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丰改制前北宋寄禄官的资转
2015-05-30詹微
摘 要:寄禄官是宋代官员的阶官符号,标志着官员的俸禄等级和官次,寄禄官的叙迁制度构成宋代官制的重要内容。元丰改制前寄禄官叙迁中的差别表现在迁转资数和迁转途径上。文臣寄禄官有无出身、有无带职、是否居台谏以及有无内外制,都有不同的资转。武官寄禄官的资转则与有无战功、有无带閤等因素相关,本文就寄禄官叙迁中的资转现象进行探究。
关键词:寄禄官;叙迁;资转;途径
1 寄禄官的逐资、超资
北宋寄禄官是标志品级、阶秩的“品位”,与职事官相对应,是属于不掌握实际职权阶官的一种。作为官员的品阶,伴随着官员差遣、资历、奖惩等因素有所变动,我们称阶位的上升为叙迁。在叙迁过程中,因文武寄禄官自身的差异,资转也会有不同。《独醒杂志》有言:
祖宗官制,同是一官,而迁转凡数等。自将作监主薄至秘书监,其迁转各视其品,若卿列馆职则为一等,出身人则为一等,荫补人则为一等,杂流则为一等,所以甄别流品为至严密也。自谏议大夫至吏部尚书,其迁除则为一等。[1]
“资”即指依资应转到的阶。寄禄官阶位升一级,称为“一资”,升迁一次,称为“一转”。而这一转中,亦包括“逐资转”、“双资转”、“超资转”。仅升一级为逐资转,亦称“细转”。升一级以上为“超资”、“转资”,超资一般显示皇帝的“非常之恩”。这升资的区别,需考虑官员的出身途径、官品高卑、职务剧易。[2]
2 文臣寄禄官的超资
北宋前期,文臣寄禄官分为朝官、京官和选人三等。朝官是能参加朝会的中、高级官员,从太子中允到太师,共37阶。京宫指在朝廷做官而不能参加朝会的低级官员,从将作监主簿,以上到著作佐郎,共5阶。选人即幕职州县官,指经由吏部铨选的低级官员,分为四等7阶。[3]
《宋史》中“由中书舍人转礼部以上侍郎,入丞、郎即越一资以上。内职、学士、待制亦如之。”[4]较为概括地描述了文官寄禄官转官时带有内职、学士待制的优势,可“越一资以上”。就文臣寄禄官而言有无出身、带职、是否居台谏等因素,影响其资转级数和途径。
2.1 有无出身
在选人阶段,选人中出纳、胥吏、诸科、摄官等,即为杂出身者,最初的授官,较科举出身要低许多,多授以中下州县薄尉,终身仕途大部分止步于选人,以下是职官志所载选人初次授官和常调:
进士、明经入望州判、司,次畿簿、尉。入中下州判、司,中县簿、尉。摄官入小县簿、尉。进纳授试衔,入下州判、司,中下县簿、尉。
判、司、簿、尉有出身两任四考,无出身两任五考,摄官出判、司三任七考,并入录事参军。流外出身四任十考,入录事参军。进纳出身三任七考。[4]
在选人常调上,出纳出身者需三任七考,胥吏出身者需四任十考,摄官出身需三任七考。恩荫出身者因亲族势力,较其他无出身者迁转较快,大约是两任五考。而科举出身者初次授以望、次紧州县的薄尉,常调是二任四考,对进士的前五名,则立即授以京官寄禄官。
在京官阶段,大部分科举出身者改官为大理事评,以恩荫为主的无出身者则改官为秘书监正字以下寄禄官。《职官志》中从诸寺、监主簿到殿中丞的叙迁,几乎都有“有出身转”、“无出身转”的区别。若以至太常、国子博士为界,从改官起,有出身者需经历三、四迁,十约年左右可至太常博士,无出身者经历六、七迁,大约二十年左右可至国子博士。
到达了中、高级朝会官阶即太常、国子博士以上的迁官,以尚书省二十四司四十八个员外郎、郎中的结构,则有系列区分。受处分入水部系列,杂出身入膳部系列,恩荫入虞部系列、主客系列,进士出身入屯田系列、祠部系列(另带馆职)。兵部系列需要带馆职和转运使以上差遣,吏部系列则需要侍从官(待制以上)。[5]
2.2 有无带职
有无带职是指是否带有馆阁之职,简称馆职,是指阁、馆、院等皇家图书馆的官职。以昭文馆、集贤院、史馆为三馆,总名崇文馆,另设秘阁,和三馆通称馆阁。设置大学士、直学士、待制、修撰、直、校理、检讨、校勘等官职。馆职职务相似,有虚职和实职的区别,官位越低实务性越显著。
“馆阁之职,号为育材之地,进两府阙人,则必取于两制,两制阙人,则必取于馆阁,然则馆阁辅相养材之地也。”实为囊括天下俊才、名流之地。只有获得进士前五名者、高级官员推荐者通过馆职考试,或皇帝特许嘉奖方可有机会获得这一殊荣。[6]无出身者若带有馆职可同有出身,甚至资转时获得二转、三转。《职官志》中从诸寺、监主簿到殿中丞的叙迁,同样也有“内带馆职同有出身”的描述,如无出身或杂出身需四转至光禄卿,有出身或带职则仅一转。
有出身与带职,以及不同的带职之间迁转上速度仍有差异。有时是表现在迁转速度上,同等迁转资数时,则表现在迁转途径、尊卑名义上,即所谓的“分别流品”。如前行郎中往上的迁转途径,“有出身转太常少卿,无出身转司农少卿,内见任左曹卫尉少卿,带待制已上职转右谏议大夫。”[4]如谏议大夫、给事中(或中书舍人)两级,就必须带待制以上职才能转,否则只能转秘书监、太子宾客两级。即使同为带待制以上职,周转至谏议大夫,以后的迁转带阁学士与带直学士、待制在名义上又不同。
是否带职对士大夫的仕途之重要性可见一斑,然而修撰及其以下的下级馆职,更多的是担任实际差遣,在寄禄官资转中并不起很大作用,待遇也十分低。
2.3 是否居台谏
台谏包括御史台和谏院,皆是清要之选,官员需得有过台谏的任职方显尊贵,有足够的分量。
在寄禄官叙迁中,阶官升至殿中丞、秘书丞时,如若获得特旨,即可升为左、右正言或殿中侍御史步入台谏的路程,跳过了迁转为太常、国子博士的途径,再升为员外郎或郎中。
台谏之间也有差别,御史台官员不可带馆职,谏院则可,谏官所带职若在待制以上,则转资时可跳级升迁。《职官志》载:
左、右司谏转起居郎、起居舍人,带待制已上职转吏部员外郎。[4]
2.4 有无内外制
宋代也是以翰林学士为内制,以中书舍人为外制,若缺中书舍人,则任用给事中、右正言以上官员为草拟外制,这种情况官员都被称为知制诰。
宋代草拟外制的官员,除中书舍人和知制诰以外,还有直舍人院和权中书舍人、权知制诰等,权中书舍人、权知制诰是临时代理职务。
内外制官员在寄禄官叙迁上也具备有利优势,职官志有记载:
给事中,转工部侍郎,带翰林学士以上职转礼部侍郎。
左、右司郎中带待制已上职转谏议大夫。左司转左谏议,右司转左谏议,带翰林学士者,转中书舍人。[4]
给事中的基础上,带翰林学士者转资礼——户——吏侍郎,比之无内制的工——刑——兵侍郎路线要更显优越,而翰林学士往往是走向军政高阶官位的必经之路。
3 武臣寄禄官的超资
徽宗政和二年(1112年)以前,武臣寄禄官名基本上是以内司职官名组成的。按其官阶分为横班、诸司使、使臣三等,横班正使、诸司正使、横班副使、诸司副使、大使臣、小使臣、无品尉勇共七级60阶;太尉是武官最高阶官,还要再加上遥郡官5阶、正任官6阶。
诸司副使,从武翼郎至武功郎的20阶,可以进行双转。横行副使,从右武郎至中侍郎的12阶,是可不必迁升之阶。而横行以上高级武官则需要特旨才可升迁。具体的叙迁中,可因就武官有无战功、有无带閤,产生不同的资转。
3.1 有无战功
关于武将转官,《武经总要》中描述:“七资为弟一等,五资为弟二等,三资为弟三等,二资为弟四等,一资为弟五等。右转及诸司使副者,即依平转例,以五额为一资。”
熙宁五年,神宗时,“上谓无以褒劝……閤门、两省职事非勋劳不可超躐”。[7]以诸司使副磨勘“有战功改官者,转七资”定下武将有军功者可迁转七资的原则。《长编》有记:
辛未,诏:“自今诸司使、副磨勘,历任中尝以战功改官者转七资,余五资。其閤门通事舍人、带御器械、两省都知押班、勾当御药院使臣等转七资条例,並除之。”旧制,诸司使、副有战功者磨勘改官,率用常制转五资。上谓无以褒劝,而閤门、两省职事皆左右近习,非勋劳不可超躐,故有是命。[8]
宋真宗时,则规定“有军功人自武翼郎以上,每转一官,即双转两官。”[9]由此产生了军功双转制。使得武翼郎以上至武功大夫,武官若以军功迁升可以获得双转,即升两官。如职官志载:
内殿承制,制转供备库使,有战功转礼宾副使,特旨东西染院、西京作坊副使,有战功。[4]
岳云在23岁时已达到中等武官级别,皆因几次“功第一”而获得快速升迁。
3.2 有无带閤职
武官任三班使臣、诸司副使时可带閤门袛候、閤门通事舍人,统称为“閤职”,视为武官清选,“其班序、差遣事事不同。譬诸文臣,则馆阁之流也”,[10]堪比文官之馆职,是武官成为优秀人才的标志。
閤门袛候可转门通事舍人,但是,閤职的迁转属于特恩,不在磨勘之列。
首先带閤职的武官可在阶官迁转中获得较短的磨勘年限,天禧三年“供奉官以下充閤门袛候者,自今五年考课”。[7]故不带职班使臣磨勘年限为七年,带职者则为五年。
另外神宗时,认为“閤门”、“不可超躐”,于是诏令“其閤门通事舍人,带御器械、两省都知押班、勾当御药院使臣等转七资条例,并除之”。[7]使得閤门通事舍人在迁转时可升七资。
武阶官任遥郡时需先落閤职,閤职遥郡不能兼有。
4 小结
宋王朝出于重文轻武的既定国策,文官较武官在寄禄官叙迁中,有更多的便捷途径,升迁速度也相对较快。而武官想迁至高级武官,则需要特旨恩赐才能晋升。
寄禄官叙迁过程差异,可以表现为迁转资数不同,如“双转”、“超资”;也可以表现为相同资数下的迁转途径的差别,即“分别流品”,尊卑分明。总之,官员的仕途出身、实际能力、文学修养、官职性质等诸多因素都不同程度的影响着北宋寄禄官的升迁速度和途径。
参考文献:
[1] 曾敏行.独醒杂志[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
[2] 邓小南.宋代文官选任制度诸层面[M].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1993:92-99.
[3] 张希清.宋代典制制度[M].长春:吉林文史出版社,1997:76.
[4] 脱脱:宋史[M].北京:中华书局,1977.
[5] 梅原郁.宋初的寄禄官及其周围[J].东方学报,1975:428-430.
[6] 欧阳修.欧阳修文忠公文集[M].北京:惇叙堂,1792.
[7] 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M].北京:中华书局,2004:5867,2171,3593.
[8] 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M].北京:中华书局,1980:5867.
[9] 赵升.朝野类要[M].北京:中华书局,2010.
[10] 司马光.传家集[M].吉林: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5.
作者简介:詹微(1990—),女,浙江丽水人,上海大学文学院历史系2013级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唐宋制度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