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指纹识别技术在司法鉴定中的应用
2015-05-30司歌张学
司歌 张学
[摘 要]随着信息社会的到来,科技手段在不断进步。而指纹识别技术就是在这一过程中衍生出来的产物。现在指纹识别技术运用到了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它不仅运用在需要识别身份的场所,更是司法鉴定过程中检验证据的重要环节,在很多疑难大案中都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文章简述了指纹识别技术在司法鉴定中的应用。
[关键词]指纹识别;身份验证;司法鉴定;应用
[DOI]10.13939/j.cnki.zgsc.2015.41.056
指纹在司法鉴定中用来将罪犯定罪是最有说服力的,而根据研究结果,人的指纹的重复概率几乎为零,这也是为什么指纹被称为“证据之王”的原因所在。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对于指纹识别技术并不是很了解,只是通过电视对它有一个模糊的概念,但其实它在我们的生活中已经应用得十分广泛,比如门禁、考勤等。下面就对该技术做一简单介绍并着重于它在司法鉴定领域的应用。
1 简述指纹识别技术
每个人都拥有指纹,指纹其实就是手指的末端正面皮肤上产生的凹凸不平的一些纹路,指纹的存在增加了皮肤表面的摩擦力,让我们能用手抓起重物。其实它并没有那么简单,小小的指纹蕴含了大量的信息。每个人的指纹都不一样,指纹的重复率几乎为0,而指纹的识别技术就是建立在不同的指纹蕴含的信息不同的基础上,通过利用光电技术、模式识别和计算机图像处理技术等先进手段,对活体指纹进行采集、分析以及对比,然后通过结果来准确迅速地鉴别个人身份。由于现在科技手段的飞速发展,指纹识别技术也在依靠着优秀的仪器设备向前不断地迈进着。
根据识别方式的不同,可以将指纹识别系统分为两类,一类是验证模式,另外一类是辨别模式。就验证模式来说,指纹识别系统主要是根据已经采集到的指纹和已经入库的指纹进行对比,看采集到的指纹和数据库中的指纹是否有一致的情况,从而得出结论。简单地说,就是证明一个“你是你”的一个过程,这是现在指纹识别系统使用最广泛的一个方法。当我们在犯罪现场采集到指纹后,即使指纹已经模糊不清或是残缺不全,也不会影响指纹识别系统对指纹的搜索匹配,经过扫描输入计算机后,在计算机进行一系列的处理后,短时间内就会提供一个匹配候选的范围,这个范围一旦被缩小,那么只要在这范围内逐一排查,案件终会告破,犯罪分子也终会落网。可见,指纹识别系统在公安刑侦破案工作中有着不可限量的前途。
2 司法鉴定的特点
司法鉴定具有多重属性,一方面是法律方面的属性,具体的表现就是诉讼互动;另一方面是科学认识方面的属性,主要表现在以科学知识为基础的判断性活动。司法鉴定总结起来,一共具有三个特征:法律性、科学性和主观性。
首先,没有诉讼活动就不会有司法鉴定。其次,司法鉴定从开始到结束必须能在法律上寻找到依据,具备外观上的合法性。这种外观上的合法性并不是我们所理解的只是看起来合法、实际上司法鉴定程序的进行是必须按照法定规程才能逐步展开的,而如果是我们理解的知识表面上合法,实际上却违反法定规程办事,这样做是不会对当事人产生任何法律效力的。在这一过程中,如果法律规定司法鉴定结论要采用书面形式的话,那么这也必须经过层层的审查把关最后才能使用。再有就是,除了外观上符合合法性外,还要符合法律的客观、公正的精神,不能表里不一,要在形式和实质上统统符合法定程序。相对于诉讼证明而言,司法鉴定具有科学性。司法鉴定是利用一些科学的规律对问题进行解读的,当然,有一些也是根据长年累月积累下来的特殊经验来判断的,其中的评判标准也都是按照法律法规来执行的,并不是盲目只根据科学原理,比如司法精神医院鉴定就是如此。虽然鉴定活动是一种建立在科学原理或特殊技能基础上的探究案件客观真实的活动,但是在鉴定过程中,观察、解释、评判几乎都是人的主观活动,当鉴定结论作为证据使用时,它其实是意见证据的一个例外。正是因为人的观察带有选择性和倾向性,而对事物的理解也受其观念、情绪和心理因素的影响,所以对客观事物的理解往往会受到主观因素的影响,从而使最后的结果受到影响。
3 指纹识别在司法鉴定中的应用
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不断增强,社会各界对于司法鉴定方面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了。指纹识别系统在司法鉴定工作中已经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也已经预先建立了一个很庞大的活体十指指纹数据库。在司法鉴定时使用指纹识别技术,应该充分结合司法鉴定本身的特点,它是不同于刑侦破案的。首先要符合司法鉴定的法律性,如果在采集指纹时,当事人不愿意配合,那么绝对不能采用暴力或不合法的手段,因为司法鉴定首先就是要合法。除此之外,要保证指纹识别技术的科学性,这样最后的结果才能有说服力,才能让人相信它的公正。即使使用这项技术具有主观性,但是要尽量避免这对最后的结果所产生的影响。符合这些要求以后,指纹识别技术在以一个庞大的数据库为依托的前提下,将在犯罪现场所采集到的指纹与数据库中的十指指纹进行一一比对,这样就能快速而有效地鉴别身份,进行指纹识别。如果想在司法鉴定中让指纹识别系统充分地发挥本有的职能,那么应该注意做好这几个事项。第一,在采集指纹时要保证采集到的指纹的储存质量,不要等收集完了以后才发现有一些样本不能使用,这样大大浪费了人力物力;第二,在提取指纹样本时,一定要注意方法要科学、合法,在对指纹样本提取过程中,如果方法不得当,有可能会破坏样本,导致最后的结果不具有准确性;第三,在提取完指纹样本以后,对指纹图像在编辑处理、细节特征的标划时,一定要注意做到准确无误;第四,为了提高查准率,一定要进行人工干预。我们都知道,鉴定结果如果想要成为证据,那么必须要经过严格的审查才行。在司法实践中,这一点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重视。指纹识别系统作为一种计算机语言的组成,虽然具备了许许多多现代科技所具有的优点,但是因为其自身受到了来自主观及客观因素的限制,导致指纹鉴定作为证据并没有我们想象中的那么准确和可靠。由于鉴定人员的主观判断决定着指纹鉴定,与一般的科学不同,鉴定人员需要具备比一般科学人员更高的专业素养,所以,提高鉴定人员的专业水平也是司法鉴定工作中的一个重要部分。
4 结 论
随着时代的进步和高科技的不断发展,从实用的角度看,指纹识别技术是优于其他生物识别技术的鉴别身份的一个方法,它不仅用在需要验证身份的场合,而且在司法鉴定中也发挥了强大的作用。根据上面我们所提到的,指纹识别技术结合司法鉴定自身的特点,为我们带来了种种便利。在日后的生活中,相信这项技术能够获得更加广阔的前景,同时能够在司法鉴定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我们应该重视这项技术的发展,在日后将其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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