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高校辅导员成长需求问题的对策
2015-05-30卢剑锋
卢剑锋
经过多年不断改革,辅导员职业从地位上、体制上、管理上都得到了空前加强,高校辅导员职业的社会地位在不断提升。尽管具备了制度和规定,辅导员的发展取向已被打通,但辅导员的真正需要是否得到满足,他们的幸福感如何尚存疑问。调研发现,辅导员在成长需求满足上问题颇多,当前亟需加强辅导员队伍后续建设,采取切实有效对策。
辅导员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调查显示绝大多数辅导员拥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有较为高尚的道德修养,拥有出色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心理素质。当前正是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关键时期,能否继续从更深层次推动辅导员队伍建设关系到这一队伍积极性的发挥,关系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效果。可见,学校应继续加大辅导员队伍建设力度,将此项工作常规化、标准化,实现辅导员队伍的稳定,进一步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效果。
在精神需求问题上强化激励机制
当前针对辅导员的考核标准,上海市和各高校均有相关政策规定,然而,考核中的参考因素需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不断完善,应将辅导员带班状况、住楼情况、科研工作列为考核重点,将学生取得的成绩、思想成长纳入辅导员考核的主要参考因素中来,不断细化考核标准,并在工作中确保贯彻实施。
应鼓励辅导员参与教学工作,将《形势与政策》、《心理健康教育》、《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等课程纳入辅导员教学范围内,并计入年终考核,与年终绩效挂钩,这样既能提升辅导员的教学能力,又能提高辅导员开展日常思想政治教育的水平。
此外,应鼓励辅导员与大学生生活在一起,同时也保持一定的距离,维护教师的尊严。对于辅导员住楼应予以激励,针对辅导员加班、值班等工作,应制定经济、时间等方面的补偿制度。对于住楼辅导员实行信息化管理,甚至采取晚间学生公寓刷卡制度,对长期坚持住楼的辅导员予以考核上、物质上的奖励。
在职业发展上强化辅导员科研能力培养
实践需要理论的指导,在实践中需要将经验升华为理论才能更好地推进工作。当前,众多高校将辅导员科研工作视为整体工作的重要内容,并在辅导员考核、升职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当前,上海市教委、各高校在职称评定中对于辅导员发表文章、承担课题等方面提出了较高要求,有些高校在辅导员中级职称晋升方面亦提出了“核心期刊”的要求。然而,高校辅导员的实际工作状况决定了其在理论方面的提升有较大的难度。在调研中,一些辅导员反映终日沉于琐碎的学生工作中,几乎没有时间静下心来读书、做科研,虽然不排除这是一些人的托辞,但不可否人的是学生工作的确较为繁琐,且工作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日常中出现的突发事件并不鲜见。对辅导员晋升考核所要求的期刊应有一定的灵活性,制定更有针对性的专业性期刊和课题类别。
可见,学校应为辅导员开展科研工作创设时间条件,给予辅导员一定的科研政策、制度保障,让他们拥有较为固定的科研时间,加强辅导员科研奖励的力度,制订针对辅导员特殊条件下的科研奖励机制。高校可以成立辅导员科研工作团队,以团队的力量申报课题,进行理论研究,鼓励辅导员队伍开展主题沙龙,把现实工作中遇到了棘手问题当做理论研究的对象,力争把具象化的工作提升为规律性的理论研究。
提升辅导员科研水平还可以发挥辅导员协会的作用,组建区域性的辅导员工作协会,定期交流思想,开展跨校甚至跨地区的理论研讨及科研合作。鉴于辅导员周末、晚上等时段皆可能成为工作时间段,在辅导员考评中应探索辅导员工作的弹性运行模式,不应过度追求辅导员坐班制,为其创设科研时间保障。
在制度建设上理顺关系,强化监督机制
辅导员常常反映自己需要处理大量的与学校各部门之间的关系,有些是人事管理方面上下级的关系,如和学工部门的关系,有些则是派生性的关系,如和教务处的关系,与团委的关系等,辅导员常常为处理众多复杂的关系而苦恼。学校应制定规范理顺上述关系,防止辅导员受到多头领导、多线管理,造成实际上的“无人管理”状态,甚至造成辅导员缺乏归属感,丧失学生工作热情。学校在制定制度规范时,应厘清辅导员和各部门的关系,重点是划分各职能部门在涉及学生事务上的工作权限,明确该项工作是辅导员分内的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抑或是支援性的辅助工作。当然,制定制度规范并非目的,关键在于规范的执行和监督机制的建立,确保辅导员在工作中获得公正待遇,促进学生整体工作的有序进行。
简化重复性工作,拓展業余时间
众所周知,辅导员工作中的很大一部分属于低技术含量的重复性工作,如考试报名、学生证注册、准考证发放、学费催缴、收据发放、入住、退宿手续、医疗报销、后勤物资领取等事务性工作均需辅导员重复去做,并在该部分工作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而辅导员开展日常思想政治教育的途径通常为:班会、师生谈心、活动指导等形式。为了提升工作效率,降低辅导员简单劳动的强度,减少辅导员花在重复性简单劳动上的时间消耗,高校应主动设立直接面向学生的服务中心,解决和学生切身利益相关的问题,为辅导员开展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创设条件。此外,为减少辅导员机械性工作,学校应建立学生数据库,实行软件系统管理,在奖助学金申报、学籍管理、就业流程等方面实现无纸化办公,为辅导员开展学生工作扫除事务性障碍。
在物质上优化辅导员付出与回报的比例
在调研中,相当多的辅导员反映自身的工作付出与物质回报存在一定的偏差,尽管在其他职业中也有可能出现此现象,但高校辅导员应有自身的工作量考评机制。综合来看,辅导员工作物质回报应当与社会整体物价水平相适应,以同工同酬为目标,尤其在同一高校内部,应减少相似岗位的辅导员之间的收入差距。同时,各高校辅导员管理部门应结合自身情况,将辅导员工作加以细化分类,并分别计算工作量,以工作量作为辅导员年终考核的重要参考因素。当然,辅导员工作中的许多内容难以用标准化、规范化的形式加以考量,可应将其适度抽象化,列入其他工作考核中。此外,应加大辅导员精神鼓励的力度,促使辅导员以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及学生切身利益为目标,降低甚至消除辅导员对收入和回报比例的不满。
(作者单位: 常州工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