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用新药要慎之又慎
2015-05-30刘姿涵
刘姿涵
看病求药,人们的普遍心理都是想用好药、新药,只要病好得快,能立竿见影,哪怕药贵些,也要咬咬牙买回一试。
一方面,随着医药科技事业的迅猛发展,新药如雨后春笋般出现,为病患者带来了福音;另一方面,各类新药直接通过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宣传媒介展示在众人面前,渲染其疗效,却很少说明其副作用或潜在的危害,使得一部分人盲目迷信新药,滥用新药,以致反遭新药损害。
对于新药的使用,笔者以为应慎之又慎。下面几例人类历史上因滥用新药反遭损的典型案例,或许能给我们警醒。
40年前,西方某大制药公司研制的反应停(酞胺哌啶酮)刚刚问世,因对妊娠呕吐有“卓越”的疗效,服后毒性小,成为风靡世界的新药,17个国家先后引进。不料6年后人们才吃惊地发现,服用该药的某些妇女生下了海豹肢畸形儿,即“海豹儿”。仅原西德就有1万受害者,其他引进此药的国家也有不少受害者。美国、瑞士等国因该药临床试验的数据不足而禁止引进,避免了这场灾难。
70年代初期的利福平,曾被认为是理想的抗结核病药,同时还被经销商竭力宣传具有很强的抗病毒、抗麻风、抗癌、抗耐药金黄色葡萄球菌等多种功能,因而风靡一时。经过30年的临床验证,证明利福平的抗结核作用与雷米封(异烟肼)相等,而药价却是雷米封的50倍之多,单独使用还容易产生耐药性。
30多年前,治疗心血管病的药物心得宁面世,由于临床疗效很好,有较强的针对性,深受广大医生和患者的欢迎。但是若干年后,人们才逐渐发现它的凶煞面目。长期使用该药可引起心包溃疡、腹膜溃疡和角膜溃疡,严重时还可导致服药者失明。于是,世界各国又纷纷明令禁用,我国也于1982年将该药列入淘汰、禁止之列。
60年代,作为新药面世的四环素曾作为医生治病时的首选药和家庭药箱的必备药,谁也不曾想到,它给一代人留下了污黄的斑牙。
镇痛新药二氢埃托啡片有很好的镇痛作用,可用于缓解癌症的疼痛,但经过一段时间的使用,发现它有相当大的成瘾作用,这才被列入控制使用的药物。
引进新药需适应中国国情
新药在某种意义上,有一个探讨、实践、检验的过程。一种新药从试制到临床广泛运用,往往需要20~30年的时间才能得到公认。而目前我国引进的新药以及合资公司制成的新药,多按照国外的配方制作,西方国家与国人在人种、营养、体质、体格上的差异,在这些新药配伍及结构上没有充分体现出来,所以,生搬硬套引进的新药未必都能适用于我国的人群。以治疗高血压和心律失常的进口新药普洛萘尔为例,同样使患者血压平均下降20%,其所要求的药物剂量,中国人要比美国人少一半。如果国人按美国人的服用剂量来服用,难免会酿出祸事来。因此,进口新药也应适合中国国情。
老人和儿童服用新药更应谨慎
由于老人的生理机能逐渐衰退,药物在体内的新陈代谢速度也会明显下降,对药物的承受力及耐受力较差,使用常规性药物已容易产生明显的副反应。倘若擅自改用新药,老人的机体内环境及用法、用量都不易快速适应新药的特性,容易出现严重的不良后果,发生不该发生的事故。
一般来说,新药在临床试验阶段多用于成年人,很多新药在正式问世的一段时间内仍然缺乏有关儿童用量及安全度的资料。由于儿童在生理功能上与成年人的明显差异,儿童对药物毒性的敏感性低于成年人,但药物副作用对尚未发育成熟的儿童却格外“关照”,有的药物副作用甚至给儿童遗留下终生的“纪念”。此外,许多新药还来不及研制出适用于幼儿的使用剂型,就想当然地按照成人剂量减半用于儿童身上,这种做法是非常错误的。一旦对儿童造成药物危害,则悔之晚矣。
笔者并非反对使用新药,而是告诉大家要以科学的态度来认识它,不可盲目迷信和滥用新药。药品制造厂家及经销者应严格遵照《广告法》及《药品广告管理办法》等法规,客观地宣传新药。医务人员也应进一步增强对患者治病用药的责任感,尽可能先用国家遴选的“基本药”,这些药既有可靠稳定的疗效,又能为患者减轻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