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冤假错案检察官一律问责
2015-05-30
新传奇 2015年42期
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布《关于完善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检察人员承办的案件发生被告人被宣告无罪,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确认发生冤假错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跑或死亡、伤残等情形的,一律启动问责机制。
《意见》根据检察官主观上是否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客观上是否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将司法责任分为故意违反法律法规责任、重大过失责任和监督管理责任3类,分别列举了各类司法责任的具体情形,以及免除司法责任的情形,增强了司法责任追究的可操作性。
《意见》明确了应当承担司法责任的人员将面临3种追责方式。应当给予停职、延期晋升、调离司法办案工作岗位以及免职等处理的,由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办理;应当给予纪律处分的,由检察机关纪检监察机构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涉嫌犯罪的,由检察机关纪检监察机构将犯罪线索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新华网2015.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