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环保法须成劈污斩霾利剑
2015-05-30陶凯
陶凯
环保部副部长潘岳就近日修订通过的《大气污染防治法》表示,新法让环保考核工作和老百姓的感觉直接挂钩。此次大气法首次大修,大气环境质量改善是新法最大亮点,新大气法中明确提及“大气环境质量”达36次之多,接近全部条文的1/3。此前大气法修订一二审过程中,不少专家质疑草案未理清环境改善与总量考核的逻辑关系,不应以总量考核为主,而应更重质量改善,这一意见在三审稿中得到采纳。
环保治理改革近两年可谓是“磨刀霍霍”,把环保由职能部门“单打独斗”的监管,纳入政府考核体系,上升为更高层面的“市长问责”,将重大问题“省级挂牌督办”,这些强化监督的做法的确值得肯定。然而,有多少地方、多少单位的考核不是流于形式?揆诸现实,在国内不少地方,环保早纳入政府考核指标,但为何民众对环境的抱怨诟责声却愈益强烈?
說到底,是缺少刚性科学的环保考核指标。制度留有弹性,一遇实际问题,便走调变样,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或流于作秀式的形式追求,雷声大雨点儿小,上边查得紧我就来个全体大关停,查得松该开工就开工,反正不超过总量减排就万事大吉。所以,解决环保难题需完善环保考核这一“利剑”,唯有如此才能“剑已出鞘,劈污斩霾”,建设美丽中国。新《大气污染防治法》将环保考核工作与老百姓的感觉直接挂钩,可谓势在必行。
解决环保的难题,成效如何,胜算几成,都取决于环保考核的科学与刚性。指标不能有“活动”空间,更不能像生意场上,可讨价还价。近年,官场与民间对一些环境问题的评价常常意见相左,官方说“没问题”,但居民却难容忍。环保“裁判”谁来做,如何做?是仅仅由一些部门官员走马观花看看,只要总量不超标,“考官”看顺眼便OK,还是必须将老百姓的感受纳入,环境质量不改善,民众说不行就通不过?
一句话,一个地方环境如何,污染是否真正得到治理,最刚性的指标便是:当地老百姓满不满意。所以,新大气法明确提出防治大气污染应当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值得点赞。
十八大描绘了一个“美丽中国”,生态文明于中国发展过程中有了重要的一席之地。而此次新大气法将环境考核与百姓感受挂钩,把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作为考核目标,其刚性程度不言而喻,必将为建设美丽中国绘制出美好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