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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人们不应只照亮自己(创作谈)

2015-05-30刘晓平

创作与评论 2015年17期
关键词:共性诗人诗歌

刘晓平

这么些年来,文学的边缘化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这其中有大背景大环境的问题,也有电子信息化时代人们阅读取舍的问题。文学影响的式微,或平面传媒读物的影响式微是一种必然的趋势,这其中当然包括诗歌的体裁。我可以肯定地说,此后教育与人才的选拔,绝对不会再出现古时代仅凭一首诗词歌赋的才能来进行甄选的现象了,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红旗歌谣”的现象,也会是一去不复返了。但是,诗歌艺术本身的发展和繁荣,必定会循着它自身的规律走下去,这一点是毫无疑问的。然而,当前许多关注诗歌艺术的专家、学者、诗人,对于诗歌艺术的探讨和摸索,往往都只从诗歌艺术的语言、结构、传统或西方元素的引进等微观视角去做文章,缺少一种宏观的视角去看问题。因此,其结果是找不到阻碍诗歌艺术发展的根本问题,更找不到打开解决问题大门的钥匙,其探索往往是得不偿失。其实,自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阻碍诗歌艺术发展和造成诗歌艺术受众面日渐狭窄的最根本问题,就是诗人在诗歌创作过程中,大多没有处理好诗歌写作的个性与共性的问题,也就是没有更多地关注诗歌的社会性问题。当前诗人们写作,多从诗歌艺术的语言、结构或西方元素的引进等个性方面,也就是说多从作品的内部来寻找原因和突破,多局限于诗人的个性体验,割断了诗歌与社会、现实之间的联系。有些诗人只考虑怎么写的问题,很少去考虑写什么的问题,甚至有诗人把诗歌写作当成一种词语的游戏。试想,这样写出来的作品,有什么实在的意义,广大读者还有什么阅读的必要呢?在社会环境与阅读氛围无法改变的情况下,我们的诗人何不调整自己的写作倾向来改变现状?诗人的写作要彰显诗人独有的情怀,为什么不可以走向心灵之外,寻找更广泛的普世价值?诗人应当有社会良知,有一颗对故乡、祖国、人民的炽热的爱心,保持对时代、社会、人类等多视角的关注。当然,我们不能只注意社会生活化的表象,我们要多注意社会精神与道德的东西,避免诗歌写作的社会性被庸俗化、浅显化了。

笔者的文学路程是从学诗开始起步的。从1981年开始发表诗歌作品算起,本人已走过了三十余年的文学之路。这期间不管是哪一个阶段,我虽然也写散文、小说、报告文学,但却一直没有停止对诗歌的热爱和写作。三十多年来,我一直在探索怎样写好诗,让诗歌成为照亮社会、照亮人们心灵的神灯!我三十余年来的体验是:诗人在创作过程中,要处理好共性与个性的问题。也就是说,要想清楚写什么的问题,思考好怎么写的问题。当前诗歌界的诗人们,写什么的问题多数没有处理好,强调个人的体验,忽视社会化的大生活,以致于我们的创作越来越被社会所忽视。诗人们在怎么写的问题上同样走入了误区,许多诗人探索了一辈子,还停留在语言、结构或西方元素的引进上。其实,早在唐代诗人杜甫、白居易等前人的诗歌实践中,就为我们克服了这个难题。就是现代诗歌现象中,也为我们准备了印证的实例。如席慕容、汪国真现象就是生动的例子。我的诗歌体验的路程,恰好说明处理好诗歌写作个性与共性的重要性。诗人们要在个性化的语言和个性化的体验上下功夫,要努力使自己的诗歌写作介入社会生活的深度和广度,同时也要注重在诗歌写作过程中,表现好个体独有的情感体验。倘若诗人懂得把锚抛在人的心坎上,便永远不会与人性脱离,诗歌就能像迅捷的向导一样,毫不费力地穿越人类所有的边界。想清了这些问题,诗人便会明白:我们该写什么,又该怎么去写。

诗歌写作的个性与共性问题,本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个性强调的是独有的个性体验,共性强调的是体验的社会性。诗人的诗歌作品,能够用个性化的体验和语言,去表现具有社会性的对象与内涵,那就是好诗。诗人洛夫曾经说过,诗人应是诗歌的奴隶诗歌语言的主人。是的,诗人在自己的创作实践中应时刻自醒,在自己的矢志追求中应明白自己的不足。我就是这样:在不断否定自己的同时又不断树立起自己的追求方向。在诗歌创作实践中,诗语言的口语化探索和诗歌意境的寓言式创造,就是一种对自己诗歌创作的固有方式的否定式的再建立。诗歌意境的寓言式创造,其实也不是一个新概念,汉诗的发展过程中就一直有寓言诗的存在。但是,口语化探索和寓言式意境合为一体进行探索就是一个崭新的概念。我以发在《人民文学》上的《一只闯进城的鸟》为例:“一只鸟因鸽哨的诱惑/跟着鸽群闯进了城市/天黑了它找不到自己的家/找不到家的鸟十分后悔/它只得整夜里在灯光下乱飞/没法子睡觉也没法做个好梦/更使它难受的是没找到做爱的伙伴/第二天天刚亮 鸟疲困极了/急匆匆飞回了森林中的家/它跟鸟们说 城市/可不是个好地方/没有做梦的林子/也找不到做爱的伙伴/甚至连个安家的地方也没有/就连那些炫耀的鸽子/也都住在别人的屋檐下……”这样的诗,老百姓都听得懂,寓意也十分明了,这样的探索就极其有益。诗界前辈韩作荣老师概括式点评为“城市与乡村的寓言”,就具有我诗歌实践过程中经典式的意义了。与此同时,我也大胆地倡导:诗人要“用诗歌艺术的光芒去照亮人们!”诗评家刘强先生曾说:“晓平是通过诗人优美情感的洗涤,形成一种极富特色的诗人哲学,提炼成一种豁达、超然,而又切合实际的人生境界,更让你寄情山水,去过真正崇实务本的人生(诗外隐喻),以‘出世精神做好‘入世的事业。”

生活是多元的,文学也是多元的。一段时期以来,中国诗坛是远离人民的,严格地说体现不了文学的多元化。诗人们要么缺钙,写出来的东西总是轻飘飘的,远离生活的本质;要么捉迷藏,把神圣的诗歌艺术当作玩弄语言文字的游戏,故意让人读不懂,装作诗人的高深,孤芳自赏,远离人民与生活,读诗如坠云里雾里。诗人们缺乏一种照亮人民与生活的主人翁精神与责任,只是在一种自己酿造的怪圈里玩弄所谓的诗歌艺术,诗人们照亮的只是自己,其结果是人们把他们遗忘。诗歌艺术也逐渐边缘化,失去了它作为战斗号角的作用。

我国新诗的发展,“五四”时期是一个高峰,抗战时期和新中国之初又有所发展,具体表现在诗歌艺术来源于生活、反映生活,反过来又激励生活、鼓舞生活,深深地影响生活的量与质的发展和提高。上世纪七十年代末,各种禁锢被打破,诗歌艺术也走入了一个启蒙、浪漫的时代,尤其是八十年代,诗歌艺术也充满着欢欣鼓舞的气氛和理想的色彩,大量的诗人涌现和大批优秀诗歌作品的产生便是最好的证明。随着朦胧诗派的诞生,各种诗潮风起云涌,大量的西方哲学、美学、文学等观念和理论的涌入,造成了诗歌流派的繁荣,也使诗歌艺术迷失了方向,脱离群众与生活。最终导致诗人们走入了一个孤芳自赏的境界,使诗人们丧失了责任和压力。《一个诗人的世俗生活》便是典型和例证,但它是小说艺术对生活的概括。立伟先生虽不写诗,但他始终在思考诗歌艺术的发展。其实,他就在思考诗歌写作的个性与共性问题。他小说中的主人公诗人哑马自始至终是迷茫的,他的《行步》也是迷茫的:

在我左手,是高楼

在我右手,是人流

在我前方,是欲望

在我后方,是追赶欲望的狗

在我头上,是的,只有在那

无边的上面

我暂还没望见什么东西

让我涌出一行行忧愁

正因为如此,迷茫的诗人对人民和生活永远也是“陌生”的,还缺乏一种叫自醒的东西:

我对陌生一点都不害怕

因我对你,对他来说

也是陌生的

就是说,什么都看不见

在这条又长又短的路上

我每天都是盲人

我想:盲人不能照亮自己,但可以照亮别人,只要有种主人翁的责任和精神。诗人不是盲人,他们的诗歌艺术,不但可以照亮自己,更主要的是要概括反映火热的生活,用诗歌艺术的光芒去照亮人们。也就是说,诗人们独特的个性体验,要反映共性的社会生活,诗人们要用自己的诗性光芒,去照耀社会生活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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