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大学教授终身制的利弊分析
2015-05-30安心孟鹂娇
安心?孟鹂娇
1.美国大学教授终身制的产生及发展
70多年来,终身教职制度在美国得以存在取决于很多因素,其中包括终身制度本身的特点,AAUP的作用以及美国司法制度的支持等。
终身制度一旦建立起来,就有强大的自我维系的能力。终身教职制度的实行,使得大学教师深受其惠。它是一项以经济安全、职业安全来保障学术自由的制度,因此它能够在瞬息万变的市场经济环境中给大学教师提供一个避风港,也确保了教师自由发表言论的权利。从而在很大程度上实现了教授治校。
2.终身教职制度的利弊分析
自教师终身教职制度诞生之日起,关于它的争论就几乎没有停止过,到了20世纪90年代,争论变得更加激烈,终身制度的实施有利有弊,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还要不要实行下去等都是争论的问题。这些争论的焦点主要有:
(1)终身教职制度与学术自由。 “教师的学术自由表现在表达观点的自由,与自身有关的政策自由以及大众兴趣甚至是自身观点与世俗观点相冲突时的自由。校园内的学术自由要求保证教师的言论自由,除非他们的言论与中央政策或是道德观念相冲突。尽管没有一个管理体系能绝对保证学术自由,但是,稳固的管理体系与学术自由是紧密相关的。”学术自由原则保护学者能自由地探索、发现、传播以及出版。美国的大学教师是学校董事会的雇员,早期校方董事会经常以解雇来要挟教师以此来干预教师自由发表自己的意见。大学教师自由表达意见与校方可以随意解雇教师这一矛盾愈演愈烈,严重影响了大学理念的实现。因而在美国,争取学术自由权利的斗争一开始就与争取保障教师职业安全的斗争紧密结合起来。《1940年学术自由与教师任职原则声明》对终身教职与学术自由的关系作了诠释,声明指出建立大学是为了公益,而不是为了教师个人或学校的私利,而这种公益的实现取决于能否自由探求和表达真理,因此学术自由是十分重要的。终身教职制度的实施在教师教学研究以及校外活动的自由方面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以此来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产生真正有价值的学术成果。这也是终身教职制度的根本目的。这一点可以说是终身教职制度实施的最为重要的优点。
但是,终身教职制度就真的能保障学术自由吗?首先,随着美国社会民主与自由的进步与发展,公民享有的言论自由越来越大,不再需要建立这样一个巨大花费的制度来保障。其次,部分学者对学术自由与终身教职是否存在必然联系发出疑问。他们认为,虽然学术自由是大学核心之所在,是绝对必要的,但并非一定要和教授终身制捆绑在一起。最后,许多年轻教师为了获取终身聘用的待遇,他们不得不顺从资深的同事们的嗜好与偏见,这事实上已经严重限制了他们的学术自由。
(2)终身教职制度与选拔人才。首先,这种制度由于其评定授予的严苛条件,并没有产生百分之百的激励进取作用,反而催生了一部分消极怠工甚至投机取巧的行为。
其次,青年教师与尚未获得终身教职的教师为获得评审们的青睐,不得不顺从资深同事们的学术偏好和嗜好,这事实上已经限制了他们的学术自由,不仅严重违背了终身教职制度设立的初衷,也更难推陈出新,为学校吸收新鲜血液。
最后,终身教授职位的名额之少使得它对年轻教师的职业发展信心产生了消极影响,那么大学教师这个职业对年轻人的吸引力也大大降低。虽安稳可靠但获得不易,因此,终身教职制度是不是能真正吸引、留住有潜质的学术人才,学者们表示怀疑。
3.终身教职制度的改革与思考
尽管一开始AAUP以及终身教职制度的设立为教师提供了充分的职业安全保障,维护了他们自由发表意见的权利。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以及法制的健全,AAUP用来维护终身教职的两大基石——学术自由和职业安全,遭到了颠覆。近年来,终身聘任制弊端日渐显露,受到社会各界越来越多的批评。例如,学校需要承担很高的成本和风险,终身教授过多的特权压制了年轻人的发展,教师获得终身教职后没有合理的评价机制和退休机制等。还有很多教师在申请终身职位前,在教学、研究各方面成绩显著,一旦获得终身资格后,工作积极性下降,学术成果减少,甚至被外界称作为消耗大学资源的“朽木”。终身制与学术自由的必然联系受到公众的质疑。
终身聘任后评审制的建立可以有效缓和终身制度在其发展中凸显的矛盾与问题,虽不能使之完美,但从实质上捍卫了终身制,是维护终身教职制度得以继续实行的一个“补丁”。
任何制度都有利有弊,教授终身制从产生到目前面临的问题与争议,其产生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社会原因,也有经济原因。但是我们能看到的是,尽管教授终身制遭到各方面的批评,甚至在批评最激烈的时期,这种制度也没有被取消,而是继续加以改革得以完善。综合来看,教授终身制虽然有弊端,但总体而言,其利还是要远远大于弊。实行终身聘任后评审制度的改革,教授终身制可以继续发挥其优势,而尽量减少社会各界对其弊端的质疑,在高等教育领域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作者单位:西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