标阶段业主的风险管理研究[D].长沙:湖南大学,2010.

[5]顾保南,叶霞飞.城市轨道交通工程[M].武汉: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07.

10.3969/j.issn.1673 - 0194.2015.12.064

U239.5;F572

A

1673-0194(2015)12-0086-02

2015-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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