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运河世界历史文化遗产的三个维度体系研究
2015-05-30康武刚
康武刚
内容提要:2014年大运河申遗成功,使作为遗产地的沿线各省又多了一项世界级的文化品牌。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包括丰富的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大运河文化遗产凝聚着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精髓,是华夏文明不断发展过程中积累的宝贵财富,蕴含着中华民族独有的文化意识形态。在保护、管理与开发三个维度的考量下,要加强大运河世界遗产相关法律体系建设,规范政府作用,完善保护体制,鼓励民间参与,注重开发的可持续性,为大运河历史文化遗产的传承发展提供路径.
关键词:大运河:世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开发
中图分类号:F590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4161(2015)01-0098-04
DOI:10.13483/j.cnki.kfyj.2015.01.023
一、大运河世界历史文化遗产概况
历史文化遗产是一个在学术界尚有争议的概念。国际上运用较为普遍的是“文化遗产”一词,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颁行的《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中明确了文化遗产的含义:“在本公约中,以下各项为文化遗产:(1)文物:从历史、艺术或科学角度看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建筑物、碑雕和碑画、具有考古性质成分或结构、铭文、窟洞以及联合体;(2)建筑群:从历史、艺术或科学角度看,在建筑式样、分布均匀或与环境景色结合方面,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单立或连接的建筑群;(3)遗址:从历史、审美、人种学或人类学角度看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人类工程或自然与人联合工程以及考古地址等地方。”…该定义中主要涵盖了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则包括:民间文学、表演艺术、传统手工艺技能、传统节日与仪式活动、生产生活经验。由此可知,大运河世界历史文化遗产应当包括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涵盖了大运河相关文物、建筑群、遗址、民间文学、表演艺术、传统手工艺技能、传统节日与仪式活动、生产生活经验等方面:
在2014年6月15日开幕的世界遗产大会上,中国大运河项目通过最终的表决,申报世界遗产项目成功。大运河是我国重要的文化遗产,申遗河段包括京杭大运河、浙东运河和隋唐大运河,总长3200千米。京杭大运河和浙东运河北起北京,南至宁波,途经天津、河北、山东、安徽、江苏、浙江诸省市。隋唐大运河则以洛阳为中心,北到涿州,南到杭州,途经安徽、江苏、浙江、山东、河北诸省。相关遗产共计58处。遗产类型包括闸、堤、坝、桥、水城门、纤道、码头、险工等运河水工遗存,以及仓窖、衙署、驿站、行宫、会馆、钞关等大运河的配套设施和管理设施,以及一部分与大运河文化意义密切相关的古建筑、历史文化街区等。这些遗产分布在2个直辖市、6个省、25个地级市,遗产区总面积为20819公顷,缓冲区总面积为54263公顷。
大运河是隋、唐、宋三代运输的大动脉,其中流经今河南、安徽、江苏段大运河被称为通济渠。汴河,即隋通济渠,宋名汴渠、汴河、汴水。水自荥阳东南流,经开封市及杞县、瞧县、宁陵、应天府(今商丘市)、夏邑,至永城东入安徽界一又经柳子、符离、灵璧、虹县,至今江苏盱眙对岸入淮。与邗沟、江南运河、浙江运河连接,直通今宁波市、汴河是联系黄河、淮河、长江三大水系的纽带,是贯通我国南北的大动脉。自隋大业元年开通,到南宋时湮废,历隋、唐、五代、北宋四个朝代,前后使用了五百余年,北宋时期是其鼎盛时期,“运潜商旅,往来不绝”。对其重要流经区域安徽地区,也带来广泛的影响,有宋一代,更是“惟汴河是赖”,太平兴国六年,“汴河岁运江、淮米三百万石,菽一百万石”,至道初上升到“五百八十万石”,大中祥符初猛增至“七百万石”。例如,北宋时期,安徽淮北地区的一些主要城镇几乎都集中在沿运河一线,其中比较大的有柳孜、临涣、薪县、薪泽镇、第城驿、蛹桥、灵璧、虹等。运河的开通促成了它们的兴旺发达,位于安徽省淮北市的隋唐大运河柳孜遗址,1999年被评为“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这些沿运河一线的城镇保留下来大量丰富的物质文化遗产,是大运河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如很多运河城镇中的山陕会馆,就是山西、陕西商人将全国的货物贩卖于运河沿线,设会馆以联络乡谊、加强商业利益的平衡与协调的见证。又如江苏淮安运河沿线留下了极其丰富的运河物质文化遗产,主要包括:运河河道、堤坝、涵闸、码头等水利工程设施,运河沿岸兴建的公署、钞关、驿站、官仓等相关管理机构遗存,淮安市入选申遗名单的有2处遗产区(清口枢纽、漕运总督遗址),l段河道(淮扬运河淮安段),5处遗产点(清口枢纽、双金闸、清江大闸、洪泽湖大堤、总督漕运公署遗址)。这些运河沿线城镇中的大量物质遗存,为大运河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与开发打下了良好的物质基础。
运河沿线地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也很丰富。原因是大量人群在运河上航行,将自己家乡的各种习俗、信仰带到了运河一线,并与当地文化进行交流与融合,逐渐形成了一种贯通南北、杂糅东西、丰富多彩的文化特色。如运河秧歌是山东省聊城市京杭运河两岸一带一项独具地方特色的民俗体育项目,是集武术、舞蹈、音乐于一体并杂糅了当地民俗风情的民间艺术活动。运河秧歌历史悠久,其形成与京杭运河聊城带的地理环境有着密切的关系,是一种极具地方特色的运河民俗文化。
运河流经地区驻足的大量文人与骚客,也创作了《水浒传》《西游记》《红楼梦》《金瓶梅》等震烁古今的文学作品。运河卜的人群还将自己的信仰与饮食起居习惯带到了所经之处,像明清时期的金龙四大王、天妃、关公信仰,就是因为运河贯通后,各地的商人、船工、水手、百姓把自己的精神寄托带到了沿河区域,并与当地的神灵文化相结合,在当地生根、发芽、成长,逐渐成为运河民间信仰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他南北服饰、饮食习惯、戏曲、杂技也在运河的流通作用下,迅速在运河一线传播,使得運河非物质文化遗产更加丰富。
大运河历经隋、唐、五代、宋、辽、西夏、金、元时期,通航了720年,显示了我国占代水利航运工程技术领先于世界的卓越成就,留下了丰富的历史文化遗存,孕育了一座座璀璨明珠般的名城古镇,积淀了深厚悠久的文化底蕴,凝聚了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社会诸多领域的庞大信息。因此,研究如何保护、管理与开发好大运河丰富的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传承人类文明,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具有极其重大的意义。
二、大运河世界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
(一)注重规划引领,健全保护机制
注重规划引领,促进大运河可持续发展。根据《世界遗产公约》的要求和大运河的实际,科学制定并完善《大运河保护管理规划》,进一步明确遗产地保护的基本原则和保护措施,协调解决遗产科学保护与村民增收致富、社会发展的关系,推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制定系统的、科学的世界遗产阐释和展示策略,向社会公众介绍大运河的历史沿革和传统水利航运技术。
按照《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的要求,重视并启动大运河遗产的保护工作,以创新的思路,正确处理保护、利用与发展的关系,切实把大运河世界遗产变成加强大运河保护与管理的过程。从国家战略高度,建立统一协调机构,制定大运河保护的法律法规,统筹保护与发展规划,实施有效保护,科学合理利用。大运河世界遗产的保护具有三个层次的主体:一是中央政府,二足地方政府,三是法人与自然人。三者所具有的权利与义务,以及行为方式必须予以界定,即大运河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必须有章可循,而目.需要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并强制执行。因此,应以大运河文化遗产的民族性和国家性为核心,以发扬传统文化为目的,强化国家对其的保护和管理职责,更新保护的法律理念,走保护与开发并重的可持续发展之路。要在宪法的大原则下,进一步制定统一的文化专门立法,并辅之以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地方性法规予以补充完善,形成保护与利用并重的法律法规体系。
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大运河遗产要素按照其符自的功能和用途、类型、状态,分别属不同的行业管理,依据文物、水利、交通、建设等不同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进行保护.闪此,大运河遗产保护管理是一项跨行业、多领域的工作,涉及文物、交通、水利、环保、国土、建设等各领域相关机构和众多利益相关者。目前,国内现有相关法律法规无法涵盖大运河保护、管理、利用所面临的问题。《文物保护法》的规定更适用于古迹、遗址类遗产,而对跨地域、跨行业的大型线性遗产大运河来说并不完全适用。因此,对大运河的保护管理应当制定专门的法规性文件,可以参照制定《大运河保护条例》,对大运河保护的基本指导思想、原则、主要内容、保护规划的编制与审批程序、々项保护资金的设立、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等做出明确规定,推动大运河的保护与管理工作走上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轨道。
大运河遗产的保护应建立健全多部门协调合作、共同管理机制,在适当时机,可参照对长江、黄河、淮河等河流管理模式,设立一体化的运河专职管理机构,也可由文物主管部门作为牵头单位,各相关部门为主要配合机构,建立多部门协调合作、共同管理机制。各部门以职能为基础,密切配合,明确并承担大运河遗产保护中的相关责任,做到职权责统一。相对来说,这种安排涉及的部门利益分割较少,比较可行。也nJ以借鉴长城管理模式,实行“整体保护、分段管理”。固化大运河保护和申遗省部际会商小组,建立一个规范的长期性行使保护职能的保护机构。同样,在省、市、县三级也成立相应的管理部门来协调大运河保护的事宜。在此基础上,将大运河的保护工作作为一项全面而系统的工程,聚集各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建、Z健全人运河立体保护的长效机制。
(二)完善保护措施
一是设计保护标识并沿保护界线设置界桩。各地应根据遗产现状和遗产区范围,设置遗产区界桩和缓冲区界桩,作为遗产保护的依据,并按要求对遗产区和缓冲区严格保护。
二要健全档案系统。结合大运河遗产研究的历史性和可持续性,进一步完善大运河遗产档案。全面采集现存实物信息,落实信息记录、管理和研究,使现存历史信息获得真实、全面的永久保存。同时,实现各遗产地档案与大运河遗产监测及档案系统总平台的数据交换。
三要搞好保护工程。包括历史环境保护、建设环境整治、污染防治。历史环境保护是指保护与大运河遗产密切相关的山形水系、古树名木、历史植被,结合展示需求对局部环境进行重点修复。建设环境整治是指对不利于本体保存、有损遗产价值的、破坏遗址景观和谐的建筑物和构筑物进行迁移、改造,满足保障遗存安全、维护遗址景观协调和生态安全的要求。污染防治是指遗产区和缓冲区内应杜绝垃圾污染、防治水污染,改善环境质量。
(三)市场化后的利润分配必须保证遗产保护的需要
大运河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具有经济和社会价值,因此在进行保护、管理和利用的过程中,需要建立一个全面的资金规划体系和结构化的收入分配体系,在调动资金积极投入的同时,必须保证文化遗产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所需的利润配额。只有这样人类的文化遗产才能得到保护,并继续作为基石,支持世界各国在21世纪的发展与繁荣。
(四)注重保护文化
形成丰富多彩的大运河世界遗产保护传承机制。以安徽段为代表的大运河在历史发展的过程中,不仅承载了沟通南北交通的重任,同时还带动了沿河人民创造了丰富多彩、极具韵味的地方文化。要加大对大运河沿岸文化资源的挖掘力度。设立大运河文化保护与发展基金,重视民族文化的挖掘、整理、保护和传承,切实抓好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
三、加强大运河世界历史文化遗产的科学管理
(一)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注重科学管理
世界遗产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同时保护与开发具有公益性质,这就需要政府发挥主导作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而且资金的投入往往短期内不能收回或者完全不能收回,这种公益性质的资金投入与商业投资具有明显的区别。所以,只有政府才能因其公益性提供充分的资金保障:在我国,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主要由文物保护单位负责,因此充分发挥其作用非常重要。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应切实负起监督和管理责任,打击各种破坏文化遗产的行为。要积极落实经费,及时合理有效地保护和修缮文化遗产。
注重科学管理,建立大運河保护管理长效机制。制定完善水利生态、沿河城镇村庄等各项保护管理长效机制,建立乡镇村两级大运河环境保护领导机构,形成省、市、县、乡、村五级保护管理体系;成立各省大运河管理委员会,由相关职能部门任管理委员会成员,明确工作职能职责,促进大运河保护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加强动态巡查管理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大运河世界遗产保护完整性。强化对资源环境及周边生态环境的日常巡查。加强对大运河遗址的保护和控制,防止破坏占用。对大运河遗迹的原有风貌进行保护和技术修复。
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市场化后的评估、监测、规范等管理机制。建立政府层面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市场化后的评估、监测、规范等管理机制。让所有层次的利益相关者参与到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规划的制定中来,对开发过程中所有可能影响或改变这些遗产文化价值的问题进行评估和监测,并制定出相应的规范机制以约束过度的开发行为。
(二)鼓励民间参与管理
只靠政府的力量无法对众多的大运河世界遗产进行充分的管理,这就需要民间的广泛参与,调动民众参与的积极性。一是培育民间参与的意识,通过国民教育讓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到自身参与的必要性与使命感。在各级学校开设相关历史文化课程,从基础教育抓起,培养少年儿童的文化自觉意识。二是充分利用民间的资源,包括资金和智慧资源,广泛融资和听取专家的意见。进一步发挥民间组织的作用,并给予其在政策制定中的参与权,是解决政府力量不足的根本方法。三是使民众在参与过程中获得权力和利益,这是发挥民间作用的根本保障。鼓励民众积极参与历史文化建筑的经营和管理,鼓励有条件的历史文化建筑对外开放,增加街区的文化内涵与活力。用于历史文化建筑维修方面的费用,可以用来冲抵所得税。对因历史文化建筑保护而给个人利益造成的损失要有所补偿,包括直接经济补偿和通过税收和经营政策倾斜等间接补偿。
(三)成立相关管理机构,发挥专家积极作用
依据《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的要求,正确处理大运河文化遗产与相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之间的关系,正确处理保护、利用与发展的关系,切实把申遗的过程变成加强大运河保护与管理的过程。尽快成立由相关部委、有关专家、沿线城市参加并全力支持的管理机构,收集资料,摸清家底,以严肃的科学态度,开展调查研究和价值评估工作,向有关部门提出可行性建议。贯彻科学发展观,在大运河沿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与实施过程中,更加注重大运河的整体风貌,确保沿线文物得到有效保护,合理利用资源,维护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使古老的运河重新焕发青春与活力。
专家在遗产保护与管理中发挥作用的主要渠道是听证会、恳谈会。当然,近年也有不少专家亲自参与了遗产开发的规划工作。总的来讲,专家只有与遗产地亲密接触,才能发现问题。如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驻华代表处专家通过调研指出,目前中国的各类文化遗产地和民族景区普遍存在着“表演文化”的现象。不断对遗产开发进行指导和问题纠正是专家的职责。
四、大运河世界历史文化遗产的开发路径
(一)引导媒介对遗产地进行积极、真实的构建
在对遗产地的认识与理解过程中,媒介起着连接大运河遗产与大众的作用。这些媒介包括宣传媒介、旅游服务机构等。媒介既对大运河遗址进行宣传,也传播大众对大运河遗址的感受。时间紧迫、空间相隔、知识局限迫使大众通过媒介获得对大运河遗址的印象,大众需要根据这种印象去感受心仪的大运河遗址。因此,媒介的传播、构建作用是很重要的。
(二)重视解说对遗产地“原真性”的构建
通过解说系统,大众可以更好地了解遗产资源。解说员和解说媒介构成了遗产的环境解说技术手段层面上的软硬件两个方面。大运河遗址的解说系统是对遗产地文化的展示方式,其中解说牌的制作和解说员的培养最为重要。解说系统的理念、形象设计和空间布局要经过科学的规划,解说牌制作的数量、内容详略、文字的趣味性、位置的选择、字体清晰度都要经过斟酌。解说员在游客体验过程中,特别是在文化交流的情境中组织解说特别重要,他们的语言不仅要生动,而且要很好地处理传说和历史、神话和科学之间的关系,注重科学性与趣味性的结合。解说员与大众的互动非常重要,应注意跨文化交流问题,通过解说增加大众对大运河遗址的兴趣。
(三)完善服务性配套设施,加快运河遗址文化旅游业转型升级
为应对遗产参观考察带来的承载压力,遗址所在的各地只有完善服务配套设施建设,更好地保护遗产资源,促进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因此,应科学地进行功能分区规划,即在遗址保护区严格禁止各种方式的新建筑,在缓冲区适当开展生态性开发及体验性活动,在外围扩展区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来满足吃、住、行等需求,才能更好地保护遗产地的资源。在生态、景观、游憩功能方面,不断提升所有在用河道的生态、景观功能,在符合航运和水利要求的前提下,适度发展游憩功能。要保护、优化沿线湖泊的景观游憩功能。
做好运河旅游品牌大文章,进一步提升其附加值。充分挖掘运河遗产文化留存,丰富运河文化旅游内涵,将更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进来,力争还原大运河的历史魅力和深厚的人文神韵,使大运河文化的内涵体现得更加完整和深刻,促进运河遗址旅游业转型升级,带动地方经济发展和群众增收。
(四)完善利益分配机制,让群众共享遗产保护与开发成果
大运河世界遗产的发展之路就是在保护的前提下适度开发,在保护的可持续发展中造福百姓、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才是大运河申遗的初衷。遗址所在地的群众只有在保护的过程中提高收入,享受到遗产保护的成果,才能安居乐业,促进大运河遗产更好地保护。因此,要建立健全利益分配机制,让群众参与到大运河开发、利用中来,共享遗产保护开发成果,如可采取帮助群众发展农家乐、入股等多种方式,提升遗址所在地民众的保护积极性,让遗址区的人民参与大运河的开发,还要通过改善民生等手段,让人民群众在增加收入、保护运河遗址过程中得到实惠。
(五)坚持可持续开发
要灵活处理大运河世界遗产的“活化”,在保护历史和文化价值的基础上,适当地开展旅游活动,将筹措的资金用于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修缮,达到自我康复的目的。总结和宣传各地在保护与发掘运河深厚历史文化内涵方面的经验,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大运河的保护与申遗工作,延续运河文脉,传承运河文明。对大运河文化遗产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
注重文化遗产地历史元素的发掘。在开发大运河文化遗产旅游业的同时,要善于发掘其历史元素,将丰富多彩的历史元素运用到文化旅游、文化影视、文化演出上。因此要对大运河文化遗产进行深入的研究,充分挖掘其历史内涵和文化底蕴,打造品牌旅游项目,注重旅游产品和旅游纪念品的开发,既体现当地遗产旅游的特色,又促进本地区旅游经济的发展。旅游产业除了追求经济效益之外,更应成为传播中华文化和文明的有力工具。
注重生态保护,构建和谐完美的生态保护体系。高度重视大运河遗址与周边环境的生态保护工作,加强对遗址的保护与管理。建立保护基金,使大运河遗址得到强有力保障,加强对淮北柳孜运河遗址的保护,严禁破坏性开发。
四、结语
布尔迪厄的文化资本理论认为,“绝大多数物质类型的资本,都可以表现出文化资本或社会资本的形式;同样,非物质形式的资本也可以表现出物质的形式”。历史文化遗产是一种文化资本,承载着一个地区甚至是一个国家的文化符号,这种文化符号对生活在其中或者附近的个体有着潜移默化的作用,使其产生认同感和自豪感,促进了相同文化的群体内部的向心力和凝聚力。文化特性积累得越深厚,产生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就越强,高品质文化能拥有较高的附加值,文化资本的收益就越大。文化能够代代相传,后代可以从继承中获得文化资本的收益。从世界上来看,一国强大的标志之一是文化强大,即该国文化获得广泛的认可,在国际范围内广泛传播并被模仿。同样,文化的深厚积累是文化强大的基础。因此,大运河世界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与开发的三个维度,使其能够成为国际上有广泛竞争力的文化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