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成立无店铺零售组织
2015-06-01
中国经济信息 2015年10期
对无店铺零售经营者进行汇总,建立不良信用记录和评级制度。
5月5日,商务部发布了日前起草的《无店铺零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明确,国家鼓励成立无店铺零售行业组织,但严禁夸大宣传弄虚作假,不得泄露、篡改、出售或非法向他人提供消费者个人信息。
无店铺零售经营者进行销售活动前,应当依法履行对消费者告知义务,并以显著方式披露经营者基本情况或服务信息、交付及退换货方式、依法取得的商品许可或授权经销信息等信息。针对目前网络购物、电视购物普遍存在的虚假宣传问题,意见稿表示,无店铺零售经营者和相关服务者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宣传推广活动。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