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落马首虎王敏案警示录
2015-05-30
中纪委监察部网站,对王敏的采访,几度因他泣不成声而中断。他的哭声,时而低沉压抑,时而撕心裂肺,其中不乏对自己罪孽深重的忏悔,而更多的则是对纪律审查的恐惧。
2015年2月17日,山东省委原常委、济南市委原书记王敏因涉嫌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亲友经营活动牟取利益,在干部选拔任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牟取利益,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2000余万元等问题,经中央纪委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王敏开除党籍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一面大讲纪律和规矩,一面仍不收敛不收手
王敏常常把“守纪律讲规矩”挂在嘴上,在检查考核市属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市委传达学习省委会议精神、全市领导干部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等会议上,一再大讲领导干部“要深刻理解严守政治纪律的严肃性,时刻紧绷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根弦”,可谓语重心长、情真意切。就在王敏落马当天,他在全市领导干部大会上作廉政警示教育报告的新闻,仍然充斥当地媒体的头版,甚至头条。这些报道无一例外地告诉读者,这是一个黑色幽默。
在不少济南干部看来,对“王敏落马”感到意外。他们认为,“王书记”慷慨陈词,紧扣“纪律和规矩”,“上连天线、下接地气”,这是他的一贯风格,没有“不对劲的地方”。
为了树立自己的形象,王敏将许多纪律和规矩写在文章里、讲在会议上。说起用人,他讲“坚决整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和突击提拔干部等问题”;说到反腐,他讲“要始终保持查办案件的强劲势头,对腐败分子,不论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坚决惩处”。
这些义正词严的讲话,表面上热热闹闹、振振有词。但他内心深处,却视党纪如无物,就在十八大以来严惩腐败的高压态势下,依然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中央八项规定出台,特别是中央整治“会所中的歪风”通知下发后,王敏仍然置若罔闻,于2014年6月,借在中央党校学习之机,潜入济南一家房地产公司总经理赵某在北京的会所吃喝玩乐。
在查扣王敏及其家人收受的钱物中,仅十八大以后收的购物卡就多达173张,占其收受购物卡总额近四分之一;收受商人、官员贿赂200余万元,占其受贿总额的12.1%。
一面大谈廉洁,一面大肆敛财
“一个班子,尤其是党委书记过不了廉洁关,就没有担当的资格”,“一个干部,能成长到局级,不容易,大家都不愿意他犯错误、挨处分,但一旦犯了错误,谁都管不了,有纪律在那儿放着!”王敏常在各种会议上大谈廉洁,“苦口婆心”教育干部。
他张口“廉洁”、闭口“清正”,迷惑了不少干部和群众。在他被调查后,很多干部觉得“不可思议”、“怎么可能”,对他“落马”感到非常吃惊。
在山东,关于王敏的举报并不多。中央巡视组巡视山东时,接到有关他的问题反映也不集中。这是因为王敏有个所谓的“原则”,就是“兔子不吃窝边草”,在自己直接负责的工作范围,不帮人牟私利,以免搞得乌烟瘴气;不收下属的钱,以免买官卖官。他还禁止家属在自己主政地方经商谋利或干预工作。
其实,这些都是王敏的“障眼法”。在表演的背后,他贪婪的一面表现得淋漓尽致。2005年,王敏结识济南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总经理赵某,从此拉开了相互利用、权钱交易的“二人转”序幕。当权力遇上利益,在各种诱惑之下,失去了定力,则必然被“围猎”。王敏需要的是房地产大亨的金钱,而赵某看中的则是王敏手中的权力。王敏明白一旦和赵某纠结一起,必然是权钱交易,但为了满足自己的贪欲,他急不可耐地“飞蛾扑火”,和赵某一拍即合、勾肩搭背,迅速结成了利益同盟,心甘情愿地接受了赵某的“围猎”。贪欲的闸门一旦打开,就如决堤的洪水一泻千里。近十年来,在王敏的力挺下,赵某的生意顺风顺水,财源广进。基于为赵某提供了诸多便利,王敏向其索贿的底气十足,俨然把赵某当成了自家的“钱袋子”和“提款机”。赵某则对王敏“知恩图报”,先后向其行贿现金、房产、名人字画等钱物累计达人民币1800余万元。
以利相交,利尽则散;以权相交,权尽则弃。赵某被捕后,王敏害怕与其经济交往被牵出,惶惶不可终日,极度煎熬,几乎崩溃。他在《忏悔书》中说:“夜夜难以入睡,几乎天天半夜惊出一身冷汗,醒来就再也睡不着,总想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出事。白天常常魂不守舍,省委通知开会,怕在会场被带走;上班时怕回不了家;上级领导约去谈工作,也怕是借题下菜。开会时在台上坐着,往往心不在焉,只得强打精神撑着;一个人时,唉声叹气,多次用拳头敲打自己的脑袋,发泄胸中压力。”
即便如此,王敏仍心存侥幸,总觉得赵某不会将他供出来,直至被带走接受组织调查那一天,还对其抱有幻想。
一面严责身边工作人员,一面骄纵亲属子女
在同事眼里,王敏对下属以严厉著称,不接受下属的请托事项,不允许搞“乌烟瘴气”,对工作搞不上去的地方和当事人毫不客气。其上一任秘书戚某跟着他一干就是九年,有三次提拔机会,但王敏明确表态不能“特殊照顾”,直到2012年戚某才得以任用。他从来不允许秘书帮别人请托私事或者转送礼物,知道了他的脾气,时间一长,秘书也就不敢这么做了。
王敏事发后,戚某在配合组织调查时,哭着说自己装修住房的时候,王敏还特意叮嘱他:“需要钱告诉我,千万不要犯错误。”和一些领导干部拿秘书当作“心腹”,一腐俱腐、一损俱损不同,王敏对秘书管教显得特别严格。只是让戚某大感意外的是,就是这样一位平时“严于律己”的领导,背后却大肆敛财、追求享乐。
2005年,他主动将妻子介绍给赵某,并对赵某说,“你这个阿姨人很好,和她处不好的人肯定有问题。”心领神会的赵某对王敏妻子百般讨好,主动带其到北京、香港、澳门旅游、购物,从名牌衣服到名牌手提包,哪个好、哪个贵就买哪个。2008年,在王敏默许下,赵某为其女儿购买住房。赵某还多次带王敏妻子去澳门赌博,王敏妻子不用出赌资且“分红”。对于这些,王敏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从未觉得有什么不妥。
放纵妻子、女儿、女婿,整个家庭形成了以王敏为核心,夫妻联手、全家上阵、共同敛财的链条,陷入了“物质生活享乐化、精神生活颓废化、家庭生活逐利化”的泥沼。
东窗事发之后,面对记者的采访,王敏掩面痛哭,“是我把他们引向了错误的道路,这不是爱而是害……我没有带好头,作为家庭主心骨,这个上梁没有摆正。”
一面高谈理想主义,一面丢弃党性原则
2009年,王敏在总策划拍摄电视剧《知青》时,为显示自己是一个有信仰、有追求、有奉献的人,要求电视剧突出为理想、为集体、为他人这个主题。不仅如此,王敏还为该剧主题曲作词。“难忘那苍茫岁月/呐喊着温暖的春天/磨炼伴随着无怨无悔/展开人生的风帆……”在这首名为《曾经》的歌曲中,王敏根据自己4年的知青岁月,写出了对那段“激情燃烧岁月”的感怀。
与之类似,在策划指导电视剧《闯关东》时,他要求极力突出民族英雄主义,通过电视剧《老农民》表达对农村现实生活和农民精神世界的关注。这都是王敏用以诠释自己革命理想主义的例证。
王敏喜欢看红色影片,常常独自坐在客厅一遍一遍地看。每当看到片中的英雄人物奋不顾身,看到革命烈士壮烈牺牲,他都激动难抑、泪流满面。就连他的妻子都感到疑惑,这些影片他几乎没有遗漏全都看过,有的还看过几遍、十几遍乃至几十遍,依然感动至此。可当记者问他,既然常常主动看红色影片,会不会联系自己的所作所为去反思?王敏几乎是不假思索地作答:“不会,从来不会。当时的感动是真的,但第二天自己想做啥还做啥。”
1992年,王敏从美国参加培训班回到北京,经熟人介绍,和几个商人一起去豪华酒店吃喝玩乐,尽管只是一面之交,王敏就“入乡随俗”犯下了腐化堕落的错误。后来,那位熟人又多次带他去高档场所玩乐,让他欲罢不能。久而久之,王敏对商人们的这种包围,或者说“商人圈”十分喜欢,常常是乐在其中。这种奢靡生活对他刺激很大,看到别人生活那样舒适,环境那么高档,花钱那样大方,很是羡慕,产生了有钱就有好生活的念头。
也正是从那时起,贪欲的种子在王敏头脑中悄然种下,并快速畸形膨胀起来。“危者,嗜欲之心,如堤之来水,其溃甚至,一溃则不可复收也。”上世纪九十年代,一个老乡找王敏办事,送他一万元现金。他诚惶诚恐,后来想想,朋友间往来,别人不会知道。有一就有二,第二次往往更加变本加厉。之后,找他办事的人越来越多,送钱送物的也频频登门,心中的不安逐渐消失了。
在接受组织调查期间,他反省到,“我为什么鬼迷心窍收受他人财物?为什么执迷不悟越滑越深?为什么追求享乐热衷奢靡?为什么不听党的话成了罪人?我变成这个样子绝不是偶然。这些天,我反复想到,是丧失理想自毁人生,是贪欲诱惑坠入深渊,是失去约束放纵自己,是淡忘法纪胆大妄为,是脱离组织迷失方向……”(来源:《西宁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