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混合社区的衰落与边缘化风险
2015-05-30谷玉良周盼
谷玉良 周盼
内容提要 城市混合社区是为解决与空间隔离有关的社会问题应运而生的居住模式。在城市,农民工与市民也发展出了混合居住的社区。然而,在混合居住社区中,却出现了社区衰落和边缘化的问题。不仅不利于混合社区市民再造和社会融合功能的发挥,也使城市社区落入新的发展困境。扭转混合社区的衰落与边缘化,复兴混合社区,既是做好城市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关键,也是建设现代和谐社区的具体要求。
关键词 混合社区 衰落 边缘化 农民工
〔中图分类号〕C912.8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47-662X(2015)04-0102-07
一、农民工与市民混合居住:新议题与新问题
混合居住是近年来国内学界提出的新议题。所谓混合居住,即来自不同地区、阶层、民族、职业等的居民共同居住在同一个社区,形成的人口结构多元化的混合社区。在早期的城市规划中,混合居住是为应对城市阶层分化与隔离而提出的。在西方国家,早在19世纪,就已经开始了混合居住的实践探索。①英国政府最早通过筛选来自不同阶层和职业的人混合居住来解决问题。“其设想的潜在假设是通过中产阶级的角色模式和示范作用,使穷人能够变成‘好的居民。”②实践结果表明,混合居住有助于“降低区域歧视、促进社会交往和融合、提高移民人群的健康、教育和服务水平、阻止和降低反社会行为、提高移民满意度、鼓励城市主流范式和价值观、缓解群体间的紧张关系、促进社会和谐、创造移民新的社会资本、鼓励文化多样化、提高审美标准,等等”。③如今,“混合社区的住房规划和社会安置已经成为西方国家缓解阶层矛盾,统一社会福利的一种重要举措。”④比如,美国的“公屋建设计划”、瑞典的“百万住房计划”等。
西方国家混合居住实践的成功,引发了国内学者关于混合居住的讨论。在农民工与市民研究领域中,学者已经开始论证引入混居模式的可能性。目前,居住空间隔离已经成为中国农民工与市民实现融合的重要障碍。尤其是农民工在城市群体聚居,导致与城市社区的空间隔离。有的甚至产生隔离、封闭,与主流文化不相符、甚至相悖的行为方式与病态文化。⑤“空间集聚本身就是地区衰败与贫困的主要成因,在极端的情况下,群体因素和阶层因素的重叠容易导致多重剥夺感,造成贫困和隔离的循环积累”。Massey D., “Questions of Locality,” Geography (Chinese), no.78, 1993, pp.142~149.要摆脱这种困境就要破除空间的隔离与封闭,而混合居住无疑是一种可选择的模式。
有关农民工与市民混合居住的研究已经指出,农民工自身在混合社区中能够实现一定的市民化,并表现出某种社区适应性。李培林和张展新等李培林:《村落的终结——羊城村的故事》,商务印书馆,2004年;张展新、侯亚非:《城市社区中的流动人口——北京等6城市调查》,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年。对城市农民工与市民混合居住区的调查都得出了类似的结论。单文慧也认为,混合居住在通过市民示范效应逐步影响和改变外来农民工的行为模式;改善社区治安管理环境,增加居民对社会的容忍度,降低区域犯罪率;增加外来农民工的就业机会,使农民工从更多的教育设施和社区服务中受益等方面起到积极作用。单文慧:《不同收入阶层混合居住模式》,《城市规划》2001年第2期。
综观国内外学者的研究不难看出,现有研究基本上着眼于对混合居住与社会融合之间关系的讨论,尤其是有关农民工与市民混合社区的研究更是如此。这样的研究忽视了对混合居住区本身的关注。社区是居民的载体。社区本身如果陷入发展困境或面临衰落,那么,它能否发挥社会融合的功能就值得怀疑。虽然有西方学者指出,混合居住能够带来住房、公共设施和物质生活等水平的提高,并提高社区居民的归属感和安全感,对于社区建设和社区治理具有积极意义。Musterd S., “Residents Views on Social Mix: Social Mix, Social Networks and Stigmatization in Post-war Housing Estates in Europe,” Urban Studies, vol.45, no.4, 2008, pp.897~915.但是正如大卫·哈维指出的,“空间障碍的消除也容易激发日益高涨的族群主义和地方主义感受。空间障碍的消除使地方性空间之间小规模的、细微的差异变得更容易被人感知和重要”。[英]大卫·哈维:《时空之间:关于地理学想象的反思》,载自《都市空间与文化想象》,上海三联书店,2008年。我们在襄阳等地的调查就发现,由于身份的巨大差异,农民工与市民混合居住不仅没有实现有效融合,城市混合社区本身的发展也面临停滞,甚至出现衰落的迹象。谷玉良、福鹏:《后单位混合社区农民工与市民的融合困境》,《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5期。基于原有城市社区形成的农民工与市民混合社区,受社区本身条件、人口组成多元化,以及社区服务与社区管理的不善与缺位等影响,混合社区的整体条件和环境正在恶化,襄阳南漳新华书店混合社区和苗圃社区都是这样的例子。在这些混合社区中,社区原有市民大量流失和外来农民工持续加入,社区居民已经高度多元化,社区的整体发展状况(社区服务、管理、建设)和居民发展(居民收入、消费、文化活动等)也都陷入困境。
通过回顾以往的研究,笔者想要进一步关注的问题是,在农民工与市民混合居住的社区中,混合社区本身可能面临哪些困境。通过对案例社区的观察与调研,总结混合居住社区遭遇了哪些发展困境,最终导致混合社区的衰落与边缘化。
为回答本文提出的问题,我们调研了武汉和襄阳市的几个混合社区。调查对象中,武汉市景桥小区是典型的人口流动背景下自由形成的城市街道混合社区。小区中总人口3000多人,其中,农民工1000余人。襄阳新华书店混合社区和苗圃路棉花公司混合社区是老旧城市街坊社区,由上世纪80年代单位社区转化而来。在90年代单位破产后,单位逐渐退出,社区逐步发展为一般的城市社区。此后,随着原有职工的迁出与新的农民工的流入,社区逐渐发展成为城市混合社区。目前,两个社区中农民工数量均占到总人口的一半以上,社区外来农民工倒挂现象严重。另外,需要说明的是,笔者所调查的这几个社区都是城市中心区街道混合社区,并不包含城乡结合部混合社区和城中村这类混合社区。笔者所关注的是在农民工进城后,与当地市民形成混合居住社区后,农民与市民共同居住可能给城市社区带来哪些问题。而在城市化过程中,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本身尚处于城市化改造之中,本地人口也正面临农民向市民的转化问题,因此并非典型的城市混合社区。而且,有关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混合社区的研究已经指出了可能的发展困境。对此类处于城市化过程中的混合社区还需要专门的研究。
二、城市混合社区的衰落与边缘化困境
社区是以人为中心的人类聚居场所。它的发展既需要社区居民的支持,同时也服务于社区居民。在社区自治的背景下,社区的发展包含社区本身和社区居民两个面向。因此,对社区衰落和边缘化的分析也应该从这两个方面加以考量。
1混合居住区衰败与空间分异
城市社区必须有足够的房源供给才能允许农民工迁入,进而形成混合社区。此外,无论是购房还是租房,价格还必须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以便农民工能够承担得起相关的费用。据我们调查,现有的城市混合社区内,根据房屋面积大小和房屋条件不同,农民工租房的价格大致在300~1300元/月。至于在城市混合社区购房,我们另外一项针对农民工的全国性调查数据显示,截止2012年12月,在城市社区拥有独立房产的农民工也仅占农民工总数的38%。江立华、谷玉良:《农民工的市民化:向度与力度——基于对城市文化中心主义倾向的反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2013年第6期。因此,从总体来看,目前城市的农民工,主要是以租房的形式入住混合社区的。受房租价格和房源供给的限定,有条件能够形成混合社区的城市社区也是有明显特征的。
考虑到房源供给和农民工的择居能力等因素,目前的城市混合社区基本以老旧的商品房社区、老单位社区和廉租房与经济适用房社区为基础发展而来。一般来说,就农民工与市民共同居住而言,城市混合社区的类型呈多元化特点。比如,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社区等。但由于这类社区是城市化过程的产物,正在转型,并未完全发展成真正意义上的城市社区,而是表现出向城市社区过渡的某种特征。尤其是社区中的本地居民,本身也存在一个向市民转型的问题。因此,我们并未将此类社区纳入城市混合社区的范畴。在我们的研究中,城市混合社区特指城市街道居委会社区,包括一般的城市社区、单位社区、政府规划政策社区(经适房等小区)等在内。在老旧的商品房社区内,一些市民经济条件改善,在其他高等社区或新兴社区购买新式住房,因此将原社区内的老房子出租或出售,提供了足够的房源。但是这类社区住房普遍老旧,社区环境和居住条件也相对较差,这也是当初许多有条件的市民选择迁出的重要原因之一。在这样的社区基础上形成的混合社区,本身就存在先天的衰落问题,社区也很大程度上面临边缘化的风险。襄阳市南漳的苗圃社区,正面临着这样一种处境。社区建自上世纪80年代末,小区住房年久衰旧。2002年以来,陆续出现大量市民迁出和农民工入住的情况。如今,社区内农民工已经占社区居民总数的30%左右,成为一个典型的农民工与市民混合社区。由于社区是在原老旧商品房社区的基础上形成,社区条件本身已经很差。楼体严重老旧,社区设施简陋,甚至没有活动广场和健身设施。这样的混合社区与毗邻的现代新型社区形成鲜明的对比。
计划经济体制时期形成的单位社区,在单位体制解体后,也成了城市混合社区发展的主要原型社区之一。在计划经济时期,社会服务和社会管理很大程度上是通过单位来实施的。单位办社会是当时中国的特殊现象。当时,职工的住房问题也基本上由单位解决,社区的服务与管理也是单位的责任。社区居民的生产、生活和交往紧密依附于单位和社区。1998年后,随着计划经济体制和住房市场化等一系列变革,单位制逐渐解体。社会个体的迁居自主性增强,对单位居住的依赖性下降,跨越居住区的居住过滤因此日益频繁。方长春:《中国城市居住空间的变迁及其内在逻辑》,《学术月刊》2014年第1期。在家庭需求与可支付住房匹配的居住作用下,一部分原单位职工陆续搬离老的单位社区,空余房源开始出现,农民工陆续迁入,原有同质化的单位社区也逐渐瓦解。社区资源的“国家—单位—社区”供给链条断裂,很多单位社区也很快在住房市场化改革的过程中衰落下来。有条件的职工市民搬离了单位社区,外来农民工的流入也无力改善社区的状况。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后单位混合社区”进一步持续衰落、边缘化。我们在襄阳的调查就发现了类似情况。单位制解体后,一些后单位社区严重老化失修,社区环境、卫生条件、治安管理等状况也每况愈下。比如,襄阳新华书店单位社区,甚至还是老式的筒子楼。墙体黑化,电线布满墙面,楼道地面损毁,凹凸不整。社区公共场地面积狭小,停车场地只是随意搭建的一个棚子。这样的混合社区显然不在主流城市社区之列。
最后一类混合社区——廉租房、政府保障性住房与经济适用房小区,它们是国家为解决城市低收入人群和农民工住房问题所出台政策的产物。这类混合社区与商品房社区和后单位社区不同,是在国家有目的的规划下产生的。为方便农民工租住和购买,国家在政策上提供了优惠,在价格上进行了管控,在申请上实行了严格的审查。目前,此类社区建设在一些地区已经逐渐开始试点推广。政府规划混合社区的产生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农民工在城市的住房问题。不过,这类社区也存在一些缺陷。从实践来看,大多数保障性住房社区存在选址偏远、区位不便、基础设施较差、缺乏社区规划、公共服务供给不足等问题。柳泽、邢海峰:《基于规划管理视角的保障性住房空间选址研究》,《城市规划》2013年第7期。因此,也出现了与其他城市社区空间分异的问题。而居住空间分异又将引发和加剧社区贫困,造成贫困社区的边缘化。既有违社会伦理,也会引发社会矛盾与冲突,影响共同富裕社会发展目标的实现与和谐社会建设。
2居住过滤与社区人口重组:混合社区人口的衰落
城市混合社区的形成,是社区人口自由流动的结果。在人口迁出与流入的过程中,社区人口结构也开始重新组合。那么,在这个过程中,原社区迁出的居民究竟呈现出怎样的特征,换句话说,什么样的社区居民更可能在居住过滤的过程中流出原社区。经过居住过滤“残留”下的社区居民又表现出什么样的总体特征。弄清楚这些问题,是研究混合社区人口现状和发展潜力的重要前提。
在住房市场化过程中,城市社区居住结构经历了一个由均质单一到多元混杂的过程。均质单一的居住结构是计划经济时期城市社区居民的居住特征。计划经济时代,中国城市居民的居住格局是按照经济、社会建设与发展的总体需要依附于经济、社会管理等组织机构的。当时城市社区的住宅用地划拨主要遵循临近单位的原则,将社区安排在单位大院内部或周边,社区居民基本上是单位职工。社区服务、社区管理、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日常生活所需产品的供给也多依附于单位。在这样的居住格局下,社区居民,或者说单位职工想要脱离单位社区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单位计划体制不仅仅是对经济、产品的计划,同时也是对社区居民及其生活的计划。费孝通:《对上海社区建设的一点思考——在“组织与体制:上海社区发展理论研讨会”上的讲话》,《社会学研究》2002年第4期。
1998年,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指出要逐步推动住房实物分配向货币化转变。单位制在市场经济的改革过程中开始隐退。由单位提供住房和通过单位供给社区资源的状况开始改变。社区服务、社区管理与社区资源的市场化供给带给社区居民极大便利的同时,也解放了单位社区居民的居住选择。社区居民在个人居住偏好和社会经济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开始自主选择居住地和居住社区。城市社区人口开始外流,出现一种自发的居住过滤现象。
过滤是以高收入家庭迁居为导向的迁居与住房周转过程。其基础条件是住房的异质性和耐久性、家庭社会经济属性和偏好的差异。Lowry I. S., “Filtering and Housing Standards: A Conceptual Analysis,” Land Economics, vol.36, no.4, 1960, pp.362~270.居住过滤实际上是高收入居民的一种向上过滤,是对原社区的一种逃离和选择更高水平社区的行为。向上居住过滤意味着社区精英人口的流失。居民“滤上”的同时,产生的则是住房与社区留守人口的“滤下”。Myers D., “Upward Mobility and the Filtering Process,” Journal of Planning Education and Research, vol.2, no.2, 1983, pp.101~112.由于收入较低或对于熟悉环境有较大眷恋,一些居民没有搬出社区。他们由此经历了一个被动的“滤下”过程。塔娜、柴彦威:《过滤视角下的中国城市单位社区变化研究》,《人文地理》2010年第5期。精英人口“滤上”和低收入人口“滤下”的综合结果是社区人口质量的下降。虽然社区人口流出产生的住房空余,很快被新迁入的农民工填补,然而农民工对混合社区人口的补充与替代却无法使原社区人口的总体质量和水平迅速还原。新补充的农民工有待市民化,“残留”下来的原市民总体水平不高,这样的人口重组导致了混合社区人口结构水平总体上较原社区出现了明显的下滑。
一般情况下,城市社区即便经历居住过滤,流出人口仍然是在可控范围内。但是,不排除一些严重老旧的社区,人口流失可能较为严重。当大批原社区人口流失和大量农民工入住时,就会在局部社区内部形成明显的“人口倒挂”。严重人口倒挂的结果是,混合社区内贫困的聚集与积累,从而导致社区人口发展与再生产面临困境。比如,我们在襄阳一个社区的调研就发现,原社区居民严重流失,目前外来农民工甚至占到了社区居民的60%。而且仍然有部分留守的原社区市民在筹划迁出。因此,某种程度上说,农民工在城市社区比例越高,“人口倒挂”越严重,社区原市民持续流失的可能性也越大。Denton在2006年提出的“白人逃离”理论已经说明了类似的问题。杨菊华:《混合居住模式:助推流动人口从“寄居”走向“安居”》,《中国社会科学报》2014年7月11日。不仅如此,大量农民工流入城市社区,市民对农民工的角色示范效应就会降低,农民工的市民化进程也将缓慢下来。城市混合社区的人口再造与社区人口发展就困难重重。
3社区人口的解组织化与有机体衰落
生活在钢筋混凝土森林中的城市社区居民,早已习惯了陌生的人际交往与社会关系。实际上,适应陌生人社会的规则,是每一个现代城市居民必备的素质。近来,一项调查数据显示,城市社区中,74%的邻里关系止步于“点头之交”。数据引自 2014年4月25日《楚天都市报》报道,原标题为“七成居民希望睦邻互助 别让邻居成为最熟悉的陌生人”。然而,陌生人社会终究不是人情冷漠或麻木不仁的社会,城市社区也不是“老死不相往来”个体的机械组合。对于一个和谐的现代社区而言,制度与契约不可少,温存和信任亦不可缺。团结、和谐的现代社区,不仅有助于服务型政府职能在社区层面的履行,即便对于个体化的社区居民而言,也仍然具有重要意义。因为,无论住在哪里,个体能施与和求助的对象,除了家人,多半仍是身边的邻居。
实际上,现实城市社区中的居民,主观上还是更希望拥有和睦邻里关系的。武汉市《楚天都市报》的调查显示,目前近七成的城市社区居民希望睦邻互助。良好的人际交往对混合社区的居民,尤其是新居民——农民工而言,尤为重要。对于农民工来说,离开生养于兹的农村进入城市,原来的人际交往和乡土社会关系难免受空间和距离的影响而受损、断裂。他们/她们要在城市社区中立足,长久的生活,就有必要在城市建立新的社会关系。在混合社区中,农民工要建立起实质性的社会关系,就必须与社区其他居民保持交往。这不仅能够为他们的社区日常生活提供帮助,还有助于他们/她们从新建立的社会关系网络中获取其他社会资本,以满足己需。不过,要在公共精神式微,人口结构多元、复杂的混合社区中将机械组合的社区居民联系起来,建成有机的共同体,并非易事。
社区原市民的大量流失可能破坏原有的社区组织和团体,而新的社区组织和团体的建立又因混合社区新老居民之间的“低度交往和低度融合”进展缓慢,江立华、谷玉良:《混合社区与农民工的城市融合——基于湖北省两个混合社区的比较研究》,《学习与实践》2013年第11期。甚至不可能建立。余坤明等人对武汉市9个社区居民的调查显示,实际参加各类组织的居民人数占社区总人口比例最高的仅有46%,最低的为19%,平均也只有3%。余坤明、李丽丹:《谁在参与社区公共事务》,《中国社会科学报》2006年7月6日。在混合社区内,社区居民组织化程度更低。尤其是农民工,几乎呈现出完全的无组织性。我们在湖北襄阳和武汉等地对几个混合社区的调查发现,农民工自发成立的组织和团体几乎不存在。市民原有的社区组织和团体也在人口重组的过程中消解。新的社区团体和组织尚未建立起来,仅存的社区组织和团体中,也极少有农民工的加入。除了少数混合社区业主委员会和居委会吸纳了党员农民工进入外,少有农民工参与社区组织的实例。总体来看,混合社区的居民呈现出高度的解组织化。
在社区居民高度解组织化的同时,混合社区居民的社区交往也没有实质性的进展。社区中职业群体的集体不在场导致居民的社区交往难以展开。日出三餐,夜入一宿。工作路径的差异导致社区居民在工作场所相遇的可能性极低。农民工内群体之间交往较少,市民群体内部也表现为不完全交往。混合社区的地缘优势在人际关系培育方面无法得到充分发挥,农民工与市民两个群体之间和群体内部因此呈现出双重的不完全交往。
社区居民交往的离散性导致统一的“社区感”难以形成。莎拉森曾将“社区感”定义为“觉察到与他人相似性,认同与他人间相互依赖的关系,向他人提供他人期待的帮助,愿意保持这种相互依赖的关系,一个人从属于大型的、可依靠的和稳定结构的情感”。Sarason, S. B., The Psychological Sense of Community: Prospects for A Community Psychology, San Francisco: Jossey-Bass, 1974, p.157.麦克米兰和查韦斯认为,“社区感”是指“成员归属感,成员彼此间及与所在团体的情感,以及成员通过共同承担工作满足自己需求的一种共享信念”。McMillan, D. W. and Chavis, D., “Sense of Community: A Definition and Theory,” Journal of Community Psychology, vol.14, 1986,p.9.可见,“社区感”是一种相互依赖的关系、一种稳定的结构性情感,对于提高社区凝聚力,增强社区抗风险能力具有积极作用。然而,混合社区居民“社区感”的欠缺,尤其是农民工“社区感”的缺乏,导致其社区归属感和参与意识低。混合社区始终是一种多元人口的机械组合。这种机械组合的人口结构是松散的,社区抵抗风险的能力也就相对较差。在日益表现出风险特征的现代社会中,混合社区如果不能充分动员社区居民,采取有效的措施应对外部风险和突发事件,就极有可能在现代化急速变迁的洪流中被湮没。
4社区治理、社区建设与社区发展滞后
现代化城市社区的运作既依赖有素质的社区居民、有机的社区交往,同时也需要良好的社区服务、社区治理与社区建设。当前,城市基层社区以自治的形态存在,是国家治理的基层组织单位。做好城市社区服务、治理和建设,有利于在新形势下巩固党的基层城市政权、解决转型期社会基本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满足社区群众需要。在城市社区的自治体系中,自治的主体是社区居民,治理的对象也是社区居民。因此,社区居民的整体状况与参与能力某种程度上决定了社区服务、社区治理和社区建设的质量与水平。
现在的困难是,经历了住房市场化改革过滤形成的城市混合社区,精英人口在逐渐流失,社区有机体难以形成。在这样的困难条件下,做好混合社区的服务、治理与建设绝非易事。混合社区中,绝大多数农民工都没有足够的城市居住经验,不曾受过城市维护训练,对城市行政知识也缺乏认识,社区参与能力较差。与此同时,混合社区原“残留”市民,虽然有足够的城市居住经验和社区参与训练,但仅靠他们参与社区服务、治理与建设显然不够。混合社区是农民工与市民共同居住的社区,社区服务、社区治理与社区建设少了农民工的参与和配合,就不可能做到兼顾所有居民的利益,社区治理和社区建设的推行也会面临阻力。
混合社区人口的多元化虽然避免了个别群体的过度同质化与封闭排外,但同时也造成社区整体人口的碎片化。社区利益主体高度碎片化,要满足不同利益主体的权益就更难。他们在社区的利益和需求与市民也很难形成交集。正如我们在调查中发现的,市民想要的更多涉及私人利益,而农民工想要的更多是公共服务和社区支持。两个群体的利益相关性较低。利益相关程度是决定选择谁来参与社区治理和建设,以及谁愿意参与社区治理和建设的重要依据。农民工与市民利益相关度低,不仅导致统一的社区治理和社区建设决策难以设定,同时也使特定项目的社区治理和社区建设很难同时取得农民工和市民的共同支持与配合。长此以往,社区居民在社区治理和建设方面缺乏决策与行动的统一性,社区居民参与缺乏利益相关性刺激,就可能导致社区公共精神式微,向心力崩溃。
即便社区要针对农民工与市民不同的利益诉求采取区别化的社区治理与社区建设决策和行动,社区也必将支付更多的人力、物力、财力,社区治理和社区建设的成本也将极大提高。在有限的社区资源下,社区所能办成的事、所能解决的社区问题就越少,造福社区居民的能力也就相对降低。这一系列的结果就导致混合社区发展动力受阻,发展前景受限。在快速推进的现代社区建设中,混合社区缺少必要的内生动力,社区发展滞后就在所难免。
三、总结与讨论
混合居住是寻求解决空间隔离、促进社会融合的重要举措。混合居住模式的引入,对于中国农民工与市民的社会融合起到了积极作用。然而,我们决不能忽视混合居住对社区本身可能带来的影响,尤其是可能产生的消极后果。在西方国家,20世纪40年代以后,混合社区也曾出现过衰落的迹象。主要原因是,随着住房私有化改革和高级私人住宅的出现,混合社区中有条件的居民开始陆续搬出混居社区。混合社区的人口质量开始下降,社区发展也开始走下坡路,社区声誉也大不如以前。孙斌栋、刘学良:《欧洲混合居住政策效应的研究述评及启示》,《国际城市规划》2010年第5期。邻里关系也开始出现紧张和冲突迹象。Cole I. and Goodchild B., “Social Mix and the Balanced Community in British Housing Policy-a Tale of Two Epochs,” Geojournal, no.51, 2001,pp.351~360.实践表明,混合社区本身的发展并不容乐观。
在中国,农民工与市民的混合居住仍然处在模式探索阶段。混合居住对于农民工的市民化及其与市民的融合有促进作用,如武汉市景桥社区。但同时也出现了混合社区衰落和边缘化的迹象,如襄阳新华书店社区和苗圃社区等。因此,对于农民工与市民混合居住社区,我们必须保持足够的关注。既应该立足当下,也应该具有前瞻性。通过对当下问题的调查与分析,形成问题意识和解决问题的经验。对正在形成的混合社区和有条件、将来可能发展成为混合社区的城市社区,要趁早预防,及时介入整治,避免混合社区将来再度落入贫困、衰落与边缘化。对于笔者调研中发现和文中分析、提到的一些问题,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方面着手,通过解决现有问题,推动农民工与市民混合社区的复兴与新生:
首先,以政府为主导,以社区动员提高社区居民参与混合社区振兴计划。引入市场机制,多方筹集资金,根据不同混合社区具体情况,在尊重住民意愿的基础上,采取因地制宜、渐进、区别的策略,对硬件标准过低的混合社区实施住房修复和改造。为此,住房建设部门要对城市混合社区进行统一的核查,在社区核查的基础上进行修复工作报备。采取渐进式、区别化、因地制宜的策略,根据不同混合社区具体衰落情况,实施维护、整建和重建工作。将衰落混合社区的整顿和住房修复纳入政府保障性安居工程。
其次,启动混合社区人口再造,通过农民工的市民化提高社区新居民素质,为城市再造新市民和新中产阶层的同时,弥补社区精英流失产生的社区人口整体水平偏低问题。精英人口流失、替代人口素质低是混合社区形成过程中面临的最严峻挑战。要解决这一问题,应该从新进社区人口的市民化再造着手,即农民工的市民化。混合社区应该着眼农民工市民化,在社区成立“修身学堂”、举办学习班等,帮助农民工了解城市行政知识、基本政策法规和居住经验,提高混合社区新居民的素质与能力,支持其尽快适应现代城市社区生活。
再次,以地缘、趣缘、事缘为纽带,有意识建立新的社区组织,吸纳农民工与市民共同参与。既保证社区居民的组织化,也提高新老居民的接触与交往,再造混合社区新的有机体。可以充分发挥混合社区在场的地缘优势,建立社区居民基于趣缘和事缘的新型社区组织与团体。并在这个过程中拉近社区新老居民的距离,增加他们的接触与交往。比如,可以组织老年人业余文化艺术团、社区居民互助服务站、社区休闲体育组织、社区志愿服务队、新居民义工服务队、社区居民常务理事会等组织、团体。在城市混合社区进行社区组织重建和有机体重构。
最后,在社区人口市民化再造,提高社区人口整体水平的基础上,创新社区服务、治理模式,以社区公共事务为中介,构建混合社区新老居民的利益相关性,从而激发社区居民共同参与社区建设和社区发展的积极性。就本质而言,社区建设不是抽象的名词,它是基于地缘关系和互相合作关系的公共性事务,体现的是社区居民的愿望和实际要求。费孝通:《居民自治:中国城市社区建设的新目标》,《江海学刊》2002年第3期。因此,混合社区的建设应该在充分尊重社区各方居民实际需要的基础上,采取多元化的组织方式和活动形式,通过民主协商和利益调适寻找最优方案来实现。关键就在于,要在农民工与市民之间寻找一个合理的利益相关点,确立基于多方协商和利益调适的社区决策和社区行动,最终付诸社区服务、社区治理和社区建设。整合混合社区新老居民共同的力量,为复兴混合社区做出各自的贡献,并在这个过程中共享社区复兴和发展的成果。
作者单位:谷玉良,华中师范大学社会学院;周盼,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
责任编辑:秦开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