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职经济法课程“2—3—4”教学改革的探讨
2015-05-30汪义亚罗志超
汪义亚 罗志超
【摘要】高职院校开通经济法课程其教学目标是为了能够培养出精通经济和法律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使学生能够在就业创业的时候具有更强的竞争力。然而目前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还存在较多的问题,比如教学内容不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教学活动中缺乏互动,学生适应岗位的能力不足等。因此需要通过科学的教学改革解决这些问题。
【关键词】高职院校 经济法课程 教学改革
【中图分类号】G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5)06-0230-01
高职教育的性质是培养从事于经营、生产、服务和管理一线的劳动者,合格的高职院校毕业生应该拥有一定的基础理论储备,较强的技术操作能力,只有这样才能在走上社会之后迅速的适应岗位,发挥自己的能力。随着社会对人才的要求不断提高,在掌握专业技术和理论的前提下,高职院校学生还应具有一定的经济和法律知识,并且能够在实践中运用这些知识。然而在我国目前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的实际教学过程中,由于缺乏在教学内容上的研究探索,教學方法也比较单一,经济法课程并没有取得较好的教学效果。因此需要通过教学改革逐渐改变当前的局面,真正培养出社会需要的人才。
一、两个加强
对原有的教学内容进行改革,加强在创业法律方面和实际工作中法律应用方面的内容设置。首先是加强创业法律方面内容的设置。目前很多高职院校的毕业生在走向社会之后,想要根据自己的一技之长进行创业,创业过程中除了涉及专业领域的知识以外,也需要法律方面的知识,因此学生创业急需在法律知识上的加强。所以在设置教学内容时,创业所涉及到的各项法律内容应该加强优化,使学生能够具有较高的法律素质,在创业时依法依规办事,运用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其次是加强在实际工作中涉及到的法律内容设置。高职院校应该结合合作企业实际的需要,根据不同岗位对职业能力的不同需要,在教学内容中设计一些培养具体能力的项目,依据项目内容和学生情况选择适当的教学方式以及考核办法。课程改革以岗位实际的工作内容以及过程为课程核心,以职业需求作为课程依据,把职业的实际工作项目或工作任务设置为课程教学内容,把教学和就业紧密联系起来。
二、三个强化
首先,强化教学方法中新媒体的应用,充分利用现代技术手段辅助教学。教师在教学时可以通过更加现代的教学方法如制作微课程、网络教学等,使教学方法具有更高的科技水平,充分利用学生更易接受新媒体的这个特点,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提高学习效率。并且网络课程的视野更加开阔、丰富,教师依据课程的难点和重点,制作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微课程,通过网络实现课程共享,并把各种教学资源集合起来,可以使学生方便、长期、随时地进行学习。其次是强化案例教学,使实战性得到充分体现。通过请具有实践经验的业界人士参与教学,在教学中增加真实案例的解读,切实提高学生面对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教学时教师可以选择具有代表性、普遍性的案例,结合理论知识进行教学,让学生在参与案例解决的过程中真正学到法律知识,并能够学以致用。同时增加案例教学也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最后是强化互动。学生是学习主体,教师负责引导,所以在教学中必须积极互动,让学生参与到教学中。比如进行案例分析的时候,可以组织学生组成模拟法庭,学生分组扮演原告、被告和合议庭,在学生完成整个过程的模拟之后,教师对其过程从程序和实体这两方面进行指导,及时指出程序错误和适用法律不当等,并进行总结。还可以在业余时间组织学生通过参加法院旁听和法律专题讲座等活动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
三、四个探索
课程考核是对学生能力水平和学习效果的考查。在以往高职院校的课程考核中,通常都是以一次纸质考试来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存在不全面、不真实等缺点。因此在课程考核上积极进行四个方面的探索,以获得良好的考核效果。首先是纸质考核,着重于考核学生在基础的法律知识掌握程度。其次是辩论考核,选择典型案例让学生辩论,着重于考核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实际法律能力。三是模拟法庭考核,着重于考核学生的综合表现。最后是职业水平考核,主要包括对学生在法律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以及工作态度上的考核。
经济法课程科学、规范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以及考核能够保证学校获得更好的教学质量以及教学效果。通过对课程进行“2-3-4”教学改革,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有了更强的积极性和参与意识,在经济活动中有了更好的维权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学生在参加创业实践过程中,能够主动拿起法律武器帮助自己的创业经营活动。在对教学质量进行考核的时候,以学生的法律综合实践能力为中心,能够充分激发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考核拥有更好的导向性和科学性。教学改革已取得初步的改革效果,在今后的改革过程中经过不断的完善和改进,必将获得更好的效果,培养出更加优异的人才。
参考文献:
[1]肖彩娥.高职《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的几点思考[J].社科纵横,2010,25(2):147.
[2]樊亚蓉.高职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探析[J].科技资讯,2010,(3):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