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食品安全法》10月1日实施 网购食品纳入监管
2015-06-13
食品与生活 2015年6期
新《食品安全法》自2015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值得关注的是,新法将网购食品纳入监管范围,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购买食品,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可以向入网的食品经营者或者食品生产者要求赔偿。同时,新法还强化了民事法律责任的追究。在现行10倍价款惩罚性赔偿的基础上,增设了消费者可以要求支付损失3倍赔偿金的惩罚性赔偿;增加了赔偿金额不足1 000元的为1 000元的“惩罚底线”。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