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都是党的形象代言人
2015-05-30谢非
谢非
党员干部因“雷人”言行招来非议,近年来屡有发生。最近,某地一官员上班时间在服务大厅嗑瓜子、不作为被曝光。其直接领导回应称:该官员有糖尿病需不断进食,否则就会晕倒。此言一出,立即引起网上网下一片质疑与吐槽。此事已经过去一段时间,当事人也受到了相应处理,但它从反面告诫我们:党员干部都是党的形象代言人,都有责任和义务维护党的形象、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群众基础。
在基层一线工作的党员干部,每天都同群众面对面打交道。群众对这些党员干部工作的感受更直接、更具体,对他们的形象看得更清楚、更真切。因此,人们常常把这些党员干部的工作岗位比喻为“窗口”。身处“窗口”的党员干部,决不能以为自己人微言轻,言行无所顾忌,而应珍惜自己所处的“窗口”位置,树牢宗旨意识、公仆意识,真心实意地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与群众干在一起、打成一片,使“窗口”成为展示自身良好形象、党的良好形象的重要平台。
对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来说,要有效维护党的形象,一个前提是决不能“护短遮丑”。对党员干部的自由放任和不负责任,不但无助于维护党的形象,而且会对党的形象造成更大伤害。常言道:“护短短更短,遮丑丑更丑。”一味护短遮丑,就会助长党内的歪风邪气,进一步损害党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和威信。
让所有党员干部都成为党的良好形象的代言人,一靠自律,二靠他律,关键要用有效的规章制度来“托底”。为此,各级党组织应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并贯彻落实到位。在严格问责的同时,也应给党员干部改正错误、改善形象留出空间和余地。《论语》有言:“君子之过也,如日月之食焉。过也,人皆见之;更也,人皆仰之。”党员干部在工作中出现失误和问题并不可怕,只要虚心接受各方面尤其是群众的监督和批评,及时纠正失误、解决问题,就能重塑自己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团结带领群众更好地干事创业。(来源:《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