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举报上级之后的“被抓”疑云
2015-06-10
谭建华和董志国两人曾在电话中多次言语不和,在办公室还发生过激烈争吵。隔着两级的董志国,直接和县委副书记起冲突,比较罕见。
2015年7月4日,衡东县河西管委会办公室主任董志国聘请的私人侦探跟踪到南岳华天宾馆,通过布置在窗外的摄像机,捕捉到牌桌旁的县委第一副书记谭建华,甩着成沓的百元钞票。
董志国匿名举报至衡阳市纪委,不久,谭建华被免职。然而,2015年8月10日,董被警方带走,以“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被监视居住,52天后的9月30日,他才回到家中,监视居住也并没有解除。
“公章”惹出的仇怨
公开信息显示,2013年8月,谭建华从衡阳市雁峰区调往衡东县,任县委第一副书记,协助书记处理县委日常事务,分管河西新区工作。董志国和谭建华的办公室,在同一栋楼里。
洣水河穿过衡阳市衡东县,河流以西,是该县近年来打造的新区。新区成立了河西管委会与湖南富城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两块牌子一套人马”,河西管委会主任何岳龙说。
何岳龙解释,河西管委会是一块牌子,他担任主任,为搭建融资平台,搞好建设,成立了湖南富城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根据去年县里的安排,公司都要由副处级以上的干部兼任,所以他兼任投资公司总经理,县委副书记谭建华兼任投资公司董事长。
2013年之前,谭建华、董治国二人并无交集。从职位上看,两人隔着两个级别——管委会办公室主任董志国只需对河西管委会主任何岳龙负责,而何岳龙则把工作汇报给县委副书记谭建华。
河西管委会两位知情人士透露,因为工程问题,谭建华不满董志国在合同上的盖章,而董志国认为,盖章是经过管委会开会后形成的统一意见,自己并不需要越级向谭建华汇报。两人曾在电话中多次言语不和,在办公室还发生过激烈争吵。后来,董志国告诉家人,工作上,谭建华总是拿言语刺激他,并威胁要收走公章,撤掉他办公室主任的职位。家人事后分析,这是董志国花钱雇侦探调查并举报谭建华的一个重要原因。
关于两人的个性,河西管委会一位工作人员评价:“董志国不世故,是那种一根筋的人。”谭建华的行事风格,河西管委会一位人士的印象是:做事雷厉风行,有冲劲,但也比较强势,喜欢训人。
也有河西管委会的人士认为,谭建华“所有工程都要插手”、“特别关心工程发包”。
但谭建华不以为然。
对于“干预工程”,9月24日,谭建华说,自己当时兼任公司董事长,按规定十万元以上的事都应该由他决定,“对外招投标工程如果说连我这个董事长都不知道,你觉得正常不?”他還举例,某个上百万的招投标项目是违规的,他接到投诉后叫停了。但他还是因为“赌博”被免职了。
免职者被重用,举报者被抓走
很快,事情翻转了。
8月21日,一个名叫“衡山科学城”官网上,谭建华的名字出现在《市工商联率异地商会赴科学城考察》的新闻稿中,该稿配有图片,此时他已是科学城管委会筹备组负责人。这距离谭建华被公布免职的消息,不到一个月。
资料显示,衡山科学城是由衡阳市政府主办的现代生态智能科学新城,占地20万平方公里,预计投资300亿元,力争在“十三五”末形成产值550亿元。
“被人家跟踪了,我不服气。”对于这次牌局,谭建华耿耿于怀,“人哪个没有八小时(工作)之外?”他解释“有些特殊原因”,打牌的宾馆是他哥哥开的,而且其中两位牌友是亲戚。
对于和董志国的矛盾,谭建华说,“有这么大的意见,全省在我看来只有这一例。”
谭建华说,在被董举报之前,他并没感觉两人有矛盾,“如果说一个工作上简单的批评,要采取这么激烈的手段对付我,难以置信。”
谭建华承认曾打过电话给董志国,警告他“哪些事应该报哪一级同意,有多大的权限,如果不按规矩办事就要收回公章。”不过这是拍了视频以后的事。
对于被免职后立刻“异地上马”,谭建华表示,目前他的职位没有正式任命,能够在免职的特殊的情况下,协助副市长牵头科学城工作,“市委还是用心良苦。”
一位衡阳官方人士分析,组织上对谭的处分仅为警告和免职,因此,谭的平级调动还算正常,但将衡阳市重点打造的项目交给他牵头,实际上是重用。而匿名举报者董志国却被警方带走。
据政府部门一位知情者透露,被带走的还包括长沙一家侦探公司的多名侦探,警方从董志国的办公室搜出了一份双方合作协议,董为此项侦探花费约十万元。
董志国花巨资雇侦探调查上级,妻子欧雅琴说,她此前都不知道,直到警察来上门搜查。
欧雅琴回忆,警察两次到过她家,一次是在董志国被抓的当晚约11点钟,三四名警察搜遍了屋子,未查到与案件有关的信息。但欧雅琴模糊地知道,丈夫涉嫌与获取信息有关的犯罪。
第二次,根据董志国的交代,警方从家里搜走了两个红色U盘,为确保无误,欧雅琴要求在自家的电脑上公放一遍,并复制备份。
一次举报,怎么就成了犯罪嫌疑人?欧雅琴不解。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
令欧雅琴更不解的是,丈夫被抓走的20多天里,她并未收到任何法律文书,甚至不清楚涉嫌何种具体罪名,采取哪种强制措施,以及关押的地点。
还有一个问号是:举报时是匿名的,怎么身份就被查出来了呢?在辩护律师周振文的介入下,衡阳公安部门提供了《监视居住决定书》。
周振文说,这份法律文书的纸张,还是在办案人员说缺纸的情况下,他从自己包里掏出的草稿纸。
决定书显示,衡阳市公安局在侦查“被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案时,因案件情况特殊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2015年8月11日,对董志国作出监视居住决定。
周振文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我国并没有“被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这项罪名,周振文分析,此处或为笔误,正确的说法应该是去掉“被”字。
这项罪名,用在董志国的行为上适用吗?
西北政法大学刑法学教授冯卫国认为,董的行为构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法律依据不足。
冯卫国解释,根据现行刑法规定,该罪涉及的信息范围是特定的,即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本案显然不属于这一情况”。此外,家属和律师质疑,衡阳警方的办案程序也存在问题。
《监视居住决定书》中显示,决定对董志国执行监视的居住地是衡东县白莲镇新街××号(户籍地址),由衡东县公安局白莲派出所负责执行。
周振文介绍,而实际上,董志国的被监视居住地,是在衡阳市枫树林宾馆,宾馆右侧大门紧锁且有专人把守,系衡阳市纪委专门的办案场所。
周振文指出,《刑事诉讼法》对监视居住有明文规定,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
9月7日,周振文向衡阳市公安局提出申请,要求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或在犯罪嫌疑人住处监视居住,并要求会见董志国,均未得到正面回应。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副教授彭新林认为,9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出台了《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各项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措施,“该案是打新规定的脸。”
结合被举报者谭建华的被重用,对案件实体和程序上的质疑,董志国家属认为,这已不是监视居住,而是限制人身自由。怀疑董志国被抓是“暗箱操作”、“打击报复”。
如今,董志国已经返岗上班了。此前,为审查他是否有经济问题,办案人员调走了河西管委会的账。9月22日,衡东县纪委书记龙朝华在河西管委会通报了这起案件,认为这是董个人的行为,不要因为提走单位的账就人人自危。
直到现在,公安部门仍然在对董志国监视居住。
董的一位同事认为,他以这种调查方式举报,实际上破坏了某种潜规则。
针对这起“侦探门”案,反腐專家李永忠认为,对于类似的侦探式反腐,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法治秩序,违反程序正义,如果助长这种方式,对法治和社会不利。西北政法大学刑法学教授冯卫国表示,为了打击对方而雇人秘密跟踪调查的行为,是一种有悖政治伦理甚至可能违法的不健康行为,应当加以约束,但在没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况下,对董志国的这种行为治罪,有违罪刑法定原则。
对于这场突如其来的家庭灾难,董志国的父母至今都难以理解那些晦涩的政治与法律关系。
(《新京报》2015.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