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手抓经济 一手抓法治
2015-06-15王利明
一手抓经济 一手抓法治
如果我们把经济比喻成是一个国家的血肉,那么可以把法治比喻成国家的骨架和脊梁。经济秩序的稳定发展,最终要靠法治。
王利明
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民法学研究会会长。系新中国第一位民法学博士。
以中国香港为例,这个弹丸之地能够广泛吸纳各方面的资金人才,长期稳居全球最具竞争力经济体榜首。经济学家威拉德·阿·夏普曾经分析了香港成功的十大因素,并将香港具有一套良好的法律制度列为因素之一。其实香港社会之所以能够成功,根本原因在于其推行的是法治社会。从这个意义上说,良好的法治是香港成功的关键因素,没有一套运行良好的法治的保障,其是无法获得成功的。
香港的成功给我们提供了一个重要的经验,就是我们在抓经济的同时,不能忽视法治,必须一手抓经济,一手抓法治,这两手是不可分开的。我们说发展是硬道理,因此在许多领导干部看来,只要经济发展了,所有的社会问题都会迎刃而解,因此,不少地方党政领导的精力主要集中在抓项目、搞招商、广引资上,主要精力围绕经济建设展开,有的地方领导认为,法治就是一个社会治安问题,由公安机关去抓就可以了,法治和经济没有必然联系。这种看法令人感到担忧。
从香港的经验来看,地方政府注重维护社会秩序、打击黑恶势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是必要的,维护社会治安始终是法治的重要内容,但法治还有更为丰富的内容。如何构建良好的法治环境,才是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关键,这就需要推进依法行政。树立司法的权威,使司法真正成为维护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严格实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让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的精神真正深入人心,从而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兴国之要,发展仍然是解决我过所有问题的关键,经过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强国,世界银行预测中国经济规模在2030年超过美国,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预测2016年中国经济规模将超过美国。但是经济规模仅反映了社会的一个方面,仅仅是GDP的提升并不等于社会的全面发展。真正实现民富国强、经济秩序稳定发展、人民生活幸福、社会安定有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法治社会的构建,通过制度的有效运行来实现社会治理目标,化解各种矛盾和冲突,使社会保持稳定、和谐。如果我们把经济比喻成是一个国家的血肉,那么可以把法治比喻成国家的骨架和脊梁。一方面,经济的发展并不必然带来社会的公平和有序,甚至在一定程度上使社会矛盾凸显,只有通过法治才能实现社会的公平和秩序。另一方面,经济的发展也并不必然意味着社会的全面发展,各种社会矛盾能够完全消除。必须在发展经济的同时通过法治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为构建和谐社会,实现社会的长治久安提供制度保障。邓小平同志明确提出,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所谓两手,即一手抓建设,一手抓法制”。
经济发展并不能当然解决所有社会问题,与此相反,随着发展的加快,社会治理中社会矛盾凸显、群体性事件频发,仇官仇富现象严重。这些问题虽然是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但也与我们只抓经济、不抓法治有关,同时也从一个层面反映了发展经济并不能当然解决社会矛盾。
从市场经济发展的角度看,法治是构建市场经济秩序的基本保障。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与计划经济时代不同,市场经济对资源的配置是通过竞争机制实现的,这就必须依循一套完善的市场经济法律规则,以将“看不见的手”对经济的调控规范化。法治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具体体现在:一是法治构建了交易正常进行的法律基础。二是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三是维护市场的合理预期。四是保护交易当事人人身的安全和财产的安全。五是有效防治市场发展所带来的“外部化效应”。六是可以提供有效的、可信服的纠纷解决机制。
美国人经常夸耀其所谓的“美国梦”,其所强调的是将世界上最优秀的人吸引到美国,人尽其才,最大限度地发挥其创造力。这之中,最重要的是要有相应的制度保障。今天我们要实现中国梦,其关键也在于通过法治确立有效的制度框架,人尽其才,最大限度地鼓励和激发人们的创造力。世界银行等重要的国际性组织经常会发布一些关于各国法治建设的报告。例如,在中国加入WTO十年之后,出现了一系列关于中国法治进程的研究报告。大多数在总体上赞赏我国在这十年中的法治发展成就。毫无疑问的是,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这些报告客观上起到了鼓励世界资本进入中国市场的积极作用。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逐步建立,有力地保障了我国经济改革的顺利推进,推动了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西方一些学者认为,在中国的市场经济发展进程中,法治发挥的作用很小,这种看法显然是不符合事实的。回顾我们改革开放以来的成就,如果没有一套完备的市场经济法律制度,我们根本不可能实现如此卓越的发展。经济秩序的稳定发展,最终要靠法治。(责任编辑/吴文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