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奶索要“带孙费”会获赔吗?
2015-05-30冬天
冬天
在中国传统观念中,爷爷奶奶带孙子是天经地义的事。很多时候,老人不仅要带孙子,还要自掏腰包养孙子,遇上不讲理的儿子媳妇,孩子出了什么问题,他们还得承受各种指责和埋怨。站在老人的角度想一想,真是比窦娥还冤!
年轻夫妻只生不养,把孩子丢给老人的现象比比皆是。实际上,隔代养育既不利于孩子的人格发展、健康成长,也是对老人自由生活权利的剥夺。对此,有意见的老人不少,可真正打官司、动真格的却不多。
2015年7月1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陆川县56岁的老人杨金美勇敢地挑战世俗,将儿子儿媳告上了法庭,向他们索要“带孙费”。
老人称,儿子媳妇一回家就玩手机,孩子一吵闹就嫌烦,完全把抚养子女的责任推到了他们老两口身上,是典型的“家务啃老”加“经济啃老”,因此要求儿子儿媳支付“带孙费”。
老人的儿媳则认为,爷爷奶奶带孙子不管是从亲情上还是道义上,都是被人们广泛接受的,如果自己支付了“带孙费”,就把亲情利益化了,以后亲人之间的相互帮助,是否都要和金钱挂钩?
两代人各执一词,杨金美索要“带孙费”的诉求能得到支持吗?千百年来约定俗成的“带孙潜规则”会被撼动吗?
小夫妻只生不养,老人成了免费保姆
2004年8月22日,广西陆川县45岁的杨金美喜得孙女。未过50就三代同堂,杨金美别提多高兴了,逢人就夸孙女可爱。可很快,难题就摆在了全家人面前:孩子谁来带?
孙女出世前,杨金美和丈夫潘珂在离家不远的某食品加工厂上班,每月工资加起来有3000多元,不算高,但应付全家人的日常开销绰绰有余。22岁的儿子潘帆,中专毕业后在当地一家电器设备厂上班,儿媳方晴在超市当售货员。老两口和小两口各自都有工作,如果不请保姆的话,意味着必须有一个人要辞职。
最终,杨金美决定提前退休在家带孙女,让儿子儿媳安心工作。
孙女慧慧刚满月不久,儿媳方晴便去上班了,把孩子全权交给婆婆照顾。跟很多年轻人一样,一开始,小夫妻俩下班后还帮着带带孩子,但时间久了,他们嫌烦,下了班就钻进自己房间玩手机、打游戏,任由孩子哭闹都不管不问。杨金美晚上要给孩子喂奶、换尿布,早上还得起来给全家人做早餐、买菜,准备中饭晚饭,一天到晚累得腰都直不起来。她便跟儿媳商量,白天奶奶照看孩子,晚上则由他们自己带着睡。
方晴听后不乐意了:“你看左邻右舍,哪家不是爷爷奶奶带孙子,白天带着玩,晚上带着睡。我们白天要上班,晚上睡不好,精力哪跟得上?时间长了就等着被老板炒鱿鱼吧。”
媳妇把话说到这份儿上了,杨金美也不好说啥,她就盼着孙女上幼儿园,自己就可以轻松一些了。
杨金美盼星星盼月亮似的盼着慧慧长大,可还没有等她喘口气,如山的重负再次压来。2006年2月,潘帆欣喜地告诉杨金美,妻子怀上了二胎。杨金美听后心情很复杂—她不是不喜欢孩子,只是一想到孩子出生后又得她负责照顾,心里便直发怵。
2006年11月26日,第二个孙女敏敏出世。再次当上奶奶的杨金美,心里沉甸甸的,慧慧已经让她手忙脚乱,再添一个敏敏,她能承受得了吗?
很快,她的担忧变成了现实。对于小女儿,方晴坚持要喂奶粉,孩子小,两个小时喂一次,吃完奶要拍嗝、哄睡,一整夜,杨金美根本没法睡。有时刚眯一会儿,孩子就哭了,又得爬起来忙活。她曾不止一次对老伴儿说:“我真想好好睡一觉,哪怕安安稳稳睡上一个小时也好。”老伴儿听后既心疼又无奈。
一天中午,儿子儿媳在家休息,杨金美实在太困了,便把两个孩子交到媳妇手上:“我头晕,眯一会儿,你们俩把孩子看好。”杨金美一沾枕头就睡着了,这一觉她睡得很沉。突然,一阵婴儿的啼哭声将杨金美惊醒,一睁眼,看见媳妇正抱着哇哇大哭的敏敏站在自己床前嘟囔:“妈,你快起来看看孩子,她老哭,怎么哄都哄不好。”不等杨金美回过神来,孩子已经到了她手上。
杨金美接过敏敏气不打一处来,说:“人家的爸妈下班了,都抢着抱孩子。你们可倒好,休息时间不是玩手机就是上网,争分夺秒的,偶尔带个10分钟都嫌烦。我们做父母的只是辅助性地帮帮你们,照顾孩子的担子可不能全压在我身上。”
面对婆婆的指责,方晴脸上挂不住了:“孩子是你们潘家的,是你们让我生的,生了你们想不管,天底下哪有这样的好事。”说完摔门回自己房间去了。
杨金美气得浑身发抖,眼泪直往下掉。她伤心地对老伴儿说:“这孩子哪里是她生的,简直就跟我生的一样。我们辛苦了一辈子,把儿子拉扯大,给他成家立业,难道还没有尽到责任吗?现在,好像我们不带孙子就跟犯了多大错似的。”杨金美第一次感到自己当初不该把带孩子的事情揽下来,哪怕自己上班挣钱请个保姆也比现在好。但事情到了这一步,她只能忍着,等儿媳冷静下来,再跟他们小两口好好谈谈。
为孙女节衣缩食,养孙重担苦了老人
可还没等杨金美跟儿子儿媳好好聊聊,儿子潘帆的工作又出状况了。
2006年12月底,潘帆因为操作不当被工厂解雇。为了缓解经济压力,2007年元旦,潘帆和方晴向杨金美提出要去广州打工赚钱,两人信誓旦旦地承诺:“等我们找到工作,每月给你们寄1000元生活费。”杨金美想,子女遇到困难,做父母的怎么能不帮忙?于是她告诉儿子:“你们放心去打工,我们肯定会把两个孩子照顾好。”
起初,儿子儿媳偶尔还给两个孩子寄些吃的用的。虽然两人没有兑现每月支付1000元抚养费的承诺,但杨金美毫无怨言—儿子儿媳也知道疼孩子了,再说只要他们小夫妻过得和和美美的,自己苦点就苦点。可远在异乡的潘帆和方晴,却把没有父母帮衬的日子过得一团糟。潘帆白天工作,下班回到家什么也不做,只顾上网。用他的话说:“挣钱养家是我的责任,其他事情不要让我费神。”方晴也不甘示弱:“你把家养起来了吗?我也在挣钱的好吗?”两人常常为此吵得天翻地覆。
2012年以后,慧慧和敏敏先后上了小学,生活开销加上教育费用,家庭支出骤增。一开始,杨金美还用退休金贴补。但很快,退休金不够用了。老伴儿潘珂只好下班后到附近的超市干点保洁工作。杨金美想向儿子要点生活费,可每次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
2013年初,潘帆和方晴从广东回到陆川准备过春节。杨金美找儿媳方晴商量,能不能每月给一些生活费,减轻一点他们的经济负担,也承担一点做父母的责任。杨金美没想到,此时的方晴已经因为经常跟丈夫吵架,起了离婚的念头。她一口拒绝了杨金美的要求:“我又不在这家吃喝,出什么生活费?我自己在广东要租房、要生活,哪有钱给你。”方晴接着说:“在我们老家,老人都是无偿带孙子的,甚至把退休金拿出来全家一起用。孩子姓潘,要钱找他爸要去。”杨金美转向儿子潘帆要生活费。潘帆也表示没钱:“反正你们攒了一辈子的钱以后也是给我的,现在帮我养孩子用也一样。”
2014年9月1日,方晴正式向法院起诉离婚。杨金美得知这一消息,急得直跺脚,指着儿子骂道:“我这么多年没日没夜、掏心掏肺地忙来忙去,不就是希望你们好好过日子,结果你们还是要离婚。”
潘帆瞟了方晴一眼,激动地数落起老婆的种种不是:“从结婚到现在,足足10年了,你没给我做过一顿饭、洗过一件衣服。”
面对老公的控诉,方晴也是一肚子火:“你又像什么男人!隔壁的小陈,生完孩子就舒舒服服在家当全职太太了,我却还要上班。”
两人你一句我一句,又吵了起来。
杨金美气得猛拍桌子:“你们有没有想过,分开了,孩子怎么办?谁来带?”却没想,在这件事上小夫妻俩迅速达成了一致意见,同时举起手,指向杨金美:“你带!”
听这理直气壮的口气,杨金美激动地站了起来,愤怒地盯着小夫妻俩,劈头盖脸骂道:“你们配做爸妈吗?从孩子出生那天起,你们就没管过一天,打预防针、体检、上学,都是我们老两口带着去的。你们知道孩子一天喝多少奶、一顿吃多少饭吗?孩子几斤几两重?我看连她们是哪天出生的你们都要不记得了!”
方晴白了潘帆一眼,“不管你说啥,这婚我离定了,孩子给潘帆吧,我月薪才2000多点,自己都不够花,也没钱付抚养费,等以后有钱了我会补偿孩子的。”
潘帆一听方晴要把孩子给自己,急得直摆手:“你把孩子给我,我又没钱养。女儿跟妈好,如果你坚持不要,我妈可以接着带,但你每个月必须出2000块抚养费。”
眼见儿子媳妇闹得不可开交,杨金美撂下一句狠话:“孩子是你们俩的,你们要离婚,孩子自己带,别指望我再给你们带!”2015年2月13日,潘帆、方晴最终离婚,两个孩子由潘帆抚养,方晴每月支付1000元生活费。这天晚上,杨金美窝在家中的沙发上,抱着两个孙女号啕大哭。
挑战世俗“潜规则”,老人索要“带孙费”
两人离婚后不久,方晴便和孩子中断了联系,再也没有支付过抚养费,而潘帆则以工作繁忙为由,将孩子丢给了杨金美夫妇。
眼见着两个孩子大了,用钱的地方多了,杨金美实在无力承担,2015年三四月间,她多次联系儿子和前儿媳,希望他们给些生活费,可两人都找借口推脱了。
2015年5月初,潘帆从外地回老家办事,顺道看了一下两个孩子。那段时间,流感严重,两个孩子都得了重感冒。见女儿流着鼻涕发着高烧,潘帆有些心疼,指责母亲:“你是怎么带孩子的?把孩子搞成这样。”杨金美很委屈:“你现在知道关心孩子了,以前孩子没钱买奶粉的时候,你咋不管?我跟你爸贴钱不说,还要给你们当保姆,天底下哪有这样的事。现在孩子病了,你反倒怪我们,有你这样当儿子的吗?”说着说着,杨金美大哭起来。
潘帆见状,拿起衣服就出了门,此后再也没回来,连个电话都不打。
杨金美越想越气,凭什么自己出钱出力带孙女,还得忍受儿子的埋怨。2015年5月5日,她一怒之下将儿子潘帆、前儿媳方晴告上广西陆川县人民法院,要求两人支付“带孙费”。
杨金美说,以前的不算,光从2013年1月起至2015年4月30日止,她抚养两个孙女就支出了33600元,既然儿子和前儿媳把养孩子的负担转嫁到她身上,她有权利向他们索要“带孙费”。
2015年6月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陆川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杨金美在法庭上说:“我虽然是两个孩子的奶奶,但没有法定抚养两个孩子的义务,也不是她们的监护人。我希望通过这场官司,让儿子和前儿媳知道抚养子女是他们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年轻人不应该有‘老人就该带孙子的观念,而应该认可我们老人付出的劳动。给付‘带孙费既是对我劳动的尊重,也是一种知恩图报的表现。”
方晴却辩称:“原告是我的前婆婆,也确实一直帮着带孩子,可作为孩子的奶奶,从亲情角度上来说,照顾孩子也是应该的,如果这都要给钱,那以后孩子出了问题,我是不是可以向她问责?”说完,方晴还与婆婆算起了“经济账”,称婆婆所算的33600元抚养支出不是事实,那段时间,她每月也都有支付抚养费(每个孩子500元)给潘帆。不过对这一说法,方晴没能提供证据,潘帆也予以否认。
面对母亲的起诉,潘帆表示认可母亲的诉讼请求,并称母亲带孩子的事情属实。
法院经审理认为,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在父母有抚养能力的情况下,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对孙子女或外孙子女并没有法定抚养教育义务。《婚姻法》第21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第37条第1款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院还认为,老人向子女收取“带孙费”是合法的。
依照《民法通则》第93条的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出的必要费用。”
2015年7月14日,陆川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该案做出一审判决,结合两个孩子实际需要、生活所在地的实际生活水平,酌情判定潘帆、方晴每月共负担两个孩子的抚养费1000元;2013年1月至2015年1月,共计24000元,每人承担12000元。
面对这样的判决结果,潘帆和方晴愣住了,两个年轻人怎么也没想到,奶奶带孙子这一“天经地义”的事,也会和法律沾上边。
2015年8月5日,杨金美告诉笔者:“儿子潘帆现在一个人过,因为要工作,不可能照顾两个孙女,现在看来,我们老两口还要继续当‘免费的保姆。”不过,杨金美还是很欣慰,至少,她通过一场官司给儿子和前儿媳上了一课,教会了他们责任与担当,前儿媳也表示,以后会多关心孩子。
本案的办案法官对记者强调:从法律角度来讲,老人对孙辈没有直接抚养义务。老人帮忙带孩子,是对子女的关心和爱护。老人带孩子很辛苦,应该获得相应的回报。如果年轻人对此视而不见,甚至当起了“甩手掌柜”,是不负责任的表现。有偿带孙,既是对儿女们善意的提醒,也是对老人自身权益的保障。本案中,杨金美向儿子、前儿媳追索“带孙费”,挑战了传统观念,是老人对自我价值的肯定,更是对子女啃老行为的纠偏,值得点赞!(为保护隐私,文中当事人均使用了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