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开县试水农村“三权”抵押贷款
2015-05-30重庆市开县人民政府
重庆市开县人民政府
农村金融是现代农村经济的核心,长期以来,“农民贷款难”一直是个老大难问题。破解农村金融“失血”难题,激活农村巨额沉睡资产,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是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的破题之举。2011年4月以来,开县试水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居民房屋和林权(简称农村“三权”)抵押融资为核心的农村金融制度创新,出台了《农村金融服务创新暂行办法》,引导银行和相关部门针对银行服务、资产评估、抵押登记、风险分担、农村产权交易五大关键环节进行创新,将农村闲置的房产、山林、土地等资源变为农民创业所需的“活资本”,在破解农村金融难题、促进农民创业致富的实践中取得了良好成效。其主要措施是:
一、推动银行服务创新,启动农村“三权”抵押融资。
一是开县以重庆农商行开县支行为农村“三权”抵押贷款的主办银行,带动其他银行参与农村金融创新,鼓励其参与发放农村“三权”抵押贷款,并享受政府提供的风险补偿;鼓励融资担保机构开展农村“三权”抵押融资担保业务,形成了农商行、农行、邮储银行、泰业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与民丰互助会、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共同参与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二是明确县农委、县林业局和国土房管局分别为农村土地经营权、林权和农村房屋的抵押登记机关,同时减免抵押登记费用;推行承贷银行统一代办抵押登记手续的制度,凡办理农村“三权”抵押贷款的农户,其抵押登记手续一律由承贷银行统一代办;凡是需要办理农村“三权”贷款的农户,颁证部门和乡镇对贷款农户的“三权”确权工作,落实专人、优先办理;实行各抵押登记机关对银行代办的农村“三权”抵押登记工作快速办理,解决了农民办理贷款时间长、效率低的问题。
二、建立资产评估新机制,降低农户融资成本。
一是县农委、县林业局和县国土房管局等农村“三权”牵头部门,分别负责建立落实农村土地经营权、林权和农村房屋的专业评估机构,做到“专业评估不出县,评估费用按低收”,有效降低了农户的融资费用。二是创新资产评估方式,对金额在100万元以内的林权和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以及金额在50万元以内的农村房屋抵押贷款,采取银行和农户借贷双方共同认定价值的方式,其抵押物价值直接由借贷双方共同认定。
三、完善风险分摊机制,提高银行放贷积极性。
一是开县财政安排1000万元贷款风险担保基金,对银行发放“三权”抵押贷款进行风险补偿。凡银行直接采用农村“三权”抵押方式发放3万至50万元的农户万元增收工程贷款的,担保基金的风险补偿比例提高到70%。二是开县开源融资担保公司与重庆市兴农融资担保公司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成立了开县兴农融资担保公司,专门为“三农”融资服务。县财政每年按照其涉农产业融资担保额的1%安排担保费补贴资金。三是各银行与县内外各家融资担保公司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实施层级担保制度,分额度明确担保业务。四是成立开元资产管理公司,负责回购收储金融机构因开展农村“三权”抵押贷款而产生的不良资产,解除了银行发放“三权”抵押贷款的后顾之忧。
责任编辑:宗宇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