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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本纪

2015-06-09乔洪涛

岁月 2015年6期
关键词:羊肉羔羊

乔洪涛

“我是好牧人,好牧人为羊舍命。”

——《圣经》

懦弱之神

羊,我最温顺的女人,也是我最懦弱的神。

山间的虫豸怪兽,豺狼虎豹,无一不以凶残和暴戾示人,锋利的牙齿、刚劲的尾巴、尖锐的爪子,它们始终以一种暴戾的姿态,对抗着人类和这个世界,让人在放肆之余也心存敬畏。即便是一只兔子,也有“兔子急了咬人”或“兔子蹬鹰”的本领,唯独羊,这大美的肉体(哪怕是那高举着坚硬犄角的公羊,也只是虚张声势),始终保存一种见人便逃的警惕,害怕、胆小、懦弱,就成为羊的代名词。我有时候想,上帝制造了羊,难道就是为了给这个世界带来一种懦弱的象征和隐喻?

羊的肉身,以物理的极致组合,构成炫美的身材——肌肉,毛发,骨骼,颀长的脖子,高挑的腿……跳、掷、腾、挪,奔跑……这俊美的物种,以骨骼和肌肉的协调,带给世界美的展示,也带给世界最善良、温顺的标本和示范。

是啊,在莽莽丛林和茫茫草原,生活着的这个物种,与人类刀耕火种的文明延续至今不舍不离的动物,以温顺的面目回馈着人的饲养,以被宰杀的命运反照着人类的残忍——我对你的爱,只是为了有一天可以杀你!

温顺是羊的性格,也是人最喜欢的形象。驯化的动物中,牛过于憨直,马过于俊美,狗过于忠诚,唯独羊,以一种中和之美,不卑不亢的姿态,卓然自立,与人保持着不远不近的距离。它的肉体是美的,心境是善的,精神也是独立的。“仁者乐山,智者乐水”,毗山而居,临水而卧的山羊绵羊,是一种仁者智者的形象……我仿佛看到它前腿微屈,低头饮水,静静水波里是它慈善的面容——善良是一种境界,更是一种慈悲。慈悲为怀的山羊,敦厚温柔的绵羊,它们以仁者智者的形象,把一把白胡子挂在嘴巴下面,微黄的小眼珠,像一个清癯智慧心底透亮的老者。

但温顺并不等于依附,羊就这样若即若离着人类。它知道人给予它的恩,也明白人的胃终将埋葬它的尸骨。从毛茸茸的羔羊出生,颤巍巍地站立着走路,乌溜溜的小眼睛打量这个世界,到长胡须的黄眼珠的老羊,一只羊的一生,在它低头噬草饮水,仰头“咩咩”念唱的俯仰间,就这样匆匆度过。我始终认为,它是羊格独立的,它没有狗儿那般讨好似的愚忠(虽然到最后有时也难免烹狗的结局),也没有牛马驴一生的劳碌(最终也难免被食),它一辈子养精蓄锐,一辈子悠闲自在,只等着人类的那一把尖刀。尖尖的弯刀,刺进心脏,瞪着眼看着自己的血流干,瞪着眼看着自己的主人卑鄙微笑的嘴角,它其实一开始就明白了这种结局,但它坦然受之。没有过多的痛恨,没有过度的悲怆,它不会像老牛一样流泪,不会像狗一样产生绝望。

这是懦弱吗?谁能有这样的懦弱和无畏?

这种懦弱是一种神才具有的献身精神,坦然境界。它就是上帝赐给人类的善神,赐给人类的懦弱之神,受难之神。它以一种悲剧的结局,温和地刺痛着人心,告诉他们,并不是所有的死亡都充满怨恨,并不是所有的活着都只为了争强……它以神祇的姿态,高于芸芸众生,它这是俯瞰生灵吗?

《圣经》中,耶和华化身羊来到世间,拯救人类的苦难和灵魂,大美大善大义的羊,大象无形的羊,懦弱是一种爱的极致,不是么?

是啊,“弱”本身就是一种大美和大爱。

“强”也本身就意味着一种伤害。任何强烈的占有、征服,都是一种强迫意志的扭曲。在这弱肉强食的人间现世,在这丛林法则横行的人的社会,在你死我活的冲突奔杀中,每个人都想做一个强者,可以虎啸山林,可以龙腾河川,可以狼奔草原……在战场上杀敌,取人首级;在职场上流血,明枪暗箭;在宫廷里争斗,你死我活……但此时此刻,此情此景,强悍的人啊,一朵初绽的花,一棵细弱的草,一个柔弱女子的微笑,一个母亲的轻声呼唤,都可以让他流泪,让他弯腰。“猛虎细嗅蔷薇”,任何一个“强悍”的心灵,都会在“柔弱”面前热泪滂沱,灵魂融化……

这时候,“弱”难道不是一种大美吗?难道不是一种最有力量的召引和拯救吗?

大象无形,上善若水,它就是水做的物件儿。

我们人类的肉体,始终产生着大于肉体的欲望;我们的灵魂,也就始终备受着欲望的驱使和煎熬。扪心自问,我们的心真的需要那些强吗?

哦,一只羊,一群羊,充满了柔性的动物。它以受难者的形象,以自身的温顺优雅和被宰杀的结局,昭示给我们一个颠扑不破的道理——真爱是温顺的,真爱是懦弱的。就像母亲爱抚我们的手,就像母亲展现给我们的柔弱。牧羊人装模作样的皮鞭,轻轻抽打,“我愿做一只小羊,跟你去放羊,让你那皮鞭不断轻轻抽打在我身上……”这深切的爱的呼唤,是爱的告白,爱的神喻。

一只羊,两只羊,三只羊,四只羊,五只羊,六只羊,七只羊……躺在这凸凹不平的人间,放下疲惫的身子,你我闭上眼睛,数着羊群,那是最温柔的呼唤和表白,那是宗教般的祈祷,在星光照耀之下,在月亮升起之后,在羊神的仁慈的注视之下,悄悄入眠……

羊,它不是一种宗教,却可以是一种信仰;羊,它不是一个强者,却可以爱化每一个强蛮的灵魂。

据说,在阿尔卑斯山上住着许多神,有掌管整个世界的宙斯,有掌管文艺的缪斯女神,有掌管太阳的光明之神,有掌管美的雅典娜女神……在中国的封神榜上,也有风神、雨神、雷神、电神、财神、战神……但唯独都缺少一位掌管善的“弱神”,羊神。

“何意百炼钢,化为柔指绕”,在这荆棘丛生,狼群遍布的人间丛林,我渴盼有一大群温顺而洁白的羊,踏着祥云而来,降临人间,带给我们心灵最战栗的懦弱。

争强好胜的世界永没有太平,能以弱示人敢以弱示人的世界才可能是和谐世界。上帝,让这最温顺最善良最懦弱的羊,成为我们的神!

羔羊之心

人的初心,常被比作羔羊之心。用以说明人心之纯,人心之善。孟子说,“人之初,性本善”;荀子说,“人之初,性本恶”。两个人的看法针锋相对,尿不到一把壶里去,但说的却是一个问题——人初心的善恶。其实,善与恶没有那么绝对,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在我看来,人之初,既有善的,也有恶的,善恶之心,既有遗传,也常存一念。但羔羊之心,是善是恶呢?

《诗经》中有《羔羊》之诗,其词曰:

羔羊之皮,素丝五紽。退食自公,委蛇委蛇。

羔羊之革,素丝五緎。委蛇委蛇,自公退食。

羔羊之缝,素丝五总。委蛇委蛇,退食自公。

翻译过来,就是这样唱——

羔羊皮袄蓬松松,白色丝带作纽扣。退出公府吃饭去,摇摇摆摆好自得。

羔羊皮袄毛绒绒,白色丝带作纽扣。洋洋自得出公府,回到家里吃饭去。

羔羊皮袄热烘烘,白色丝带作纽扣。洋洋自得出公府,回到家里吃饭去。

这是一首颂诗,传达的是正能量,说那些公务员,节俭正直,下了班,都各回各家,各找各妈,不公款吃喝,不腐败堕落,德如羔羊。《汉书》当中也说,“德配周召,忠和羔羊”。看来,有一颗羔羊之心,堪比金子之心,这样的长官,内心纯洁,心地善良,是那些“豺狼之心”的贪官污吏所不能比拟的。

不仅如此,古人还特别看重羔羊的感恩之心,常以“羔羊跪乳,乌鸦反哺”来劝诫讽喻不肖子孙,让他们知父母之恩,向动物学习。其心之拳拳,意之切切,可见一斑。到了今天,还在不停地拿羔羊作譬喻,说道理,比如“迷途的羔羊”“沉默的羔羊”“替罪的羔羊”……羔羊成为被阴谋家谋害的对象,成为受难者的代言人,唉,只要有人存在,羔羊怕是一辈子难以翻身了。

看那羔羊初生,通体乳白(也有黑毛的,除外)——乳白的身体,乳白的羊毛,粉嫩的嘴唇,乌溜溜的眼睛……的确像初生的孩童,萌萌哒,么么哒,很美很天真。但历来人这种动物,既爱美追求美,又戕害着美,一部人的历史,就是一部活生生践踏美的历史,如此纯洁无瑕的羔羊,自然难逃人的魔掌——全羊宴上,清蒸羔羊历来是一道高贵的美食——我就吃过羔羊,不知它是夭折还是谋杀,就那样被蒸而食之,样貌栩栩,紧闭的小眼睛,娇嫩的小蹄子,羔羊盘卧在大瓷碟上,像一个孩婴,洁白的瓷碟成为它的棺椁,碧绿的芫荽成为它的陪葬……摆在充满欲望的胃口前,有大腹便便的官人,有精明如猴的商人,举杯投箸,两眼放光,却还虚伪地谦让着……待一人下箸,众皆争先恐后,唯恐食之不及……犹豫踌躇中我也夹一筷子,及至入嘴,便觉骨如嫩肉,肉如脂软。让我想起莫言的《酒国》,那里面的人喝酒,要吃男婴,清蒸了婴儿,西装革履的文明人争相啖之,其情悲惨至极。

唉,虽然自那之后,我发誓不吃“乳x”(譬如乳猪、乳羊、乳鸽……),但我也深知我罪孽已深,我不吃“乳”的,成年的猪羊狗鸡,我还不是照样大快朵颐?我这是五十步笑百步吗?也曾几次发了誓要成为一个素食主义者,但那些绿叶红花,就没有生命吗?

在这个社会里,大家都信奉“狼”的哲学,本着弱肉强食、胜者为王败者为寇的野蛮思想,宣传狼文化——前些年有一本《狼图腾》,刺疼了多少人的人神经,现如今拍成电影,成了许多人励志的心灵鸡汤。“狼”文化说到底是一种弱肉强食的腐朽文化,它适合于野蛮洪荒时代,不适合于当代。但奇怪的是,在当代,很多人却以狼为图腾,还大言不惭地信仰“狼”的凶残和“团队精神”。

父母生了孩子,都盼望孩子成龙成凤,或龙腾万里,或凤翔九天,再不济也要虎啸山林……盼望孩子成一只羊的不多。追根究底,羊是弱者,是吃亏者,是懦弱者。父母的意念里,宁肯让孩子成为一只恐怖的长蛇大龙,可以战胜他人,欺凌他人,横行霸道,绝不会让自己的孩子吃亏是福,本分老实。何止如此?遑论以后长大成人成龙成凤,就是一到龙年,扎根生孩子,提前剖腹出世的有多少人?乖乖,可怜的龙宝宝!

由此推断,这社会还不是一个足够文明、足够平等和谐的社会。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一方面教育孩子要谦恭有礼,文质彬彬,一方面又要孩子奋死力争,毫不退让——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虾米吃紫泥。大家都是乌眼鸡,你瞪着我我瞪着你,不是你吃了我,就是我吃了你……从这个角度说,敢问这些父母,羔羊之心何在?

但这些父母又何尝不是被他们的父母期待长大的龙凤?

当人的羔羊之心尽丧,当世界变成狼虎的天下,一场更为血腥的杀戮正在悄悄来临。

食 羊 志

世上之物,只要味道鲜美,终难逃人的口腹。

何况懦弱的羔羊?又何止仅仅人想食之?伶牙俐齿的肉食动物,狮虎豹狼,鳄鱼乃至豺狗,见到羊便会捕而杀之,噬而食之。饮其血,吞其肉,嚼其骨,乃至渣滓不剩。羊除了束蹄待擒,发出几声“咩咩”的哀鸣,甚或一声不得发,便被咬断脖子,一命呜呼。这血腥的场面,在动物世界里随处可见,在丛林般的社会里,也随处可见。

人是羊的头号天敌。人类的历史,便是一部血淋淋的《食羊史》,人类的故事可以写一部鲜活的《食羊志》,在今天,在各国朝野的饭桌上,烤羊肉、炒羊肉、拌羊脸、烹羊血、煮羊鞭……谁又能终生不是羊肉?羊肉满身是宝,无处不用——羊头可以祭祀,羊毛可以取绒,羊皮可以做袄,羊肉可以煎炒烹涮,羊杂可以炖汤,羊骨可以磨粉,羊宝可以壮阳……即便是羊蹄子,不也可以给小孩子染了红色绿色做游戏的道具吗?

遑论他国,仅仅华夏,中国人、中国的饮食、中国的文化与“羊”渊源深远。在汉字里,“养”字中有“羊”,“膳”是口中有羊。在食物缺乏的年代,由于“羊肉之为物,最能饱人”,“日食一餐”(李渔《闲情偶寄》)羊肉就不会感到肚子饿。因此,“羊”是与上古先人的生活关系极为密切的动物食物。

但回顾三千年食肉史,羊肉可不是一般人能随便吃的。《礼记·王制》曰:“诸侯无故不杀牛,大夫无故不杀羊,士无故不杀犬豕,庶人无故不食珍。”可见,羊与牛毫无疑问是最贵族化的肉食,“天子食太牢,牛羊豕三牲俱全,诸侯食牛,卿食羊,大夫食豕,士食鱼炙,庶人食菜。”拿来今天看,要吃羊肉岂不是要省部级官员才可?老百姓只配吃素食!

先帝神农后稷“尝百草之滋味,水泉之甘苦,令民知所避就”,确定了植物性食物的种类并教民农耕。而后稷“人身牛首,长于姜水”,他的母亲姜源生下后稷是一个像羊胞胎样的圆球,生下后有牛羊保护。“姜”者羊女也,长于姜水、母亲姜源、羊胞胎样的圆球、有牛羊保护,后稷与“羊”很有缘。

在《楚辞》的“大招”和“招魂”篇里呈现过两桌异常丰盛的菜单,有:八宝饭、煨牛腱子肉、吴越羹汤、清炖甲鱼、炮羔羊、醋烹鹅、烤鸡、羊汤、炸麻花、烧鹌鹑、炖狗肉。在菜单中,“炮羔羊”赫然在列,可见羊的重要性。

物以稀为贵,羊成为贵族的专享,那时候,羊大概还少。但吃羊的习惯一直保留下来,经过汉,经过唐,到了宋代,吃羊达到了鼎盛时期。据记载,宋朝吃羊是从皇家流行开来的习俗,宋真宗时御厨每天宰羊350只,仁宗时每天要宰280只羊,英宗朝减少到每天40只,到神宗时虽然引进猪肉消费,但御厨一年消耗“羊肉43万4463斤4两”,而猪肉只用掉“4131斤”,还不及羊肉消耗量的零头。皇家盛行,自然上行下效,从官员到民间,羊肉成为了宋朝餐桌的头等肉食。民间无论婚丧嫁娶,或是中秀才举人,还是烧香还愿,如果没有一只羊在案上放着,都不好意思招待客人。著名吃货苏东坡在京城宦海生涯时,虽然吃羊吃到腻味“十年京国厌肥羜”,但当他被下放到惠州监视居住的时候,仍然会被每个月一次的官廨杀羊所吸引。作为罪官他已经不能吃羊肉了,但弄一些羊骨头回去烤熟了吃也很解馋。

一路浩浩荡荡,穿越历史;一路肉味膳膳,浸透古卷。翻开历史典籍,仔细闻闻,哪一页没有一点羊肉的腥膳之味?

一路吃下来,到了今天,羊肉终于走到了普通百姓饭桌上。在电视上,我看常看到戴白羊肚手巾的陕西老汉,唱着民歌,放着羊群,而在我所在的沂蒙山区,更遍地是羊群,洁白的或黑云般的山羊,肥肥嫩嫩的小尾寒羊……密密麻麻地覆盖着山山峁峁,抱鞭牧羊的人,也由老者变成了年轻人,养殖羊已成为一个大产业,再不是一个散户的小副业,因为,羊肉鲜美,全国乃至世界百姓都在吃,没有铺天盖地的羊群,怎么可供天南地北的餐桌呢?

到沂蒙山来,最应该吃的就是羊肉。这里生态良好,污染少,有段子说那些羊儿们“吃的是灵芝草、喝的是矿泉水、拉出来的是六味地黄丸”,在乡村街口,可以没有富丽堂皇的大饭店,却每个村口都少不了几个“羊汤馆”。西安的羊肉泡馍,来到这里是“全羊汤”,羊肉、羊杂、佐料,一股脑儿炖进锅里,几十年的老汤,浓得可以拉汁,每天一碗羊汤下去,身体棒得可以赛过神仙。

吃到了今天,羊已经深深地嵌进日子里,文化里,成为不可或缺的必需。不用说别的,不用数到底多少汉字里有“羊”,且说那自古最看重的祭祖祭祀活动,献给祖先和神仙们食用的,哪次少了羊头?商周前无论是最隆重的祭祀(大牢)中三牲(牛、羊、猪),还是不用牛的祭祀(小牢),都要有羊。祭祀祖先之物,就是当时人们食用的最好的食物。不仅如此,“羊”在古代还与“祥”相通,因为小孩子的心是善的。成年之后,见羊忘食,切而啖之,大快朵颐,人已变得和虎狼一般凶狠了!

呜呼,羊兮,归来!

羊 世 界

在人间世,人与羊构成了这种偏颇的关系,一方倾其信任,一方暗藏杀心。而二者的关系中,羊显然处于弱势。人才是羊的上帝。喂养羊,放牧羊,疼爱羊,又支配羊,屠宰羊,最后还将羊头献给祖先,成为祭祀羊。

但在羊的世界,在羊群中,也有你有我,有强有弱,那是另一个类似的人间世。

在一大群山羊中,有老山羊,有小羊仔;有公羊,也有母羊;有头羊,也有随从。一只体型硕大,年老智慧的公羊,是一群山羊的首领,称曰帝王。上山的时候它领路,下山的时候它押后,俗称为“领头羊”。羊的本性是顺从,既顺从人,也便顺从头羊。在野生的羊群中尤甚。试想,一只头羊,攀上山峰,在旭日的映衬下,羊角高悬,羊眼圆睁,魁梧威猛,成为羊群的英雄。好草它先食用,好水它先渴饮,好母羊,它自然要一一临幸。它俨然一个威风凛凛的帝王,无论群里的年轻或年老的母羊,只要它一旦发情,便可随便临幸,和它们交配。而母羊们一旦怀上羊仔,主人便会高兴得笑逐颜开——羊族自此壮大,羊群壮大就意味着财富的增多!

山羊如此,绵羊中的公羊因其羊角粗壮坚硬,睾丸硕大,雄性激素高量,更是生来就好勇斗狠。只要是公的,只要长出了犄角,两羊相遇,便会自然低下头来,撤退—冲击—撤退—冲击……直到分出胜负。在鲁西南的冬季,村庄的人闲着无聊,就会在集上或者会上举办斗羊赛。主人把自己的爱羊牵出来,有专门的场地,有专门的裁判,也有或高或低的奖金。在裁判的口令下,主人一般先是拉着公羊后退助跑,终于撤出去十几米,然后一声号令,松手拍腚,喊一声“上!”公羊便会拼命地奔跑起来,低头朝对方抵去!“砰!”两羊相撞,四角相抵,天旋地转,有时候两羊都会撞倒地上。一次又一次,直到分出胜负。获胜的公羊和主人,耀武扬威,公羊披红挂彩,当场奖励玉米粒子和好草料,主人当场受奖,获得一沓红红绿绿的钞票。而最后决赛获胜的公羊,也变成了十里八乡举世闻名的“羊王”,而羊的主人也会感到荣耀,仿佛成了本地之王一般。一代“羊帝王”就此产生,在人为的因素下,羊被确立了它的帝王地位。这样的羊,一般都会成为种羊,被主人好生饲养,成为专门和其它母羊交配的种羊。十里八乡的喂羊人,牵着或俊或丑的少女羊或少妇羊,专门来请种羊临幸——这不是帝王是什么?当然,主人也会吝惜疼爱种羊,每天交配的次数,主人是有限制的,否则过度纵欲下去,种羊恐怕不仅精液质量不高,受孕率低,寿命也不会太长。而每交配一次,都会收费的,羊王主人也便以此致富或者过上温饱小康生活。

这样说来,在猪、羊、狗等家畜的动物界,公羊是幸运的。这种幸运,来自于它的温顺,也来自于主人对它繁殖的预期。猪则不然,只要不留作种猪,待到半岁左右,公猪就要被劁。走街串巷的劁匠,骑着一辆满身叮铃响的破自行车,自行车梁上油渍麻花的褡裢里,插满了各种各样的柳叶或杏叶小刀,那些刀子闪着寒光,看上就令人心生寒意。他们总是醉醺醺的,挥刀和缝纫的功夫了得。为了防止一只公猪成长到青春期后跳圈,拱圈,不长肥膘,主人会请劁匠把猪劁了——人阉了是太监,猪劁了也成了太监猪。猪阴囊被锋利的刀子割破后,用手一挤,两只睾丸便被顺势一刀切掉,扔在地上,然后劁匠拿一种消毒液一涂,一只猪一辈子就这样丧失了生育能力,不,丧失了发情的能力。再漂亮的母猪在它面前走过,它也充耳不闻了。它的睾丸没了,无法产生精液,没有多巴胺的冲动,按照弗洛伊德的理论,就丧失了生命的激情。可怜的猪,一辈子别说交媾,就是连发情的权利也给这样剥夺了。

一只狗,虽然用不着劁,但是,狗没有羊可以那么多的妃子可选。每年春天,狗发情的季节,便会到处游走,前村后村的寻找恋爱对象,等好不容易找到愿意让它做爱的母狗,两狗便会交媾,俗称狗“连秧子”。但狗没有羊的帝王命,连上之后,狗阴茎好半天软不下来,也抽不出来,这时候,最幸福的狗也是最脆弱的时候,对于它们来说非常危险。我们小时候作恶,曾经拿一根棍子把两只正在交媾的狗从中间挑起来……阿弥陀佛——因为在乡村,据说看到狗交媾是很晦气的——看到狗疼得龇牙惨叫,我们还乐得哈哈大笑,人的残忍和恶性由此可见一斑。现在回忆起来,不由出一身冷汗,这大概是人间原始罪恶的表现之一吧,比之那些贪污腐败的要恶许多!

羊则不然。羊完全可以正大光明地交配,人们喜闻乐见而助兴为乐,因为它们的交配,会繁殖更多的小羊崽,可以给人带来丰厚的利润——人的自私又可见一斑,人都是以自我为中心看问题,世界上只有两种问题——对我们有利的,或者对我们无利的。

人的世界里,有三六九等,有帝王贵胄,贫民奴仆;羊的世界里,也有帝王妃子,头羊尾羊。至于说到羊村羊事,自古以来的故事传说,不多,即便《聊斋志异》和《西游记》中,各种动物都有精怪,似乎也没有找到羊精羊仙和羊鬼变来的美丽女子,一直让我觉得遗憾。后来读书多了,知道有几则,一是刘义庆的《世说新语》里有一则关于羊的故事,叫《宋定伯捉鬼》,据说捉住一只鬼,就可以变成羊卖掉,唉,说到底,还是被卖的结局。还是刘义庆撰《幽明录》中,把仙境中的羊,描写为螭龙,羊须中藏有三颗珍珠,人们吞食其中第一颗珍珠,可与天地同寿;如只吞食第二颗珍珠,可以延年;如只吞食第三颗珍珠,可以充饥。这神话不仅寄托人们的理想,而且是对羊的神化,把羊看成是龙一样的神物。

再就是晋朝顾微(一说裴渊)撰《广州记》有载,那时广州官厅的大梁上,都画着五匹羊和盛有五谷的口袋。这是因为战国时候,曾有五匹羊衔着谷穗来到广州。广州后来就俗称羊城。据《晋史·吴隐之传》说,晋朝广州地区流行瘟疫,除了贪婪之辈,人们不愿来广州当官,所以官厅大梁画了羊的图像,表示祥瑞,羊作为吉祥之物,可以驱病挡灾。

到了明末清初,屈大均撰《广东新语》,羊就和神仙联系在一起,故事的内容改为周夷王(公元前894—前877年)时候,南海有五位仙人,穿上五种不同颜色的衣服,骑着五种不同毛色的羊,各拿一支有六条谷穗的稻盪,送给当地人士,并祝福说:“愿此邑,永无荒饥。”说完,仙人腾空而去,羊在地面化为岩石。这个神话,充分体现了古代农业社会人们的愿望。

到了近代,一提到羊,便是狼与羊的故事,羊再没了升仙得道的传奇,只成了恶兽口中的一块肉。小孩子们都喜欢的《喜羊羊与灰太狼》,更是稚拙肤浅,里面的羊不是傻子就是弱智,包括那狼,也一等一的脑残,只是那红太郎凶狠、骄横,既不贤惠也不温柔,倒和《大头儿子与小头爸爸》中的维群妈妈一样,成了河东狮、成了蹬鼻子上脸、颐指气使的泼妇,再无了传统女性的一点美德。

女人是羊吗?

男人是狼吗?

也许都不是,但在我的心目中,羊应该是属于神仙的,最次也要成为动物家畜界的帝王,只有这样一位接地气而仁慈懦弱的帝王,家畜界才有可能更好发展,否则,狼行天下,虎啸山林,这世界永不安宁。

死亡之爱

我家曾喂养过多只羊,有绵羊也有山羊,有公羊也有母羊。那时候祖母牵着几只肥羊,去河边的草地里放牧,一边劳作,一边放羊,我跟在她身后,亦步亦趋地跟着羊走,有时候拿着柳条去戳羊的屁股,羊会翻转身来看看我——,像个小孩子一般。

多年的相伴,我对羊是有感情的。

我家喂养过羊,也曾丢失过羊,祖父卖羊时也曾收到过假钱而把祖母气个大病,我把这个故事写成小说《灵魂债》,详述了卖羊收假钱后小心翼翼地花假钱的经过,那是一种无法言说的屈辱,让我的灵魂受到羊的洗礼,醍醐灌顶,而性格越发地接近羊了。

我虽然属猴,比属羊的小了一岁,但我身上有许多羊性,比如胆小,比如懦弱,比如随遇而安,比如随和保守……我应该是一只羊的!

我的朋友和同学中,属羊的很多,我这只猴子倒也和他们合得来。他们大都温顺,胆小,诚实而谦恭,即便如此,羊在我的心中,仍是帝王,尤其是在这羊的世界,我心中的羊,就是我的神,我的最仁慈的王。

它不仅通人性,而且还通神性。我们祭祀的时候,或者重大活动,都要搞祭三牲,羊是不可或缺的。牛头、羊头和猪头,摆在瓷白的盘子里,奉献给我们的祖先!

哦,那壮硕脊骨的羊头,摆在袅袅的炷香之前,成了人界和神界沟通的桥梁,成了人类后辈祈祷的供奉。

出了如此,还有许多人有特殊的癖好,常购了尖角的羊头,除去腐肉,用清漆刷了,悬挂在书房的墙壁上,成了装饰品,装饰着房子也装饰着人心的奇怪欲望。

是啊,羊啊羊,额的亲,额的神!虽然你很懦弱,你很温顺,我还是愿意将你祈福为动物界之神,因为只有在你的掌管下,这个茫然的世界才可能变得更和谐一点,更美好一点,哪怕是一点点。

那一具具坚硬乳白的羊头骨,时时映照着我们的内心,它就那样醒目着,在那黑黑的两眼深陷的窟窿中,让我们暂且安放我们不安的灵魂,让我们像羊一样,为人们,对这个世界,更温暖一点,再温暖一点,直至它的善良可以燃烧起来。

羊以自身的死亡,成就了人与神沟通的渠道,人通过羊,深情款款表达了人对神和祖先的敬意;而羊对人,也展示了它的不惧牺牲的超拔仁慈,这就是它对我们和对世界的最深沉的爱吧。

所以,羊是应该做帝王的,改称为神祇的。即便做不了,我也要为他做一篇传,就取名为《羊本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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