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岁女孩被生父性侵“临时妈妈”给你一个家
——全国首例撤销亲生父母监护权案
2015-06-01凤舞
文/凤舞
十岁女孩被生父性侵“临时妈妈”给你一个家——全国首例撤销亲生父母监护权案
文/凤舞
2015年2月4日,全国首例撤销亲生父母监护权案在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十岁女孩晶晶两岁时父母离异,之后母亲改嫁,她跟随父亲生活。哪知,生父不仅对其殴打、辱骂,甚至多次对其进行性侵、猥亵。过着非人生活的晶晶多次离家出走,直到被“临时妈妈”李霞救回家。
生父入狱,母亲不愿承担抚养责任,为了晶晶更好地生活,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法院最终作出撤销晶晶父母监护权,由铜山区民政局担当监护人资格,并将晶晶交由“临时妈妈”照看抚养。全国首例撤销父母监护权案的打响,也给未成年人的未来安上了一道扎实的“安全门”。
10岁女孩路边求救,“好心妈妈”发现生父性侵案
2014年6月的一天,家住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的李霞,骑着电瓶车带着三岁的女儿去隔壁村走亲戚。骑至半路,突然从路边的矮草丛里窜出来一个小女孩,看上去大概十岁左右的模样,头发枯黄凌乱,穿着一件大人衣服改小的外套,脚下穿着一双单鞋。李霞吓坏了,忙把车停到路边。哪知,小女孩一把揪着李霞,哭着说:“阿姨,我饿,我想吃东西。”摸摸孩子身上,并没有哪里受伤,李霞这才放下心来。她看了看四周,并没有住家,也没见着大人,便问:“小姑娘,你家在哪?叫什么名字?怎么一个人在这?”小女孩没有回答,只是一个劲地哭,嘴里嚷着饿。
李霞见了很心疼,忙把孩子安置在电瓶车后座上,掉头往自己家骑去。到家后,李霞先端了一盆热水让女孩洗手洗脸,并问她叫什么名字。问了半天,女孩怯怯地说了一句:“我叫晶晶。”除此之外什么都不愿多说。李霞让孩子在屋外坐一会,自己忙钻进厨房忙活起来。很快,她给晶晶做了份蛋炒饭和一个青菜蛋汤。
吃饱后,李霞把晶晶拉到身边帮她梳头。或许是感染到了李霞的善意,晶晶开口说话了:“我没有妈妈,我爸爸脾气不好,总打我。阿姨你看我头上的包,就是我爸爸打的。我要是回去会被我爸爸打死的。”李霞走过来仔细看了一下晶晶的伤疤,皱着眉头:“你爸的心也太狠了,打孩子怎么没个轻重呢。不过晶晶你不能因为这个就恨你爸爸,没有爸妈不爱自己孩子的,你这样子乱跑出来了,几天不回家,家里人会担心的。你告诉阿姨,你家里住在哪我送你回去。”
“我不回去,我回去了我爸爸不仅会打我,还会让我把衣服脱光了躺在床上,我怕!”晶晶的话吓坏了李霞,她不敢相信天底下还有这样的父亲,下意识地以为晶晶精神有问题,或者说了假话。等晶晶吃完饭后,李霞坚持要送晶晶回家,可晶晶就是不肯说出自己家的地址。李霞拿这个执拗的孩子没办法,思来想去,她把晶晶送到了两人相撞的地方。下车后,李霞摸摸晶晶的头,语重心长地说:“晶晶,你还小,爸爸打你几下也不过分,早点回去,一个人在外面遇到坏人太危险。”李霞以为自己走后,无处可去的晶晶肯定会乖乖回家。
让李霞没想到的是,第二天午饭过后,晶晶出现在自己家门口。第一次见到晶晶的地点距离自己村有几十里路,这个小女孩是怎么记得路的?还没等问,晶晶急忙解释说:“阿姨,我昨天在草垛里睡了一晚,我实在没地去才来找你的。我不是故意离家出走的,我害怕我爸再去抓我回去打我。阿姨我求求您,收留我,我真的没有骗你,我没有撒谎。”李霞一把搂过晶晶,心里酸极了,她把晶晶带到屋子里休息,给她倒了杯水,又倒了一盆热水给她泡脚解乏。晶晶看着李霞,紧张地问:“阿姨,我能跟着你吗?”
李霞沉默着,丈夫在外地打工,家里只剩下她和三岁的女儿在家。可是再把晶晶送回去,她又不忍心。李霞也不敢报警,她想着假如晶晶真那么抗拒回家,就算送回去了也还是会跑出来,不如自己就收留她几天,等她情绪稳定了再送她回去。
晚上睡觉的时候,李霞帮晶晶脱换衣服,发现晶晶后背和腿上有好几块铜钱大小不同的淤青,左侧大腿根甚至还有血痂,下身也有伤痕。李霞惊呆了,忙问晶晶:“这是谁弄的?”晶晶听后大哭起来,使劲摇头。安静下来后,晶晶哭着跟李霞说了自己的遭遇,除了被自己的父亲虐打性侵,晶晶还被一个六十多岁的邻居老头儿性侵,邻居还威胁她,如果敢说出去就杀了她。求生的本能让晶晶多次离家出走,但总是很快就被父亲找到,带回家后又是一阵毒打。
听完晶晶的描述,李霞伤心、愤怒,她抱着晶晶,一直轻声安慰她。在李霞怀里,晶晶睡着了,可身为人母的李霞却是一夜未眠,她觉得自己有义务为晶晶讨个公道。第二天一早,李霞就报了警。
2014年6月18日,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公安分局接到李霞的报案后,迅速立案调查。随着案情逐渐浮出水面,李霞也了解到了晶晶更多的故事。
生父入狱生母再婚,哪里才是落脚的家?
2004年10月出生的晶晶,父亲邵斌是徐州本地人,母亲王丽丽系河南焦作人,自幼双下肢瘫痪且智力存在缺陷,需要他人照顾。晶晶的出生地和户籍所在地均显示在河南焦作。在晶晶不到2岁时,邵斌和王丽丽离婚。邵斌带着晶晶回到徐州市铜山老家生活。而王丽丽则在离婚后重组了家庭,且生育了孩子。起先,晶晶由爷爷奶奶照顾,但两位老人相继去世后,邵斌只能一个人照顾晶晶,脾气暴躁的邵斌经常会毒打晶晶。2013年间,邵斌还将罪恶的魔爪伸向女儿,多次强奸、猥亵晶晶,并将孩子打得伤痕累累,头部、脸部、四肢多处留下疤痕。饥肠辘辘的晶晶经常带着一身伤跑到村民家求助。这一年多来,晶晶一直过着非人的生活,可她不敢跟任何人说,直到遇到李霞,她才感受到一丝丝温暖。
2014年10月,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以被告人邵斌犯强奸罪、猥亵儿童罪,数罪并罚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摆脱了禽兽不如的父亲,晶晶总算不再过着噩梦般提心吊胆的日子。但邵斌入狱后,晶晶自己一个人没有办法生活。铜山区人民检察院联系了晶晶河南的母亲王丽丽,希望她能抚养晶晶。但王丽丽表示自己没有能力抚养晶晶。晶晶的祖父母早年已去世,在铜山也无其他亲属。
晶晶的未来在哪里?谁能给她一个家?这是让大家最头疼的问题。可是要想给晶晶一个完整的家,首先要解决的就是从其父母那里要来孩子的监护权,也就是撤销晶晶父母对其的监护权,拿到了监护权,孩子的未来才好安排。其实监护权撤销制度自《民法通则》1987年1月1日施行即已确立,并在2006年12月29日写入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但在传统的国民观念上,孩子的事都是属于“家事”,而非“国事”。作为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司法制度,撤销转移监护权的法律成为“僵尸条文”,从来没有实行过,更没有先例可循。到底怎么办,检察机关的办案人员们陷入两难境地。
2014年1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四部门联合颁布《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已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其中规定,被申请人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将未成年人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的状态,导致未成年人面临死亡或者严重伤害危险,经教育不改的;拒不履行监护职责长达六个月以上,导致未成年人流离失所或者生活无着的等七种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对有权提起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单位和个人,则规定为:未成年人的其他监护人、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未成年人住所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民政部门及其设立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妇联、关工委等。
铜山区人民检察院看到这一明文规定,书面建议铜山区民政局向铜山区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晶晶父母监护人的资格。
民政局获监护权,“临时妈妈”还你一个家
2015年1月7日,徐州市铜山区民政局向铜山区人民法院提起撤销女童晶晶父母邵斌、王丽丽监护人资格的申请,并要求法院依法指定铜山区民政局为其女儿指定合适的监护人。
这起双双撤销父母监护权的司法实践案件,在我国是第一例。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一直照顾晶晶的“临时妈妈”李霞,早就跟晶晶建立起深厚的感情。跟自己的丈夫商量后,李霞也表示自己想要取得晶晶的监护权。对于一个未成年人来说,取消其不负责任的父母监护权,无疑是一件大快人心的事情。但在这之后,谁拥有她的监护权才能让她更顺利健康地成长,成为法院又一个头疼的难题。为此法院做出大量谨慎详细的司法调查了解。
晶晶的母亲王丽丽已经明确表示自己没有能力抚养晶晶,而晶晶的外婆外公也表示年老体弱,无法很好地照顾晶晶成长。晶晶在铜山也已经没有别的亲属。晶晶虽然只有十岁,但已经具备自我意识的表达能力,晶晶表示,自己在跟临时收养人李霞生活的半年期间,早已建立了深厚的感情,甚至晶晶已经开始称呼李霞夫妇为“爸爸妈妈”。
而李霞也表明,自己家3岁大的女儿和晶晶相处融洽,自家的经济状况尚可,每年几万元的收入足以保证晶晶衣食无忧,最重要的是她和晶晶感情很好。同时,铜山区民政局表示,愿意让民政局成为晶晶的监护人,民政部门将积极协调各个部门,整合资源,对晶晶在户籍、教育和心理疏导等方面不遗余力,也有能力、有资格、有条件让晶晶有更好的生活。从法律上看,民政局接管晶晶的监护权,但民政局是一个机构,它不可能像亲人一样去照顾晶晶的吃喝拉撒。机构的常规做法,还是会把孩子送到相关的福利机构或者关怀救助中心,但那些缺乏来自家庭温暖的地方,势必会影响孩子刚刚通过“临时妈妈”李霞建立起来对家庭和社会的信任,有可能对现在身心已经遭受重大创伤的晶晶造成二次伤害。
对于拿到晶晶的监护权,李霞并没有多大把握,考虑到自己可能很快就要跟眼前这个瘦削却懂事的小女孩分开,李霞的心里就万分不舍难过。半年多的相处,李霞早就把晶晶当作自己的亲生女儿一样对待,而丈夫在回家了解详细情况后,也对妻子的做法表示支持。三岁的女儿囡囡对于这个突然多出来的小姐姐一点也不排斥,反而相当依赖,经常要晶晶陪着一起玩耍,甚至睡觉的时候也会抓着晶晶的手。如果晶晶离开自己,去到一个陌生的福利院,胆小的晶晶该怎么生活下去呢?想到这里,李霞就忍不住流下眼泪。
2015年2月4日上午9点30分,全国首例由民政部门申请撤销父母作为孩子监护人资格的案件在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法庭发出的20多份调查问卷,大部分都同意由民政部门取得监护权,也有人提出可以“共同抚养”。
合议庭审查后认为,邵斌对晶晶多次实施性侵,并长期虐待、暴力殴打孩子,已不适合继续监护孩子,而王丽丽在长达8年的时间里,从未看望和照顾晶晶,未尽抚养义务,不但未履行监护职责,还间接导致女儿受到侵害,也不适合再监护晶晶。晶晶不到2岁即与其外祖父母、舅、姨等亲属分离,多年未共同生活,缺乏感情沟通。外祖父母年事已高,经济能力有限,且其均明确表示不同意抚养晶晶。综合考量,法院认为未成年人晶晶的近亲属均不宜作为其监护人。
而“临时妈妈”李霞,与晶晶没有任何亲属关系无抚养义务,主动要求承担起监护责任,其精神值得宣扬赞赏。但考虑到李霞还有3岁的亲生女儿需要抚养,家庭经济负担较重,而且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不仅仅是吃饱穿暖、生活照料,更应注重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成长、发展诸多因素。法庭认为,李霞对晶晶的监护责任,会面临困难和问题,故不宜作为晶晶的监护人。
合议庭认为,“申请人铜山区民政局取得未成年人晶晶的监护权,有利于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的生存权、受教育权、医疗保障等权利,更有利于晶晶的身心健康。”
最后,法院依法作出了终审判决:撤销被申请人邵斌、王丽丽对晶晶的监护权;指定徐州市铜山区民政局为晶晶的监护人。而铜山区民政局则当庭表示,鉴于晶晶在李霞家生活已经安定,考虑目前采取在李霞家寄养、助养的方式安排她今后的生活,并视情况给予李霞一定的补助,会与李霞签订相关的“寄养协议”。同时协调有关部门尽快为晶晶办理户口迁移、入学等事宜,确保晶晶生活尽快步入正轨,健康成长。并将选派工作人员,定期看望晶晶,为其思想上、生活上、学习上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疏导,对于存在的困难想方设法予以解决。
得到法庭宣判后,李霞抱着晶晶激动地哭了起来。还好,没有失去这个女儿。往后的路,还有很多的困难需要面对,晶晶在遭遇那么多打击后,幸运地遇到李霞这个善良的“临时妈妈”。但中国还有很多跟晶晶有类似遭遇的儿童。晶晶案子的宣判,激活了沉睡了二十多年的法律制度,给那些和晶晶有类似遭遇的孩子,带来了曙光,其拥有的具有明显行政色彩的意义,无疑是中国对于《未成年人保护法》最有力的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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