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有文化企业改革出路
2015-05-30李道今
李道今
9月1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推动国有文化企业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国有文化企业是发展文化产业、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力量,必须着力建立有文化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和表率带动作用,在推动两个效益相统一中走在前列。
意见的出台,明确了北京国有文化企业的改革与发展的新方向。北京必须深入贯彻落实意见,以新的价值理念,制定新的发展战略,形成新的发展思路,实施新的发展举措。重点是积极推进北京国有文化企业改革,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在国有企业改革大框架下,充分体现文化发展要求,推动北京国有文化企业建立有文化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落实和完善文化经济政策、强化国有文化资产监管,建立健全确保国有文化企业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体制机制,打造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骨干文化企业,强化首都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发展格局。
发展中的问题是什么
近年来,北京文化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加快培育具有合格市场主体地位的国有文化企业。北京文化体制改革成效显著,率先在全国完成文化体制改革任务,国有文化企业快速发展,资产规模不断扩大,形成一定的资源存量,市场经营能力进一步提升。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北京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文化企业共有500多家,拥有资产总额超过800亿元,从业人员超过5万人,企业数量、资产总额、从业人员占全国的比重均在7%左右,在地方国有文化企业中具有一定的优势。转企改制的北京演艺集团、北京出版集团、北京发行集团等具有实力的大型国有文化企业品牌影响力不断提升,近两年成立的文投集团、文创国际、广告集团等发展活力彰显,呈现出良好的发展趋势。
北京国有文化企业集中在传统文化产业领域。从北京市国有文化企业行业布局来看,主要集中在文化演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传统文化产业领域,并在这些领域发展了以京演集团、京版集团、北广传媒集团等为代表的一批大型国有文化企业,已经成为体现北京传统文化产业竞争优势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近两年国有文化资本的布局优化,国有文化企业在广告、传媒等市场化程度较高的新兴领域比重加大。
北京国有文化企业重资产运营特征明显。北京国有文化企业与民营文化企业普遍存在的“轻资产”运营模式不同,国有文化企业普遍资产规模较大。初步估计,北京市国有文化企业占据全市文化创意产业资产比重达1.6%以上,而收入比重应不足1%。
北京市国有文化企业发挥着一定的主导作用。从产业环节看,北京市国有文化企业集中在投融资、交易传播展示、内容制作等价值链高端环节,形成促进产业发展的主导作用。从北京市国有文化企业发展状况看,在促进全市文化产业投融资、文化产品与服务“走出去”、文化消费释放等方面的作用明显增强。
虽然,北京国有文化企业资源存量大,发展特色足、主导作用强,但是,针对新的发展形势,国有文化企业发展问题也不容忽视: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发展机制尚待完善。传统文化领域的国有文化资产发展活力不强,转企改制还不到位,部分企业尚未建立现代化的企业制度,市场化运作效率不高。资源多级、多部门所有,资源分散和低效利用而难以形成发展合力,具有独特资源优势或市场垄断地位的国有文化企业缺乏创新发展动力,整体创意水平不高。
北京国有文化企业需要结合新的发展形势,建立完善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发展机制,着力建立有文化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和表率带动作用,加大资源整合力度,推动企业做强做优做大。
机制创新如何推
完善企业治理结构。在国有文化单位分类改革基本完成的基础上,继续推进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推动国有文化企业加快公司制改造,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动国有文化企业成为合格市场主体。推动党委领导与法人治理结构相结合,搭建企业党委成员以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方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的企业管理结构,明确党委书记兼任董事长的组织制度,切实履行内容导向管理第一责任人职责,形成体现文化企业特点、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资产组织形式和经营管理模式。
健全企业经营机制。按照国有文化企业发展的新要求,健全企业经营机制,明确把社会效益第一、社会价值优先的经营理念体现到企业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中。从事内容创作生产传播的文化企业,要建立和完善编辑委员会、艺术委员会等专门机构,强化总编辑等内容把关岗位的职责。深化企业内部劳动、人事和收入分配等制度改革。健全绩效考核办法,建立以社会效益考核为主的考核及激励体系。
加强文化内容及资产监管。强化相关职能部门对文化内容监管的职责和手段,健全文化产品和服务评价体系,建立健全严格的市场退出机制,加强文化市场监管,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抵制低俗之风。加快推进文化法治建设,进一步为文化企业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按照政府从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的要求,统筹考虑两个效益相统一要求,改革探索国有文化资产监管模式,建立健全两个效益相统一的评价考核机制,进一步明确和强化出资人制度,加强文化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缴和使用管理。尽快建立国有文化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制度,开展国有文化企业的社会评议。
做大做强怎么办
推进国有文化企业资源的横跨和纵深式整合。推动行业主体业务明确的国有文化企业横向资源整合,做大规模、提升能力。通过协议划拨、资产转让、资源置换、交叉持股等方式,推动出版发行、电视电影、文化艺术等行业同质资源向优质企业集中。在加快推动同质资源集中的基础上,通过增加投资、引进战略投资者、项目合作等方式,促进同质资源的科技化提升和多元化开发,提升资源的集约化开发利用水平。推动行业主体业务明确的国有文化企业开展产业链条延伸协同式整合。通过业务合作、兼并重组等方式,推动出版发行、电视电影、文化艺术等优质国有企业依托其主导业务,向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业务延伸。
加快推进国有文化企业在新兴文化创意产业领域的投资布局。充分发挥国有文化资本在新兴产业培育和文化产业环境建设中的引导带动作用,对于投资类的国有文化企业,围绕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3+3+X产业体系的构建及文化创意产业功能区的布局战略,加大对文化产业重点领域的投资布局,尤其是加大对动漫游戏、视听新媒体、绿色印刷、3D打印等新兴行业领域投资,加大对原创性较强、技术含量高的文化企业投资。加大对全市重点文化创意产业功能区项目投资,以资本纽带功能,推动全市优质文化资源的整合,优化国有资本行业及区域布局,支撑北京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战略。
提升国有文化企业在文化消费与文化“走出去”中的引领作用。增强国有文化企业在文化消费中的引领和带动作用,重点提升国有文化企业文化产品及服务供给能力,推动文化演艺消费的扩大、广播影视音像消费的升级、设计创意消费的培育、古玩艺术品消费的促进、动漫网游消费的开发以及文化旅游及休闲娱乐消费的做大。鼓励国有企业参与国际文化市场竞争,输出中华优秀文化产品。支持拓展文化出口平台和渠道,鼓励国有文化企业通过新设、收购、合作等方式,对外开展文化领域投资合作,建设国际营销网络,扩大境外优质文化资产规模。支持重点国有传媒文化企业在海外实施公司化运作、本土化战略、全媒体发展。
加快推动国有文化企业跨行业、跨区域、跨所有制的整合。支持文化企业集团整合同类中央文化资源,通过兼并重组、投资入股等方式,支持市属大型文化集团整合中央文化企业,重点整合国家各行业协会、中央企业下属的文化企业。支持文化企业集团整合新兴领域的民营企业,通过合资、项目合作、投资入股等方式整合数字内容、专业信息服务、新媒体、文化技术等新兴领域的民营企业;充分利用好民间资本的市场优势,引进民间资本参与国有文化企业的股份制改革。支持文化企业集团跨区域、跨国界整合文化资源要素,利用北京文化科技融合、文化设计融合和文化与其他产业融合创新发展的优势,通过商业模式输出、经营管理输出、业务资本输出等方式实现跨区域整合。加快重点企业上市步伐,加强以国有上市公司为龙头的并购重组和资源整合力度,培育一批大型骨干国有文化企业。
(作者单位:投资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