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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行动”关系下的新制度主义

2015-05-30李垚垚

学理论·上 2015年1期
关键词:行动结构

李垚垚

摘 要:借助结构和行为的强调重点和双方互动关系的历史梳理,系统说明了政治学研究方法从传统的旧制度主义政治学到行为主义政治科学到新制度主义政治科学的发展。并借助结构行为活动设计,打破新制度主义内部流派隔阂,揭示新制度主义研究的整体性和先进性。

关键词:结构;行动;新制度主义

中图分类号:D08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5)01-0060-03

一、政治学研究的主流:制度主义

政治学关注结构的传统由来已久。早自两千多年前的古希腊开始,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一书中就提出了政治学的对象是国家(城邦),并身体力行,系统考察了希腊半岛158个城邦国家的政治体制,形成了他独具特色的政体理论。城邦国家就是一直正式的宏大结构,他从城邦的目的来分类,将追求整个城邦利益的政体成为良好政体,而追求统治者利益的政体称为变态政体。在这两种政体内部,又各根据统治者的组成人数,分成一人统治、少数人统治、多数人统治三种。这六种政体的分类方法深深地影响了后来政治学研究者的政治思维,也开创了政治学研究的两种方法:规范研究与实证研究。后者试图保持价值中立,不带偏见地真实描述现实政治生活,根据观察到的事实来回答“政治是什么”的问题;前者则反对这种所谓的价值中立,认为没有偏见是做不到的,价值中立事实上暗含了对当前事实的认可。而这种认可却不能告诉人们一个一贯的标准。所以规范研究不光要探究是什么,而且要根据一定的标准来判断,什么是最好的,或者说从本质(这种观点假设符合本质的自然是最好的状态)上来讲“应该是什么”。长久以来,政治学领域的规范研究和实证研究在方法论上一直争论不休,但是他们之间却对什么是政治达成共识,即政治是研究国家的学说,围绕着国家结构、国家政体、国家主权展开。从亚里士多德到西塞罗,从马基雅维利到布丹,从霍布斯到卢梭,从马克思到韦伯,国家制度一直是政治学研究的核心。

现代政治科学产生于19世纪末的美国。著名政治学家J·W·伯吉斯于1880年在哥伦比亚大学建立政治学院并开始招收政治学博士,一般被看作现代政治科学诞生的标志。现代政治科学反对传统政治学的主观思辨和形而上学,主张要采用科学的方法来认识政治结构和国家。在借鉴欧洲国家学说和历史主义研究方法的基础上,他们通过分析国家的宪法和法律制度,收集议会记录和相关司法审判的资料,分析国家结构之间的权力分配和制约,试图在制度上寻找实现国家权力运作的平衡的方法。可以说,这些采用旧制度主义的现代科学家们有着深刻的人文情怀,他们在分析制度的时候,并不是冷冰冰地拿起解剖刀,而是追求心目中的民主自由、公平正义。制度主义的相关理论也为政治学的科学化奠定了基础。随着对制度分析的深入,尤其是思考制度能不能建立的过程中,制度主义者也部分地思考了制度的文化环境和行为特征。但是由于方法论的局限,此时的制度分析没有办法达到对政治文化和政治行为的细微考察。這种局限也为政治学的进一步科学化提供了空间。

一般而言,制度主义研究的特征是“法律主义、结构主义、整体主义、历史主义、规范分析”[1]的。制度主义的研究对象是国家正式制度,包括宪法、法律制度、立法机构、行政机构以及司法机构等等,那些非正式的群众组织、利益集团等等由于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所以没有纳入研究对象之中,甚至作为“伤寒病菌”被排斥;其研究方法主要是一种静态的文描述,偶尔涉及文本的历史探源。如艾弗·詹宁斯在研究英国议会制度的时候,其主要关注点就是一系列的法与宪法;另外,制度主义者描述政治所使用的概念、术语是规范分析的产物。如国家、主权、政体、联邦等等,都不能通过实证观察得出。后来的行为主义政治学在进行政治分析时往往竭力避免使用这类术语既是一种象征与传统研究方法的区别,也是因为这些术语难以通过实证和经验分析的考验所致。

实事求是地说,制度主义政治科学对政治学的发展还是做出了巨大的历史贡献。首先,这是政治学科学化的第一次尝试,此前的政治学由于学科界限模糊,往往与社会学、历史学等等学科纠缠不清,当时的名言“历史是过去的政治,政治是当前的历史”形象地揭示了两类学科之间的暧昧不明。政治学在采用阶级分析,探讨宗教、民族、国别政治方面无法体现出与社会学的不同。政治科学家通过明确规定政治学的研究对象,采用专门的研究方法,形成自身的术语概念,使政治学成为独立的学科分支,为政治学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第二,政治科学的起步阶段,集中精力关注政治学领域的重大课题,不仅有理论的必要,也是当时时代的需要。政治科学产生于19世纪末,当代的国家建设方兴未艾,一系列重大课题如国家构成要素、组成形式、结构模式、运作机制等等需要政治学对此进行研究,提供答案。第三,制度分析也为比较政治学的形成提供了动力和分析视角。不同国家,形态多样,异彩纷呈,远远望之,犹如万花筒一般,五彩斑斓,让人眼花缭乱。从什么角度来研究、比较、归纳、总结,不仅是一个提供标准的问题,也是能否推动比较政治科学发展的问题。制度分析法通过政体分类、政府比较、结构分析,初步揭示了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异同,为结构功能主义比较政治学的发展提供了可能和方向。

但是制度分析也存在着一些缺陷,其中最大的缺陷是把政治当成静止的研究对象,是可以通过正式的制度结构解剖完全把握的庞然大物。但这种分析模式却随着政治现实的发展受到挑战,在发达国家内部,随着经济发展、民主进步,产生各种非正式组织,这些组织积极寻求政治参与,试图在政策的制定和执行过程中发挥影响力,僵化的制度分析难以接受这一发展着的政治现实对国家宏观制度的研究越来越深入,理论与现实脱节的问题也越来越严重。另外,发达国家在发展中国家移植民主的试验多以失败告终,“淮南为橘,淮北为枳”的现象一再上演,20世纪50年代以后很长一段时间内,移植的民主制度纷纷演变为威权制度的现实也使既有的制度分析雪上加霜。制度主义的西方中心主义价值观也为第三世界政治学研究者所诟病。这些缺陷在政治学进一步科学化的引招下逐步把政治学推进到行为主义的怀抱中。

二、政治学研究的转向:行为主义政治学的发展

行为主义政治学是对传统制度分析的批判与继承。二战前后,西方自然科学飞速发展,系统论、信息论、控制论的出现使整个西方学界充斥着科学精神,对科学的崇拜不仅弥漫在自然科学领域,在人文社会领域也出现了采用自然科学研究方法,形成统一的社会科学的呼声。正像戴维·伊斯顿所宣称的那样,“美国政治学正在发生一场新的革命。……它的战斗口号是切中要害和行动起来,它的批评对象是学科、专业和大学。”到20世纪50年代,在行为主义的潮流下,美国几乎所有的大学都设立了政治科学系,培养了大批的以政治行为为研究方向的学生,行为主义的著作、论文和其他研究课题广被引用,尤其随着大批主张和实践行为主义的政治学者逐渐占据美国学界的支配地位,政治行为主义终于遍及政治研究各个领域[2]。

行为主义政治学一改之前政治学关注制度的传统,将关注的焦点对准行为,认为政治生活的主体是人,政治制度是人们经常性政治行为的制度性结果。以前对制度的关注忽略了政治的真正主体。制度分析方法的失灵根本原因就在于缘木求鱼,南辕北辙。行为主义政治学号召政治学要深入研究组成社会的个体行为,研究人采取政治行动的偏好、动机、心理、行为、组织、以及疏离等等,由此形成了政治心理学、政治沟通理论、投票理论、团体理论以及政治冷漠理论等等。行为主义政治学在主张科学主义的同时,积极吸收其他社会科学的有益成果,将政治学与社会学、心理学、生物学、文化人类学、历史学等自然与社会科学熔于一炉,形成独具特色的分支学科,如政治社会学、政治心理学、政治文化研究等,丰富和扩大了现代政治科学的领域。行为主义政治学反对空泛的使用国家、主权等概念,而主张采用政治系统和多元权力关系来理解当前政治关系。行为主义政治学者认为政治不再是固定的研究国家的组成,而是对公共价值的权威分配,不再是静态的结构,而是动态的过程。由此完成了由结构到行为的转变。

行为主义政治学具有不同于制度分析的鲜明特征,第一,研究对象的行为性,行为主义政治学不同于传统制度主义的最大不同就在于将人类的政治行为(这种行为不论是个体行为还是群体行为,在一段时间的争议之后,达成共识)作为基本分析单位,这也是新的方法论革命以“行为主义”命名的根本所在;第二,研究领域的微观化,不同于过去政治研究对宏大政治制度的分析,行为主义从微观入手,将最简单的个人作为分析起点,这种方法暗合西方个人主义的文化传统,深入分析人们进行政治行为,如选举、投票、抗议、支持政府活动的动机,人们疏离政治过程表现出政治冷漠的成本根据等等,并假定对个体的分析能够总合成群体行为的分析依据,进而解释整个政治过程;第三,研究方法的科学主义取向,行为主义采用最新科学研究的方法,通过实证调查、实验操作、建立模型、个案分析、数据分析等来解释、分析政治行为,并试图做出科学预测。行为主义政治学的目的是像研究自由落体一样的精确测量人的政治行为。第四,价值中立或曰价值祛除。行为主义政治学对制度分析的一个显著批判就是制度主义的道德——理想关怀,而主张价值中立。行为主义政治学者认为政治学要走向真正的科学,就必须不带主观感情地去描述政治现象,用经验的观察去还原事物的本来面目,而不能主观臆测。“除了观察到的事实为依据的知识以外,没有任何真实的知识”是行为主义者最常用的口号。为此,所有被认为含有价值判断的术语、概念都被抛弃,戴维·伊斯顿在《政治生活的系统分析》一书中,五六百页极少提到国家,凡是涉及国家的地方都被“政治系统”代替。直到80年代埃文·彼得斯等才“使国家回归”。

行为主义政治学发展到后期,越来越体现出方法论上的局限性。行为主义关注的焦点是人们行为,并有两个假设:行为人是具有理性的个人,懂得根据自己的最大利益行动,这种追求自身最大利益的偏好是内在的,本身固有;政治系统是由个体行为加总而成的社会行为构成的结构。前者被理性选择理论所采纳并极端化,认为极端追求个人利益的个体,不仅在经济领域采用市场化的计算,在政治领域也是如此,选民用手里的选票购买能满足自己需求的政策,而政治家通过兜售政策交易选民手中的选票。另一方面,政府官员也会形成自身的利益,形成与其他利益集团的竞争。理性选择理论认为,最优的政策就是不同利益集团之间冲突与妥协后的均衡。这种均衡论和整合论都将政治行为和政治结构对立起来,或有意或无意地忽视两者的联系,试图通过极致性的逻辑演绎达到科学的精确性。而现实的政治现象却屡屡打破这种虚妄,阿罗率先指出了行为偏好整合的不可能性,西蒙通过决策过程分析批判了理性选择主义者的乐观估计。政治学在理论上需要新的突破。

三、政治學研究的回潮:新制度主义的勃兴

20世纪七八十年代以来,许多学者在政治学研究上采用新的制度研究方法。在关注研究对象的同时也关注制度作为外部环境对对象的影响,有的政治学者直接将制度作为特殊的政治行为主体加以分析。如米格代尔、斯考克波等。1984年,詹姆斯·马奇和约翰·奥尔森发表了《新制度主义:政治生活中的组织因素》的长文,对新的制度分析方法进行了系统的梳理,命名为新制度主义,奥尔森自己也承认,虽然命名为新制度主义,但这些方法“没有一个是新的”[3]25,之所以称其为新制度主义,是因为它存在着一些不同于前的特点,如强调相对自主的社会和政治制度之间的相互依赖,更加关注符号、仪式和意义系统对行动的主导性,反思历史过程的均衡性和唯一性等。马奇和奥尔森从制度对秩序的重要性角度出发,认为除了理性形成的秩序和由竞争和强制带来的秩序之外,还存在着六种秩序:历史秩序、时间秩序、内生秩序、规范性秩序、人口统计学上的秩序、符号性秩序[3]35。对这六种秩序的理解和构建正是新制度主义的任务。沿着马奇和奥尔森的设计,许多政治学理论研究者进行了多样而富有创见的思考。彼得·豪尔和罗斯玛丽·泰勒将这些思考概括为三大流派:历史制度主义、理性选择制度主义和社会学制度主义[3]。历史制度主义注重制度的来源、路径依赖和意外后果,对应着历史秩序和内生秩序;社会学制度主义试图打破制度和文化的隔阂,将制度的概念不仅扩大的正式、非正式的规范、原则等,而且涵盖给人的行为提供“意义框架”的象征系统、认知模式和道德模板等,对应着符号性秩序和规范性秩序;理性选择制度主义更多地关注人的理性和制度约束之间的关系,制度的规范约束着人们选择的范围和偏好的顺序,人的理性行为不断实现着制度的建构和再生产,对应着时间秩序和统计学意义上的秩序。这种三分法在诞生之后就受到学界重视,赞成和批判的声音一直不断。赞成者认为这种分法照顾到不同流派的来源和关注重点,并且简单易于理解,批判则主要来自两点:分类标准的混乱和概念不清。如科林·海和丹尼尔·温科特就认为,如果说理性选择制度主义强调的是社会本体论的“算计途径”,社会学制度主义强调的是社会本体论的“文化途径”,那么历史制度主义就是两种途径中间的跳跃和混淆[3]8。后者的批判主要来自迪马奇奥和奈尔森等,并主张用理性—行动的新制度主义、社会—建构主义者的新制度主义和调节—冲突的新制度主义来代替。

新制度主义由于对结构和行动的双向强调,从而从本体论的角度来重新划分提供了思路,普林斯顿大学克拉克教授认为严格意义上,新制度主义只包括两类:基于结构的新制度主义和基于行动者的新制度主义,前者体现了结构主义本体论,认为新制度和旧制度主义关注的重点具有延续性,但新制度主义实现了对行为主义的包涵和重释,行为的产生是制度性结构的构建和约束,人是环境的产物,是社会化动物,人的偏好和动机都受到社会尤其是政治制度的支配;后者体现着个体主义本体论,延续了行为主义对行为的重视,并试图将制度描述为人的行为重复和积淀的产物,是有利于人实现其共同利益,从混乱到秩序的行为的固定化。两者之间的差异体现在关注重点、研究方法、研究领域等方面,但最主要的差异体现在对偏好和动机的形成和理解上,前者强调偏好外生,是结构的产物,后者认为偏好内生,并先天自利。

新制度主义基于行动和结构的二分形成的新的分类方法是对流传甚广的豪尔三分法的创造性发展和融合。新制度主义各流派之间通过长期的交流和对话,逐渐放宽了各自的假设,形成了相互的和共同的切点。如偏好形成的内生性和外生性之间、宏观历史和微观基础之间、理论和经验之间都在相互融合,打破原有的理性选择制度主义和历史制度主义以及社会学制度主义之间的隔阂,也为结构行动二分提出了可能和必要。

结论

行为和结构是政治学研究永恒的课题,通过对二者的重视程度不同形成了旧制度主义政治学和行为主义政治学的不同发展阶段,历史的钟摆在左右互动多次之后终于在新制度主义的大旗下重新得到平衡。新制度主义对行为和结构的双重关注以及双方互动关系的研究既是对传统政治学研究方法的超越也构成了新的制度研究流派的融合,为我们进一步研究政治学提出了方向。

参考文献:

[1]B·Guy·Peters. Institutional Theory in Political Science[M ].London and New York: Wellington House,1999.

[2]陈明明.行为主义革命与政治发展研究的缘起[J].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9(4).

[3]何俊志,任军锋,朱德米.新制度主义政治学译文精选[M].天津:人民出版社,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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