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专业《国际商法》研究生课程教学探讨
2015-05-30郭栋
郭栋
摘 要:从课程内容和课程特点上来讲,《国际商法》课程对国际贸易专业研究生培养目标的实现意义重大。但现实中,国际贸易专业研究生《国际商法》教学存在诸多问题。国际贸易专业《国际商法》研究生课程应当以案例教学法为重点,以“让学生成为主角、亲验式案例教学”为原则,通过讨论与互动、模拟法庭等方式,实现国际贸易专业《国际商法》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的提升。
关键词:国际贸易 国际商法 教学方式 案例教学
中图分类号:F7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5)11-255-02
在经济全球化及我国依法治国不断推进的大背景下,在国际贸易专业课程中开设《国际商法》十分必要。依法治国的要义之一是树立法治意识,让法律成为一种习惯。而法治意识的建立首先需要法律知识的普及,法律课程的开设无疑是其重要途径之一。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国家间的资源流动已成为常态。该资源流动的规范化和其间的利益平衡需要国际商事法律的呵护。但如何更好的实现国际贸易专业研究生课程中《国际商法》课程开设的价值,达致国际贸易专业研究生培养目标,需要认真探讨。笔者拟以教学方法为重点,结合国际贸易专业研究生培养目标及《国际商法》课程的特点,分析该领域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以期对国际贸易专业研究生课程建设有所裨益。
一、《国际商法》课程与国际贸易专业研究生培养目标
结合各高校的经验,国际贸易专业研究生培养目标可总结为: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和专门知识,适应性强,富于开拓精神和创新能力,能够独立从事国际经贸理论和政策方面的研究工作,具有在激烈竞争和不断变化的国际市场上创造性地开展经营活动的综合素质和实际能力?譹?訛。
(一)课程内容与国际贸易专业研究生培养目标
就课程内容而言,《国际商法》课程主要包括国际商事组织法、国际商事代理法、合同法、国际货物买卖法、国际商事结算法、国际货物运输法、国际货物保险法、产品责任法、国际商事仲裁法等内容。上述内容为国际贸易专业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提供了有力支撑。培养目标中的综合素质和实际能力不仅包含国际贸易领域内的理论与实践,亦需要国际商法相关知识。
另外,《国际商法》课程的教学对象为国际贸易及其相关专业的研究生。一方面,国际商事法律课程本身就是上述专业研究生的必修课程;另一方面,在提倡跨学科交叉学习的背景下,同时兼有国际贸易和国际商法知识,对培养目标的实现大有裨益。
(二)课程特点与国际贸易专业研究生培养目标
《国际商法》课程具有如下特点:
1.注重实务。《国际商法》课程与理论法学,甚至与其他部门法学不同,其实践性更强。从起源上讲,国际商事法律的出现起初是为了解决国际贸易间产生的纠纷,其最初表现为商业惯例。因此,其更加注重实务。
2.案例讲解是重点。就课程本身来讲,如果仅仅进行理论讲解,将使课程变得枯燥无味。《国际商法》课程尤其如此,在其课程内容中,每部分均需要案例支撑才能将课程进行高效率、高质量的讲解。脱离案例,《国际商法》课程的讲解将变得十分困难。
3.涵盖领域广泛。《国际商法》课程涉及从主体法、行为法、行为配套法律等多方面的内容,课程量非常大。
上述《国际商法》课程的特点与国际贸易专业研究生培养目标具有内在的一致性。其培养目标更关注的是理论能力和创新能力,而这些能力的树立不仅需要增强自身解决问题的实务能力,亦需要广泛的知识背景,这些在《国际商法》课程中均有所体现。
二、国际贸易专业研究生《国际商法》教学现状分析
如前文所述,《国际商法》课程对于国际贸易专业研究生培养目标的实现十分重要,但在实践中,国际贸易专业研究生《国际商法》教学现状并不容乐观。
1.学生兴趣与重视程度的缺失。专业化初衷是为了谋求该领域的精细化发展,但专业化并不否认知识学习的广泛性。相反,知识的广泛性有助于专业化的实现。然而,在现实中,即使是研究生阶段,学生往往仅仅关注自身学科的内容,而对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并不感兴趣,甚至心存“得过且过”的思想?譺?訛。
2.授课内容“面面俱到”。如前文所述,《国际商法》课程涉及范围广泛。国际贸易专业研究生《国际商法》授课过程中,教师对所涉及的内容往往均需要讲解,由此导致教师教学过程仅对基本知识进行讲述,学生学习也往往一知半解,无法达到应有的教学效果。就正常法学院学生来讲,国际商法课程往往分两个学期讲述,且其开设往往在大三或大四。对于国际贸易专业研究生来讲,其本没有法律基础,在半学期内讲授完全部内容,即使可以实现,也有种“流于形式”的感觉。
3.案例教学流于形式。案例教学法在国际贸易专业研究生《国际商法》授课过程中为多数教师采用,但是,该案例往往多选自网上搜集的简单一问式案例,类似于问答题的变形,并不能真正起到启发学生思维的效果。
另外,案例的搜集进而至案例库建设方面的工作并没有得到有效重视,使得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即使可以找到典型且适合教学的案例,也较为仓促,难免有所纰漏。
4.考核方式过于单一。实践中,《国际商法》考核往往采用书面考试的形式,内容包括选择题、简答题、名词解释、案例分析题。该种考试方式作为众多课程考试的模版似乎并不适用于《国际商法》课程。因为该种类型并不能充分的考察学生运用逻辑思维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特别是在学生存在以考试内容为学习内容反推式的学习心理的情况下,往往会导致学习成效的降低。
5.教师学科背景单一。实践中,国际贸易专业研究生《国际商法》的授课教师往往由国际贸易教研室教师或法律教师担任。但无论哪种方式,均无法解决国际贸易专业和法律专业存在的“鸿沟”。在授课过程中,国际贸易专业背景的教师往往因为缺乏法律知识背景而侧重于国际贸易本身的讲授,而法律专业的教师则常常因为不懂国际贸易知识而仅仅就法律而法律,不能达到两者的有效结合。
三、《国际商法》案例教学法与国际贸易专业研究生培养目标的契合
(一)两者契合的理论基础
1.价值导向的一致性。《国际商法》课程案例教学法目的在于培养国际贸易专业研究生的逻辑思维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通过教师引导、学生主导、师生互动的方式,实现学生解决现实国际商事活动的能力,并同时培养其法律思维。而国际贸易专业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旨在培养学生在国际贸易专业领域的理论研究和实际操作能力。两者在价值导向上均注重学生解决实际国际商事领域涉及活动问题的能力,具有一致性。
2.利益导向的互补性。《国际商法》课程案例教学法的采用对于学生国际贸易专业知识的学习具有促进作用。案例教学法,可以扩展学生面对国际商事纠纷的思维,从而反思在具体贸易实践中应当如何进行操作,以避免纠纷的产生。
同样,国际贸易专业知识的学习对于《国际商法》课程教学效果的达致亦具有补强功能。国际贸易专业知识的充实,有助于学生从多个维度对涉及的案例进行分析,而不仅仅拘泥于局部,可以有效促进案例讨论的互动性,增强案例教学法的效果。
(二)两者契合的实现方式
1.总体原则。
(1)让学生成为主角。此点要求改变原来《国际商法》课程教学过程中以教师为主导的模式,增加学生的参与度,形成师生间的良性互动,进而让学生成为案例教学法中的主角,启迪学生思维,锻炼其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亲验式案例教学。所谓“亲验式”案例教学(behavioral teaching),类似于其他学科的“情景式教学”,简单地说就是让学生充当商事主体的角色,以“亲身体验”的方式学习法律知识,所学到的是自己直接的第一手的经验与技能?譻?訛。该教学模式与上述让学生成为主角不同,其更强调将学生置身案件之中,亲身体验。
2.具体实现方式。
(1)讨论与互动。案例教学法的重点不在于案件事实本身,而在于学生通过对案情的了解进一步展开讨论,师生互动,打开思维,锻炼能力。有学者指出,为了进一步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贯彻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理念,教师可安排全班学生分成若干小组,对一些有争议的议题展开讨论,各抒己见,通过组内合作和组间竞争,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培养学生的合作意识和竞争意识。笔者认为,该种方式同样适用于《国际商法》课程中的案例教学法,通过学生分组,可以有效实现组内的合作和组间的竞争,进而实现学生逻辑思维能力的提升。
(2)模拟法庭。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模拟法庭是实现上述亲验式案例教学原则的重要途径。运用模拟法庭进行《国际商法》教学活动虽然操作起来有一定的难度,但它通过学生模拟审理案件的全过程,形象、直观地再现了法庭审理过程。在检验理论掌握的同时,不仅锻炼了学生的胆识,而且培养了学生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譽?訛。微而言之,模拟法庭是通过角色扮演的方式,让学生充分体会法官、当事人、代理人等不同的角色,从而在学习法庭技巧的同时,也学会换位思考。
惟须说明的是,案例教学法于国际贸易专业研究生《国际商法》课程学习的重要性并不代表其为课程学习的唯一方式,而仅仅表明,在国际贸易专业研究生《国际商法》教学过程中,应当以此为重点,方能有效地实现《国际商法》课程教学与国际贸易专业研究生培养目标实现的一致性,形成良性互动。
四、结论
国际贸易专业研究生《国际商法》教学效果的提升,除案例教学法的加强外,还应当注重前述文中提到的如下几个方面:第一,从意识层面向学生灌输学科交叉的重要性。尤其是在以后求职和工作中,既懂国际贸易又懂国际商事法律的人才十分重要;第二,对于授课内容应当有所侧重,无须面面俱到,而应当结合国际贸易专业研究生课程的内容,重点讲解主体法、合同法、国际贸易买卖法等内容;第三,对于《国际商法》课程的考核,应当加入日常作业,且日常作业应当以时下热门事件或案例分析为主,以增强学生的分析问题能力;第四,师资方面,虽然改进的难度较大,但学校在选聘《国际商法》课程教师时,应当对具有国际贸易和法律双重背景的人士作优先考量。
[本文系北京服装学院2015年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立项“国际商务硕士专业学位核心课程建设”项目(项目号:J2015-11)前期成果之一。]
参考文献:
[1] 周俊兰.国际商法课程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的改革.中国成人教育,2008(1)
[2] 冯春华,孙宝军.国际贸易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研究.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6)
[3] 王利明.法学方法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
(作者单位:北京服装学院 北京 10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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