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输液不保健
2015-05-30孔雅囡
孔雅囡
每当季节转换时,一些中老年人,特别是慢性病患者和心脑血管病人就会到医院要求输活血化瘀、扩张血管的药物,以预防心脑血管疾病。似乎输了液就能“清血液”“通血管”,即便血栓已形成也能化解。
在保健输液的“养生达人”中,有些坚持一年中保健输液1-2次,有些甚至保持在3-4次。由于医和药之间的利益同盟,这种定期保健输液的“迷信”经久不衰。
其实这样做根本没有科学依据,应予纠正。
其一,静脉输液是给药途径中不良反应最多,最不安全的一种。注射液中的微粒可造成机体局部循环障碍,引起血管栓塞和供血不足,并进一步导致缺氧,引起水肿或静脉炎。输液中配伍的药物越多,所含微粒就越多,产生的后果越严重。
其二,定期保健输液大多以复方丹参注射液、胞二磷胆碱加维生素C为主,虽然对心脑血管疾病具有程度不等的作用,且起效快,但是,由于静脉输液的药物在体内存留时间很短,药物代谢后身体还是原来的状态,对慢性心脑血管疾病的病因和病情发展无任何影响。
其三,对慢性心脑血管疾病而言,定期保健输液并不是有效的对因防治措施。现代医学已经认识到高脂血症是促发心脑血管疾病的主要危险因素之一。高血脂、高血压、冠心病、脑卒中及经常与之并存的糖尿病,是一组具有共同基础的慢性代谢性疾病,即代谢综合征,病因学上共同的病机是胰岛素抵抗。最有效的防治手段是纠正不良生活习惯:(1)合理调整膳食结构,避免高脂肪、高热量饮食;(2)控制饮食,纠正肥胖;(3)选择适合自己的体育活动,通过运动降低血压、降低高脂血症、增加胰岛素敏感性和周围组织对糖的摄取,从而降低体重;(4)改变烟酒嗜好等不良生活习惯。同时进行口服药物治疗。
因此,对这类“能控制不能根治”的慢性代谢性疾病患者,除对指征明确的高凝状态或栓塞先兆及时安排住院正规治疗外,平常状态下进行所谓的“保健输液”并非良策。
笔者认为,作为医务工作者,对于要求进行保健输液的中老年患者,要坚持治疗原则,多做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多给予生活方式的指导,科学合理地进行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