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联红军司令部钞票
2015-05-30刘庆礼
刘庆礼
苏联红军司令部钞票,亦称红军票、苏军票,是二战期间由苏联红军随军远东银行发行,并在苏联红军占据地流通的军用钞票。该钞票作为在特殊历史条件下出现的特殊货币,以其印制版式丰富、发行目的明确且易于集齐而成为当今一种收藏入门品种。
当中国全民抗战进行到第8个年头的时候,1945年2月11日,罗斯福、邱吉尔、斯大林作为美、英、苏三国首脑,在苏联克里米亚半岛的雅尔塔举行的会议上秘密签订了《苏美英三国关于日本的协定》(即《雅尔塔协定》)。4月5日,苏联政府正式照会日本政府,废除苏联与日本于1941年4月13日签订的《苏日中立条约》。苏联红军在8月8日苏联对日本宣战后的当夜,出动陆海空总兵力共150多万人,兵分三路,跨越国境,从西、北、东三个方向,同时向盘踞在中国东北的日本关东军24个师团、12个旅团共70余万人,伪“满”“蒙”军8个师、12个旅约20余万人,发起进攻。苏联红军势如破竹,所向披靡,经过6天作战,至8月14日,西线部队越过了大兴安岭进入东北平原,北线部队抵达了佳木斯附近,东线部队进入了牡丹江平原。
此前,为解决苏联红军陆海空部队所需军费问题,国民政府与苏联政府于1945年8月8日签订协定,规定苏联红军在中国东北地区发行军用票。据此,远东战役后苏联红军司令部于1945年10月22日至1946年4月底,在中国东北地区发行了苏联红军司令部钞票97.25亿元。
苏联红军司令部钞票,面额有壹圆(图1)、伍圆(图2)、拾圆(图3)、壹佰圆(图4)四种,未发现有辅币,但壹圆、伍圆通常被视为辅币。由于上述四种钞票均在苏联国内印制,因此图案具有俄罗斯传统风格,只是票面颜色和图案有所区别。其中壹圆券的正面在绿色背景上有蓝色图案,规格为124×67毫米;伍圆券的正面在绿色背景上有棕色图案,规格为134×77毫米;拾圆券的正面在紫丁香色背景上有红色图案,规格为156×83毫米;壹佰圆券的正面在粉色背景上有蓝色图案,规格为168×94毫米。在四种券面的中央,均印有黑色竖排宋体大写汉字金额,上方中间印有白色横排宋体繁体字“苏联红军司令部”,对应的下方印有“为一切支付必使用”字样,四角印有与面额相同的阿拉伯数字;汉字发行年号除伍圆券印在券背外,其余券种均印在券面金额汉字下方。壹圆券没有黑色纸币号码,伍圆券在两侧下方、拾圆券在两侧中间、壹佰圆券在两侧上方,均为俄文两个字母加后面六位阿拉伯数字。再有,券背金额汉字略大于券面金额字体,金额下方均印有白色横排宋体繁体字“赝造支票以战时法处罚”,面额阿拉伯数字除壹佰圆券印在两侧中间外,其余券种均印在四角位置。
苏联红军司令部钞票在整个东北三省发行,并规定与东北地区当时流通的伪满币、日本币、朝鲜币等值。而实际则不然,在1946年秋冬之时,按照黑市价格,伪满币与红军票的比值是1:2.6;朝鲜币与红军票的比值是1:3.7。由于上述四种货币同时流通,加之战争对生产的破坏和国民政府实施封锁,从而造成东北三省市场混乱、物资匮乏和货币贬值。以大连为例,每公斤玉米平均价格,1945年是5.2元,1946年是58.4元,1949年是308元,最高价格甚至达到520元。
1946年3月,国民党撕毁停战协定,向东北解放区大举进犯,东北面积的2.9%和人口的53%,以及主要铁路干线和大中城市,先后被国民党军队占领和控制。4月底,除旅大地区外,苏联红军全部撤离东北后,红军票仍继续在东北流通。7月7日,国民政府行政院发出《关于东北九省苏联军票登记收兑办法代电》,规定10元及1元券依然流通,百元券由东北行营经济委员会负责办理登记,并兑换十分之一,余者停止流通,兑换期另定。8月1日,东北行营经济委员会发布《东北九省苏军票收兑办法》,规定“凡苏联红军司令部在撤出东北境内以前所发的百元券,即日起停止流通,限期登记兑换”,确定8月1日至10日为登记收兑期限;对红军票100元券,要求先按10∶1兑付东北九省流通券,未兑付部分给予登记存单,俟查明样张号码再行清兑。8月7日,民主政府也宣布停止百元券流通。据国民政府1946年12月统计,苏联红军司令部钞票发行额为97.25亿元,收回额为21.81亿元,未收兑额为75.44亿元。
成立于1947年4月的关东公署,作为统辖旅大地区的最高行政领导机关,为防止红军票再度流入本地区,采取了对红军票加贴面值签的应急措施。面值签是由苏联远东银行代印的一种规格不够严谨的长方形剪开式小纸片,签幅约37×28毫米左右,拾圆签为棕色(图5),壹佰圆签为绿色(图6),一般贴在纸币正面面值的右侧。旅大地区公布的兑换“贴签票”办法是:兑换期限为1947年5月23日至27日;对红军票和伪满洲币10元、100元券,均贴同额面值签方可流通;凡旅大居民每一成年人可兑限额为3000元的“贴签票”、12岁以下可兑限额为1000元的“贴签票”,超过规定的兑换限额,予以登记存入银行;凡在关东银行的存款,以“贴签票”支付;凡苏军机关和企业、官兵个人存款的“贴签票”兑换,由苏联远东银行大连分行办理。据统计,1948年7月至11月15日,关东银行共兑付发行红军票和伪满洲币“贴签票”32亿元。
为防止国统区内的红军票冲击解放区的金融市场,1946年8月2日,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东北行政委员会发布紧急命令,要求“在解放区暂行停用红军票,听候处理”。1949年8月,又发布《红军票登记办法》,规定“凡持有红军票者,自本年八月一日起至八月底止,均可到各地东北银行登记鉴别真假,经过验证为真票者,即行存入银行,听候公布兑换比价,实行兑换”。后来登记期又延至9月15日,其间红军票登记总额达到14.24亿元。12月7日,东北人民政府公布兑换办法,规定自12月10日至31日为兑换期,按登记的红军票存单,以1元兑付东北银行地方流通券30元,如数收兑;国民政府各银行登记票及旅大地区“贴签票”不予兑付;机关、部队登记的红军票以公款领回上缴财政部。12月末,红军票收兑工作宣告结束。至此,流通使用长达 4 年多的苏联红军司令部钞票终于退出流通领域。
苏联红军司令部钞票虽经国民政府、苏联红军和民主政府三次收兑,但由于大都以兑换百元券为主,而且实际上尚未兑换的大量钞票仍然留于民间,因此如今集齐苏联红军司令部钞票系列票并不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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