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发展之初探
2015-05-30徐光晓
徐光晓
农村农机专业合作社,是农机服务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发展新型农机服务组织的重点。随着国家对购机补贴资金的不断增加,农民购买农业机械的热情空前高涨,机具数量不断增加。截止2011年底,黑龙江省鹤岗市各单位农机总动力达到14.2万千瓦,各类拖拉机保有量达到了1400余台,大型联合收割机达到420多台。近两年以来,鹤岗市农机部门按照管局、总局的发展现代化大农业和现代化大农机的要求,推进农业机械化科学、协调、可持续发展为目标,把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作为建设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的主要方向。就这一问题,总结出了经验做法和存在的不足。总的情况归纳如下:
一、 创建形式
以农场集体为依托,农机户带机入股的合作社。机械所有权归机手个人,合作社对机械实行统一调配、统一管理、统一联系业务、统一组织作业、统一收费标准,实行单机核算,多劳多得,按作业量统一提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和公积金。
第二类是以农场共同出资、财产归农场拥有式的合作社。机械实行统一管理、统一作业、统一核算。
第三类是与农户承包经营相结合的合作社,以农机合作社为依托,承包大型农机,达到规模化作业、集约化经营。
二、 创建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工作落实到位。坚持把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作为建设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的主攻方向和重要抓手,摆上重要位置,列入议事日程。加强对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与发展的指导、扶持和服务。结合实际制订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发展规划,提出切实可行的发展目标和任务,制订资金保障、示范推广、人员培训和指导服务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切实抓紧抓好。组织专业人员搞好建章立制,制定农机作业质量、安全生产和服务标准化建设。
二是加强指导服务,搞好典型示范。积极指导农机专业合作社完善民主决策制度、生产管理制度和收益分配制度,引导农机专业合作社依法经营、规范运作、诚信服务、提高效益。把农机专业合作社的人才培养列为农机教育培训大行动的重要内容,按照分类指导、分级负责、注重实效的原则,制订培训规划,多种形式开展培训。
三是严格建设标准,加强规范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要求,坚持高标准建设、规范化管理。
三、 合作社凸显重大作用
农机合作社提高了农业机械化水平,促进了增收节支。通过农机合作社将分散的机械组织起来,为农业生产提供全方位、系列化服务,创新服务模式,提升服务能力,实现千家万户小生产与农机服务大市场的有效对接。
实行“一条龙”服务。开展春季水稻田泡田整地、机械插秧、植物保护、割晒拾禾等 “一条龙”作业,农机专业合作社将本场土地实行统一整地、统一插秧、统一植保,统一收割,各个环节都由合作社负责,这样以来机械化程度提高、生产时间缩短,以保农时。
四、 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当前,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还刚刚起步,难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有待进一步完善。主要表现在:
一是合作社规模小。从全场情况来看,一般投资股也就是几十户,并且多以机械折资入股为主。
二是管理不规范。内部管理机构不健全,运作不规范。如机械作业合同,多以口头协议为主,一旦发生争议,就有可能损害成员的利益。
三是对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地位和作用认识不足。没有真正认识到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是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提升农机社会化服务水平的需要,对农民自发组建农机合作社,指导服务不到位,扶持措施不力,影响了农民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的积极性。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注意抓好以下几点:
一是加大对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宣传力度,创造良好舆论氛围。通过树立典型,总结推广经验,搞好农机专业合作社知识的普及,为合作社发展提供良好环境。
二是正确引导,规范管理。要组织各种形式的培训班,加强业务指导,提高合作社成员的素质,增强合作意识,促进共同发展。
三是培植典型,促进发展,要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先进做法,达到以点带面,推动全面发展。
四是制定优惠扶持政策。坚持农民自愿的原则,政府给予支持引导。在信贷、税收等方面制定优惠政策,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带动和促进农机专业合作社规模健康发展。
(作者单位:154200黑龙江省鹤岗市萝北县团结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