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安全保护,我们一起行动!
2015-05-30缪志红
缪志红
当一个小生命诞生,父母的内心充盈喜悦。看着他一点点长大,父母的眼神写满期待。我们总是盼望孩子乐观、上进、博爱,一生平安幸福;我们又何尝不知,漫漫成长路,鲜花总会与风雨相伴,掌声也会与坎坷相随;我们的肩上担负着许多责任。
希望每一个儿童远离伤害。据全球儿童安全组织调查显示:意外伤害已成为我国1-17岁儿童的首要死因。各地屡屡发生儿童溺水、烧烫伤、坠楼、车祸等意外伤害事件,以及儿童遭受家暴、遭受性侵、缺乏照料等有意伤害事件。我省也发生过南京吸毒母亲失踪两个女儿饿死家中、泗洪6岁女童街头赤身乞讨、东台小姐弟意外窒息死亡、扬州7岁女童受侵害等事故。
这些事件令人揪心,引人深思!我们时刻在反省反思,如何让每一个儿童远离伤害,给他们安全、幸福、快乐的今天和明天?如何为陷于困境、权益遭受侵害的儿童提供及时有效的医疗、生活、教育、心理康复等方面的救助帮助?
美国著名心理学家马斯洛认为,人们对安全的需要,甚至比对爱或被爱的需要更加深远。安全对于儿童而言,更是生命的第一要素。在以社会公正为基本价值追求的社会主义国家,在我们努力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江苏的今天,儿童保护与发展已经成为国家和公众最关心的民生问题。儿童安全与否,同时也时刻考量着社会的文明进步程度,其重要意义不言而喻!同一片蓝天下,只要有一个儿童没有得到应有的照料和帮助,没有享受到应有的尊重和权利,都将是我们的失职,我们会羞愧和自责。无论作为何种角色,我们都必须要保护儿童,使他们远离伤害。
保障每一个儿童安全成长。我省有1700万未成年人,保障每一个儿童都享有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的权利,是社会及每个公民的责任。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儿童安全保护问题,针对当前儿童成长的复杂环境,不断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联手、专家指导、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对160万名留守流动儿童开展安全守护行动、落实困境儿童救助保护制度分别写进2013和2014年省政府工作报告,成为了省政府年度十大重点工作,面向全省各级政府及相关政府部门部署任务。2015年,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有望成为省政府新年度十大重点工作内容。面对即将来临的“十三五”,省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拟将儿童与安全作为一个崭新的领域书写进我省“十三五”儿童发展规划,引导各级政府树立儿童安全大于天的理念,努力以政府行为更加有力地保护儿童。
我们还需要广泛宣传“儿童优先”、“儿童利益最大化”的先进理念,广泛宣传《儿童权利公约》、《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在构建全民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法制社会的进程中,通过对侵害儿童权益行为的监督和处理,通过合理的公共政策平衡社会资源的分配,让所有的孩子拥有和平、尊严、宽容、自由、平等和团结的成长环境,得到幸福、爱抚和理解的精神关照,为他们今后独立生活于社会、热忱服务于社会,种下一颗颗良善而阳光的种子。
教会每一个儿童自护能力。“儿童伤害不是意外,儿童伤害可防可控。”我们尊重父母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作为孩子的监护人,父母需要更新家教理念、提升监护素质,切实担负起自己的第一职责,给予儿童良好的生活照料,为孩子创造安全的成长环境,营造充满人文关怀的精神氛围,把儿童看作需要保护的生命个体,尽力呵护不予伤害,让孩子快乐成长、自信成长。
任何时候,预防必须先行。在日常生活中,父母要培养和训练孩子的自护自救、防灾避险的意识和能力,教会孩子一些简单的社会经验及安全规则;教会他们对周围世界有敏锐、深刻的认识能力,对环境有灵活的应变、应激能力。比如,在英国,警察巡逻的时候会带一个纸做的有核桃大小的小熊,上面写着一句话:不要和陌生人说话。警察把这个小熊送给孩子,孩子就会知道这句话。
任何时候,身教总是重于言教。父母自己的安全意识和行为对孩子起着潜移默化的影响。无论是闯红灯还是酒驾,都会破坏孩子内心的规则感,导致他们无法从父母身上学到自我保护的行为,更学不到自我负责的态度。无论是不经意的伤害行为或照顾忽视,都将不利于儿童身体和精神的成长。
任何时候,学校和家庭在儿童安全中密不可分。学校要继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建立儿童安全校本课程,在寓教于乐中,传输安全知识理念,培养技能技巧;老师是学生可敬可佩的师长、“亲人”,以自己丰富的学识和高尚的师德涵濡学生、护佑学生。
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承载着希望。让每一个儿童安全成长、健康发展,是国计民生之大事,政府、社会、学校、家庭及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积极行动起来,合力编织以安全宣教、安全管护、卫生保健、社会救助、人文关怀为重点的儿童安全守护网。
我们衷心祝愿,每一个家庭都是儿童安全生活的港湾,每一所学校都是儿童安心读书的乐园,整个社会成为儿童安然成长的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