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自杀式讨薪为何还是屡见不鲜

2015-05-30

新传奇 2015年6期
关键词:监察部门监察局人社部

针对欠薪问题,可以说无论是制度安排还是职能配置,都已经比较完善了,但还是发生这么多恶意欠薪事件,迫使劳动者以自杀的方式讨薪,到底是谁的耻辱?

最近发生了两件大事都和薪水有关:一个是全国公务员涨薪,一个是河北一名14岁女孩为父讨薪跳楼身亡。

1月19日中午1时许,年仅14岁的四川巴中籍女孩袁梦在河北省冀州市凯隆御景1号楼16层坠下身亡,坠亡前她说,“我要和爸爸妈妈一起去要回工钱”。

今年的欠薪比以往来得更猛烈一些。

不久前,人社部与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查处衔接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2011年5月1日,针对难以根治的欠薪问题,恶意欠薪首次纳入刑法。

遗憾的是,这一打击欠薪的有力手段在现实中并未发挥多大作用,执法者甚少使用。

一个14岁的少女躺倒在讨薪的路上,有没有人为这样的讨薪悲剧负责?为什么从行政执法到刑事执法,都未能阻挡欠薪?

恶意欠薪入刑为何不执行?

讨薪难的问题如此严重,相关部门难道眼睁睁看着吗?

2003年底,以温家宝总理帮助重庆农妇熊德明讨薪为标志,一场清理欠薪的风暴席卷中国。

2011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纳入刑法,明确规定欠薪逃匿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可入刑。

拒不支付1名劳动者3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拒不支付10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将认定为刑法规定的“数额较大”。对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行为最高处以7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是对恶意欠薪行为最为严厉的法律刑罚。

2013年1月,最高法院出台了关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司法解释,提升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可操作性。

可是,恶意欠薪入刑这个“重拳”打出之后,实际的司法情况与立法预期相去甚远。

信息时报报道,2012年,全国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办理拖欠工资案件21.8万件。自恶意欠薪罪生效以来,在全国范围内仅有120名犯罪分子被依法判刑。

人社部公布的数据显示,全国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2013年共办理拖欠工资等待遇案件17.4万件,其中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送公安机关的案件约为2039起。

工人日报报道,2013年各地移送司法的890件恶意欠薪案件中,截至2014年1月15日,各地法院审结仅53件。

山西日报自问“ 恶意欠薪时有发生,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写入刑法也近两年,但用法律讨回公道的案例在我省仅有一起。原因何在?”

为何一些恶意欠薪者难以被“治罪”?

人社部副部长邱小平模糊的将原因归结于“劳动保障领域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还存在一些问题”。

邱小平称,由于部分规定不明确,导致部分涉嫌犯罪案件止步于行政处理,無法有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刑法打击犯罪的效果。

工人日报报道,人社部劳动监察局局长闫宝卿表示,“恶意欠薪”存在判定标准复杂、操作难、证据收集难等问题,法律赋予了劳动监察部门职责,但是手段并不够。

绕开这些官腔,说得通俗一点就是,劳动监察部门有职责,但是手段不够,只能作行政处理。公安机关可以侦查立案,但他们通常不愿意管。

为什么呢?

新华网报道,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傅一波认为,除了农民工法律意识淡薄不在意签劳务合同、工程层层外包导致的证据收集难,“难以根治的地方保护主义更是司法机关立案时面临的一大阻力。有的地方从保护本地经济增长出发,对于领导挂牌的重点企业予以不合理的保护。对于涉及到该类企业的案件,往往会受到干预,公安对此立案的积极性不大。”

南昌市劳动监察局副局长史震宇说得更直白,“恶意欠薪入刑更大的意义在于其对欠薪者的震慑力”。

除此之外,走司法程序讨薪周期太长,涉及一系列环节,将案件移交至公安侦查后,还需经检察院审查起诉、法院审判等多个环节,这很可能拖上大半年。对流动性很强的农民工来说,这一问题尤其突出。并且即便打赢了官司,也可能面临着执行难等问题。

有法不依板子该打谁?

从程序上来看,向劳动保障部门举报、投诉是农民工讨薪最为简捷、省时的方式。而打官司,则是维权的最后一道屏障。

在将涉嫌恶意欠薪案移交司法机关之前,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和请求仲裁是农民工的必经之路,只有当欠薪者拒绝执行劳动部门所做的责令改正决定时,才会将案件移交。

现实中常常遇到这种情况,劳动监察部门厘清了事实,也做出了有利于农民工的仲裁,但欠薪者摆出“要钱没有、要命一条”的态度,劳动监察部门就无可奈何了。

这个时候,公安机关就应该接过“烫手山芋”,动用刑法恶意欠薪罪。

用南昌市劳动监察局副局长史震宇的话来说“刑罚是最严厉的法律制裁手段,但它并不是万能的,也不是最佳手段。”但既然有法,并且是最为严厉的刑法,相关部门就应该有法必依,让“恶意欠薪罪”真正成为伸张正义的利器。

实在不行,劳动者还可以对政府不作为行为提起行政诉讼。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傅一波称,“如果因政府职能部门不作为、消极怠惰而影响了恶意欠薪案件的立案、审理,劳动者有权对其提起行政诉讼,对其追责。”

针对欠薪问题,可以说无论是制度安排还是职能配置,都已经比较完善了,但还是发生这么多恶意欠薪事件,迫使劳动者以自杀的方式讨薪,到底是谁的耻辱?

(新浪网2015.1.22)

猜你喜欢

监察部门监察局人社部
人社部六大举措推动提升全民数字技能
试论如何深化电力纪检监察部门监督职能
人社部就业扶贫专项组专职副组长、就业促进司副司长尹建堃: 全面推进就业扶贫工作 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供电公司纪检监察部门所发挥的职能作用
供电公司纪检监察部门所发挥的职能作用
人社部印发通知贯彻落实《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意见》
2018,你的收入与此有关
去年追发工资等350.6亿元
加强新形势下企业纪检监察部门监督责任的策略分析
用忠诚守护“陶都”蓝天碧水——江苏省宜兴市环境监察局执法为民纪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