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还原法解读《社戏》
2015-06-02刘燕
很多一线的语文教师在备课的时候常常困惑:这篇课文“该教什么”?而上完课后又常常感觉“不知道教了什么”。特别令人沮丧的是,做了很多努力,有人评课“等于什么也没教”。所以,王荣生老师说,语文课是很折磨人的,学生多学了两节课,不见收获,少学了两节课,没感觉损失。孙绍振老师也感叹:许多时候,在中学语文课堂上,我们都不知道要讲什么,经常发生的情况是,该讲的不讲,不该讲的,明明白白地摆在那里,没有难度的大讲特讲,白白浪费了自己和学生的生命。因为很多语文教师“忽略了语言的人文性,没有把语言和人物、作者的精神生命结合在一起来解读”。基于这种情况,孙绍振老师提出在阅读文本时,找到关键的词语,抓住工具性与人文性的差异和矛盾,去洞察作者的特殊情感,具体的方法,即是用还原法去分析和解读文本。这种方法又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方法是从文学作品中“还原”出它本来的、原生的、字典里的、规范的意义,其次把它和上下文中,也就是具体语境中的语义加以比较,找出其中的矛盾从而进入分析的层次。这种方法叫语义还原。第二种方法,还原的不是语义,而是作品中所表现出来的对象——人物和景物——将其原生态,未经作者心灵同化的状态、逻辑想象出来,让它和文本中的形象形成对比,从而去解读作品中的情趣。
孙老师用还原法解读了鲁迅先生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和《阿长与〈山海经〉》,下面我尝试着用这种方法解读另一篇入选初中语文教材的小说《社戏》。这篇课文一直是初中语文教材的传统篇目,从二十年前我当学生学这篇课文,到现在我站在讲台上教这篇课文,一直很喜欢这篇文章。也许是小时候生活在乡下,对鲁迅先生所描写的月下的美景,以及淳朴的乡情感同身受,每读一遍都会唤醒我记忆中的美好的东西。这篇课文有不少词语需要我们慢慢品味。比如“乐土”,字典里的意思就是“安乐的地方”。鲁迅在这篇文章的开头就交代,平桥村是“我的乐土”,平桥村真的是安乐的地方吗?我们用还原法分析一下。这个小村子实在不怎么样:离海边不远,极偏僻的,临河的小村庄,住户不满三十家,都种田打鱼,只有一家很小的杂货店。在成人看来,这里确实算不上“乐土”,我之所以把这里当成“乐土”是因为我在这里过得很幸福、很愉快,不仅能得到优待,又可以免念“秩秩斯干幽幽南山”之类难懂的句子,最主要的是有一大帮乡间小朋友陪我玩。这里没有礼教的束缚,可以钓虾、放牛,而且钓的虾归我吃。我在这里能充分感受到乡间的无穷乐趣,所以,这里就是我的“乐土”。这里对“乐土”的理解正透露出一个孩子的童心,离开孩子的天真用成人的眼光是不能得到解释的。正如孙老师说的,词语不是抽象的概念,而是唤醒读者感觉和经验,进行对话和交流的符号。这里的乐土不是大人的乐土,而是孩子的乐土,不是物质上的乐土,而是心灵的乐土。这里活跃着一颗童心,洋溢着儿童的乐趣。语言的人文性就体现在这些平凡的词语中,只要我们在教学中找到关键词,结合学生的体验,唤醒学生的情感和记忆,语文课堂就不愁没话讲了。
关于“偷”字,字典里的理解是“私下里拿走别人的东西据为己有”,是个让人生厌的贬义词。 《社戏》里描写一群孩子在看戏回来的路上偷摘偷吃罗汉豆情节却让人忍俊不禁。“阿发,这边是你家的,这边是老六一家的,我们偷哪一边的呢?”你看,偷主人的东西还要征求主人的意见,是不是很有趣味?接下来阿发说:“偷我们的罢,我们的大得多呢。”偷自己的东西,还叫“偷”吗?通过这些对话描写,我们可以感觉到这一群乡间孩子的机灵能干和淳朴无私。时隔这么多年,成年后的鲁迅对这场景历历在目,感觉有趣。你想,作为一个城里的孩子,哪有机会去偷豆,而且还是跟一大群小朋友在一起偷,所以他觉得趣味无穷。鲁迅的文字就是这样,把我们带到一个充满童趣的精神家园,让我们感受到孩子的生活乐趣,感受到以“阿发”为代表的乡村孩子的淳朴和率直,感受到他们的“他人意识”,感受到与城市孩子的截然不同。也正是如此,我们从“大市镇里”出来的“迅哥儿”才会感受到前所未有的新鲜感,刺激感!才会念念不忘那并不怎么样的“豆”,念念不忘那段快乐却已逝去的童年生活!作品的主题在这个小细节上便得到了极为巧妙的彰显和深化。
文中的“六一公公”也是个很有趣的人物。文章对他的描写不多,主要集中在文章的结尾,但这个人物也值得我们去推敲品味。“双喜,你们这班小鬼,昨天偷了我的豆了罢?又不肯好好地摘,踏坏了不少。”我们通过想象设法将此番情景还原到当时的境况。猜想,六一公公此时的表情会是怎样的?很多学生冥思苦想一番后,回答出了这么一个词——嗔怒!为什么是“嗔怒”而不是“真怒”呢?按道理来说,自家辛辛苦苦种的豆被偷了,怎么还“嗔怒”呢?我们试着还原他说的这几个关键词“小鬼”、“好好摘”、“不少”。没有称呼什么难听甚或恶毒的词,而是有点近乎昵称的“小鬼”;“不肯好好的摘”,潜台词是不是说如果能“好好摘”,他也不会介意;并且老人家用的是“不少”,而不是气急败坏地说“那么多”。从这些当时情景的还原分析来看,六一公公确是“佯怒”,而非“动了真气”。这说明什么?还是说明乡下人的淳朴、宽容、不斤斤计较!再往下看,当他看见“我”时,“便停了楫,笑道,“请客?——这是应该的。”我们注意到这里的“笑”,注意到这里的破折号,再将情形还原到当时的境况,六一公公“笑”是因为“我”是从“大市镇里出来的读过书”的人,这个字折射出他对像“我”这类人的由衷尊敬和讨好。而“请客?”后面为何又加上一个破折号?通过还原,我们不难推想出,“请客”是接着上面双喜那帮孩子的话音,后面本应该接上“你们请客,偷我的豆,像什么话?”而正因看到了我,转念一回,便立刻变成“这是应该的”。所以,这个破折号应该是表示六一公公经过了短暂或者说是瞬间的思考,然后才斩钉截铁地说“这是应该的”。这么一还原推想,六一公公那淳朴、宽厚而又有点“势利”的形象就被塑造得丰满且真实了!也更加衬托出我在那里受到的“优待”!
文章的结尾,鲁迅感叹:“真的,一直到现在,我实在再也没有吃到那夜似的好豆,——也不再看到那夜似的好戏了。”我们不仅要问一下:那夜的豆真的好吃吗?那夜似的戏真的好看吗?用还原法分析一下:豆,就是普通的罗汉豆,放在水里煮一下,有点盐味,没有放任何佐料,也没有油,即使是阿发家的豆大得多,也没有六一公公精挑细选送到我家的豆好,简单地用盐水煮一下,也肯定没我妈妈为我煮的好吃,肯定不是什么特别的美味。矛盾就在于此,“我”觉得好吃,不是因为豆本身好吃,关键是这豆是我和一群孩子“偷”来的,就像我们小时候在乡下偷别人家的瓜一样,自己家的瓜肯定不如偷别人的好吃。因为偷的过程是新鲜和刺激的,而且是一大群孩子陪我吃,我感觉那夜的豆好吃,其实是表达了一种我对那段美好往事的眷恋,对美好童年的回忆,也可以说是一种乡土情结。
至于那夜的戏到底好不好看,我们可以还原一下当时看戏的情节,就会发现那夜的戏真的不好看。首先是戏的内容无趣。“我最愿意看的是一个人蒙了白布,两手在头上捧着一支棒似的蛇头的蛇精,其次是套了黄布跳老虎。但是等了许多时都不见。”最怕老旦出来不停的唱,结果老旦坐在那一直唱个没完。连铁头老生白天能翻八十四个筋斗,晚上也懈怠了。总之,想看的没看上,不想看的偏偏又唱个没完。可见戏的内容很是无趣得很。其次是停船的位置远,看不清楚,想喝豆浆,卖豆浆的聋子也回去了。这一切都让我很扫兴。还原了社戏,发现了矛盾,到底是什么原因让我觉得那夜的戏是最好看的呢?其实,看过《社戏》原文的人都知道,鲁迅先生一上来,并不是就开始写儿时在平桥村看戏,而是回想起自己曾经看中国戏的两次经历。那两次看戏,作者透露出来的,其实是一种沉重的压抑感,同时也折射出了当时社会的混乱与世故,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更是冷漠得令人窒息。拥挤中的孤独、热闹中的凄凉,在这两次看京戏过程中体味得真真切切,嘈杂的都市生活使人产生的疲惫、厌烦,使得鲁迅先生失去了激情和纯真,不禁回忆起儿时看社戏的经历。在他看来,这两次看戏都没看出什么所以然就离开了,得出的结论是“在戏台下不适宜生存”。这也许是我们见过的比较长的情感铺垫了。那两次看戏不愉快的经历当然反衬出小时候在乡间看戏的有趣和难忘。所以,社戏本身并不精彩,而鲁迅先生在很多年后回忆起来,还觉得很精彩,是因为看戏的过程很精彩,尤其是这群孩子天真无暇、质朴坦诚的性格以及无拘无束、自由自在的生活画面,对于多年以后习惯了都市生活的鲁迅先生来说,当然很值得回忆和向往了。
孙绍振老师说:“我们的中学语文教学最大的弱点,往往是读懂了文字,却没有读懂作者在特殊语境中的心灵。”《社戏》其实就表现了鲁迅先生当时的心境。童年的社戏留给他的是无邪的童真和天真的童趣,让人看到的是生命的希望和美好。我们在解读文本时,只要抓住关键的词语,读懂作者的心灵,带领学生去感悟作品中的情感和趣味,就会把语文课上得有滋有味。
刘燕,语文教师,现居安徽阜南。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