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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学术出版中拯救思想:学术评价的规范与异化

2015-05-30白中林

出版广角 2015年5期
关键词:学术著作学术规范

白中林

就学术出版的本质而言,其是思想创新的载体和传播源头,一旦在学术出版领域丧失了这个操守,那么间接地会导致整个国民心智走向闭塞。兹事体大,唯有消除学术评价的异化,方能回归学术出版的本质,而学术出版本质的回归同样有助于维护学术评价机制的良性运行。

如何评价一个学者、一所高校、一个民族或国家的思想创新,毫无疑问学术出版是最直观的标准。所以,在学术评价中,学术出版发挥着至关重要的指标作用。就我国当前的学术出版而言,堪称大国矣。从科研论文出版发表的数量来看,已经跃居世界第一,而学术出版的著作则已经超过了4种。然而,正是在这种“丰盛和繁荣”的学术出版中,隐藏着学术评价的隐忧。因为学术成果更多的是以著作的形式来呈现的,所以本文将主要以学术著作的出版为例,来描述和解释其与学术评价之间共生和异化的关系。

一、作为学术评价与出版之共同起点的学术规范化

无论是从学术出版,还是从学术评价的角度切入谈中国学术界的思想创新,都不能忽略的一个起点是学术规范化。尽管早在民国时期,蔡元培、王国维、陈寅恪已经开始倡导学术规范,但是中间经历大学院系调整、学科的破坏,直到20世纪90年代学术规范化的讨论才重新浮出水面,经由邓正来、陈平原、陈来、盛洪、徐友渔等学者的提倡,为人文社科学界更多的学者所接受。显然,20世纪前后两端所提倡的学术规范意涵是大异其趣的。在20世纪早期,民国学人提倡的学术规范其实质在于学术独立与学术自由,唯有如此才能真正产生原创性的学术思想;20世纪末期中国学人所提倡的学术规范,所诉求的非常低,只在于能形成一个有传统的学术共同体,杜绝胡乱引用、政治话语挂帅和抄袭问题。

如果说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那一代人文社科学者提倡学术的规范化在于给学术评价提供一个规范的平台,让大家有最低限度的共识,那么在学术出版方面对学术评价的积极作用则在于两个方面的规范回应:一是译作的大规模引进,二是学术出版上的专家推荐与评审制。

首先,在译作的引进方面,以商务印书馆的“汉译世界学术名著系列”和三联书店的“西方学术前沿系列”为代表。因为这些学术翻译著作的出版不仅弥补了国内人文社科学界的知识不足,也以另一种形式无声地传达了学术作品的规范,例如完善的引注和索引,这些都是一本优秀的学术著作所不可或缺的。正是引进和伴随这些学术译作成长的那些学者开始有意识地在其中文著作中增加这些“零部件”,使得其学术作品进一步规范化。

另外,在出版社内部由于出版经济条件和行政管理的限制,使得其对学术著作的出版比较慎重。以学术出版重镇商务印书馆为例,当时每一本著作的出版都是需要有数名同一研究学科或领域的专家出具体审读意见书,以及在出版社内部进行三审讨论决定的。后来,三联书店陆续推出的“哈佛·燕京丛书”采用的也是这个模式,统一的学术出版规范体例,加上严格专家推荐制度,打造了一批经得起考验的具有很高学术评价的中文学术著作。

整体来看,在改革开放后,新一代的学人开始有意识地重建学术规范以来,学术出版与学术评价之间在学术规范化的共同起点上,形成了积极的良性互动。这一点,有两方面的学术现象可予以佐证。一方面是在学术评价领域,早期那些靠编教材、发表没有引注的不具有积累性文章而上位的教授们,不再受到欢迎,以这种方式赢得学术成就的也受到了人文社科学界或明或暗的鄙夷和抵制。另一方面是在学术出版领域,从早期学术出版的不规范到当时的规范化倡导,陆续有大学教授专著抄袭被披露,比较典型有北大教授抄袭案、复旦教授抄袭案,以及“长江读书奖”风波。这些都凸显了经过学术规范的提倡,学人们对不规范的学术出版和非程序性出版评奖的批评和不可容忍。

从某种意义上说,改革开放以来,逐步重建的学术规范为学术出版和学术评价都打下良好的基础,也形成了不错的开端,在学术出版和学术评价之间形成了积极的互动。但是,进入21世纪之后,几个新的因素反而使得两者之间的关系出现了某种异化。

二、学术评价中工具理性的僭越

如果从学术出版的表面来看,可以说中国的学术出版进入了空前的繁荣期,不仅有专门的国家社科基金资助项目,也有形形色色的博士论文文库、博士后文库,某大学学者系列,某研究院成果系列,更不论以学科专题命名的系列丛书。这种繁华的学术出版背后,并不是有效的学术评价机制,也不是层出不穷的思想成果闪耀,而是学术评价中工具理性的僭越。

所谓工具理性的僭越是指学术出版和学术评价某种程度都是去了节制和谨慎的美德,而臣服于数量和粗制滥造的压力之下。这里必须提及的变量是:学术评价从定性考核转向定量考核,国家大范围地推行课题项目制。前一个变量主导的逻辑就是不在乎学术著作的质量,而是更多地要求学术著作的数量,以及学术著作发表的刊物或者出版社的分量!其实质就是行政学术考核主导下不发表就完蛋的学术评价逻辑,这就鼓励更多的学人要“为贡献而贡献”“为发表而发表”。后一个变量则以国家扶植和奖掖学术的面目,用行政化的手段去规划和控制学术研究,这不仅给学术著作的出版提供了丰厚的项目资金,也直接引导了学术研究的方向。后一变量虽然出于鼓励学术的好意,但实质上却发挥了消除学术自由与学术独立的客观效果,这时候即使再完美的学术规范要求,也仅仅是形式上的,无助于新思想的涌现。

其实在学术出版和学术评价中,工具理性的僭越,不仅中国如此,美国更是早就走在了中国的前列。在二战后,金钱以自身的模式改建了美国的大学,而金钱确实是一个麻木不仁的工具。帕森斯在《美国大学》一书中曾发出警告说:“工具理性价值日益增长的重要性将对大学造成损害,因为这将会支持官僚体制化进程的简单化价值。大学生活是一种天职(calling),而不是简单的职业性工作(job)。学者需要投身的是整个领域,而不是一个受上下班时间表控制的例行公事活动。”帕森斯的警告对当前中国的学术评价而言,是非常及时和到位的。

大笔资金涌入大学的学术领域,首要的后果就是一个新的更大的管理阶层诞生了,这是凌驾于各个院系学者群体之上的。如此压力之下,课题项目制下的成果就是管理者需要看到的产品,相应的学者变成了制造产品的老板,研究生则成了导师的工人,在学术的流水线上分工完成产品的生产,最后以学术出版的面目呈现出来。而这种产品的批量生产,也正好吻合了大学的量化考核,不要求你产品的质量,只要求你的产品数量,以及你的产品是在什么工厂生产的,即是否发表在核心期刊, 以及是否在知名出版社出版。如此一来,对整个学术出版产品的评价,转移到了学术出版单位手中 。

雷蒙德·格斯如此辩言,把对学者研究水准的考核转交学术出版社,或许是有道理:因为评价一个你很了解,而且每天都在一起工作的人的著述时,要想客观公正是很难做到的事情。尤其是在同一个院系,人与人之间的摩擦、方案和非理性的同情都是经常存在的。显然处在这个学术场域中的人不可能像学术出版社那样根据专业领域的不同,分别请相关专家头脑清醒地进行审查并做出报告。可以说,在很多方面,一个严格的学术出版评审程序,是人文社科界可望达到的客观公正的某种典范;因为一部书稿在这个评审程序中必须通过相应专家的书面评议,以确保该著作的学术质量。相关流程的编辑尽管不是专家,但也代表了受过教育的一般读者,可以由此保障学术著作的“一般意义”。

然而,这种评审方式的学术出版与量化的学术评价相结合,其实彰显的却是工具理性主导下的学术评价“懒政”思维。之所以说是“懒政”思维,是因为这种审查出版与量化评价相结合的机制,直接把出版评价等同于学术评价,行政主导下的学术评价或许使得人文社科界学者逐渐失去了判断自由和判断能力。因为人文社会科学或学科的建构,也是一个反思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获取判断自由、确定事实的能力。当人文社科的各个院系和评价管理人员把判断的权力转交给学术出版机构时,其实是在回避做出自由选择的责任。这对学术界而言是至关重要的,因为拒绝判断时,同时也拒绝了产生新思想的大好机会。麦克道尔曾言:“判断活动是实现理性能力的典范性活动”,因为通过自由而独立的学术活动可以实现思想的创新和摆脱俗谛。此即陈寅恪所讲的:“唯此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历千万祀,与天壤而同久,共三光而永光。”但是在学术评价中工具理性的僭越可能会产生扼杀自由和独立学术活动的效果,最终使得学术出版的产品难以超脱俗谛,沦为规范生产线上胆怯和驯服的产品。

三、消除学术评价异化,回归学术出版本质

在学术评价中工具理性的僭越,会造成两方面的影响:其一,学术为业者逐渐丧失思想的创造性,学术活动的神圣性不在;其二,学术出版领域将会变相地追求规模和系列效应,数量代替了质量,在这个前提下同样会发生劣币驱逐良币的效应,一些真正高质量的学术著作反而在这个泥沙俱下的出版活动中被埋没。由此,我们可以发现一个内在的联系,即学术评价的异化,导致了学术出版的表面繁荣。这种繁荣背后是学术出版失去其本身立场的体现,因为学术出版不是商业出版,而是有其自身内在的逻辑。

就学术出版的本质而言,其是思想创新的载体和传播源头,一旦在学术出版领域丧失了这个操守,那么间接地会导致整个国民心智走向闭塞。兹事体大,唯有消除学术评价的异化,方能回归学术出版的本质;而学术出版本质的回归同样有助于维护学术评价机制的良性运行。

消除学术评价异化的一大关键就是要淡化行政主导的学术评价,把学术评价的判断角色真正交给学术共同体。在这个过程中,首要的就是扭转量化的考核,因为在这个考核下人文社科学界时刻面临着不发表就完蛋的压力,很难想象这种异化压力下会有创见性的思想活动。一旦扭转了量化考核,与此相关的学术评价以发表文章期刊的分量和出版著作出版社的知名度来判断学术产品质量的做法也会相应转变,从而更加看重学术出版内容本身,把学术评价作为学术成果探讨和评判的一个环节。这样学术评价回归学术内容,评价学术的不再是由学术期刊或学术出版社的地位所决定,因为学术期刊和学术出版社的声望本身是由其出版的学术作品的分量积累起来的,不应该本末倒置。那种倒置的评价,本来只是门外汉做判断的一个简单标准,学术评价还是需要直面学术作品内容的。

如果说当前的学术出版在异化的学术评价机制促动下,显得异常繁荣,这并不是一件好事。因为近年来学术出版物的快速攀升,犹如股市大盘一样并不稳定。我们的学术出版确实有必要反思一下这种繁荣究竟给思想领域的活动带来了什么影响。在不发表就完蛋的量化考核压力下,学术出版领域的一个重要表现就是为出版而出版。一旦为出版而出版的行为受到追捧,那么同样会反过来再次刺激学术生产,认真的写作必然难以到位,结果学术出版慢慢成为建筑在炒作基础上的虚假创新和虚假繁荣。

学术出版领域给予学术评价机制以良好的反馈,一个重要的改变就是完善学术著作出版规范。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美国学术出版界,1906 年诞生的《芝加哥手册》,已经成为美国出版界对学术来稿要求最常用的标准,这本由芝加哥大学出版社资深编辑撰写的手册,内容涵盖了几乎所有学术写作、编辑和出版所涉及的各个细节。在这个出版规范下,很难看到博士论文或者课题研究报告直接出版成书的情况,因为博士论文和研究报告与学术出版的规范体例截然不同。我国学术出版领域正是缺少这种完善的出版规范,所以在我国学术出版市场,存在大量的博士论文和课题结项报告随意转化成学术出版著作的情况。

目前来看,除了商务印书馆、三联书店、社科文献出版社和浙江大学出版社等数家学术出版重点机构相继出台和完善了各自的 “学术著作写作出版规范”,也逐渐出现一种联合趋势,形成中国学术出版领域自己的规范手册想必是可以期待的。这种“学术著作写作出版规范”的出台和渐趋统一,对于严肃中国的学术学风和促进学术评价的质量提升,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另一方面,完善中国的“学术著作写作出版规范”更有利于打击学术抄袭,真正繁荣中国的学术出版,提升学术著作的水平。

整体来看,在大的学术场域中,学术评价机制与学术出版市场存在非常紧密的联系,两者既可能存在表现为正相关的促进关系,也可能处于一种负相关的消极循环。所以,健全学术共同体的评价机制,保障学术独立和自由,才可以向学术出版市场提供优良的出版内容;而学术出版本质的回归,规范化的提倡和完善,也可以倒逼学术评价机制的去行政化,提升学术产出的质量。在可期待的未来,我们可以更多地看到学术出版与学术评价之间这种积极的正向促进关系。

(作者单位:商务印书馆学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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