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商人城市文化调适与城市民族工作方法的创新
2015-05-30马林英
马林英
[摘要]以成都彝族果商为例,使用2014年度六次入户访谈(采取彝汉双语半结构深度访谈)和抽样问卷的统计资料,针对彝族果商形成的原因及社会影响进行梳理、论证,提出城市管理工作中涉及少数民族管理的可行性建议。少数民族在进入城市生存与发展过程中,非常愿意接受城市营销管理规则和城市人基本权益等常识,然而苦于无处获得有益的信息。目前城市管理工作中,对少数民族外来人口一直滞留于以干预为主的模式。少数民族人口流动的城市管理工作必须选择一条以预防为主、干预为辅的道路,即及时、有效地在萌芽阶段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才能使顺利实现创建和谐社会的目标。
[关键词]少数民族商人;文化调适;城市民族工作
中图分类号:C95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391(2015)06-0023-07
位于四川省成都市驷马桥的果品批发市场暨西南果品中心批发交易市场,是国家级大型果品专业市场。从2007年至今,这里云集来自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的彝族果商600余人。2012年12月18日,随着该市场迁往距成都四环路16公里的彭州市东南方向的濛阳镇组建“四川国际农产品交易中心”,成都驷马桥果品批发市场也于2013年3月关闭,绝大部分商家迁往濛阳开始新的事业。但是,彝族果商们却因旧地住房租金更加便宜和经营性质属于流动摊位,所以依然留居驷马桥,或设摊在成都市内的各大菜市进行商贸活动。他们当下的居住方式和营销策略正在成为成都市城市管理与发展的一大症结。因此,探索城市管理中少数民族商人的文化调适与政府城市民族工作方法的创新,已成为城市管理工作不可回避的问题。缘此,本报告以成都彝族果商为例,使用2014年度六次入户访谈(采取彝汉双语半结构深度访谈)和抽样问卷的统计资料,针对彝族果商群体形成的原因及社会影响进行梳理、论证,提出城市管理工作中涉及少数民族管理的可行性建议,以供有效改善成都涉及城市民族工作问题的决策咨询,更为其他情况类似的城市少数民族商人或民工管理提供参考借鉴。
一、彝族果商的形成因素和特征
当前,居住在四川省成都市城北2.5环内城乡结合地带之驷马桥旧果品批
发市场的彝族果商,基本来自凉山州越西县的马拖、大瑞、依洛地坝、南箐、普雄、五里箐等13乡24村的300多户家庭。他们多系1999年以来响应国家“退耕还林”政策,由高山地区迁居二半山区事农,又于2004年后再次响应国家“退耕还林”政策,由农民转化为果农的人群组成。由于当地政府在他们的土地上推广种植核桃等经济林木后,缺乏核桃销售与加工等技能提升跟进的配套服务,致使果农遭遇二次调适生计转变。伴随着核桃挂果、成熟与销售的来临,果农们喜忧参半。因为不通汉语、不识汉字,他们一般惯于在本地经商。但本地核桃广种、齐产、价格上不去的实际情况,严重影响种植成本。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居住在马拖乡西坪村且曾到西昌等小城市务过工,还通点汉语和识点汉字的小伙子——刘伙阿坡率先外出找寻销售核桃出路。2007年4月,他试着给两名越西汉族人充当到成都送“萝卜干”货品的搬运工,来到了驷马桥果品批发市场。工作两天后,他发现这里批发的核桃主要来自新疆等地,不仅少有四川本地产品,而且没有新鲜货物。是年9月底,刘伙阿坡首次邀约6位亲戚在本村收购了8000斤刚下树的新鲜核桃,运到驷马桥果品市场批发给汉族果商,他们每人盈利600元。这年9-10月,刘伙阿坡先后4次邀约亲戚朋友20人次,承包西坪村的新鲜核桃,运送到驷马桥果品市场批发给汉族果商,人均获利5000元左右。这样的效益远远超出了他们以往留守家乡种植和销售自家核桃的年均收入,也使他们在短短一年时间内成为四里八村核桃种植户们羡慕和效仿的榜样。2008年后,越西县种植核桃的彝族果农开始逐渐加入到在当地种植,往凉山各县及周边的攀枝花、石棉和云南等地收购核桃,再到成都批发、零售的行业,并发展成具有一定人口规模和产、供、销一条龙经营的彝族果商群体。也就是说,成都驷马桥的彝族果商是一群曾响应国家“退耕还林”政策后,遭受生计二次调适和改变,于7-8年前勇敢地依靠传统地缘关系内血缘纽带和地缘关系外姻缘纽带,选择来到省会成都销售自家地里产出的核桃为生,并逐渐发展成常居成都销售水果为生的首批少数民族“专业果商”。他们的行为,不仅为当地政府和自身家庭减轻了财政及经济负担,也为成都市民带来了货真价实的山货土特产品。2014年9-11月,我们对成都驷马桥彝族果商生存与发展现状进行了相对完整的抽样调查,调查结果参见表1和表2:
根据表1和表2显示,本次抽样调查彝族果商样本为181人,占当下该群体600余人的30.2%,基本保障了量的资料做支撑,调查面的广度和深度均具一定代表性。他们除来自越西县马拖乡占抽样人数51.4%属血缘人群外,其他来自该县12乡的人基本与马拖乡的人具有直接或间接的姻缘关系。这些彝族果商以男性为主,占66.3%,其中21-40岁年龄者居多,41-50岁次之,分别为62.4%和24.3%;掌握汉语汉文程度极为有限,其中不会汉语汉文者高达24.7%,会汉语不会汉字者占32.6%,村小学历者占37.6%,初中至高中者仅5.1%;他们来成都销售核桃的时限所占比例相对均衡,3-4年占28.2%,1-2年占27.1%,5-6年占23.8%,7年以上占21.0%。看得出来,他们乐于离乡背井在异文化区经商贸易的行为,完全由利益最大化所驱动,即在成都月收入1000-4000元者占43.1%,4000元以下者占13.8%,8000元以上者占5.0%。但在家乡年均收入1000元左右者占38.1%,1000-3000元者占28.7 %,3000元以上者占25.4%;他们在成都不仅以夫妻核心家庭为主占69.2 %,且以农业生产季节的忙闲为导向,其中流动性经营者占62.4%,常驻性经营者占37.6%。当前,他们的营销模式已发展为:部分人员专职时令收购,其范围扩展至凉山州17县/市,攀枝花3县/市,乐山峨边、马边,雅安石棉、汉源,甘孜九龙、泸定和云南省的宁蒗、丽江等数千个彝族自然村落,收购范围依照气温的冷热进程逐渐递进,以此保障营销新鲜核桃的时限能够得到有效延长;部分人员专职濛阳市场搞核桃批发,及时销售本地核桃出川,也收购外地核桃入川,以便拓展核桃销售业务范围;部分人员专职濛阳-驷马桥之间运货,开辟二次批发核桃提供给同乡快速进入市区零售,以利缩短时间成本和加速职能分工;多数人员专职分散到市区各个菜市、街道等,选择无固定摊位进行流动零售核桃,实现降低销售成本使利益最大化。他们在成都的社会交往与社会联动两项指标显示:交往汉族邻居者占38.7%,没去过汉族邻居家的占81.2%,没帮助过汉族邻居者占58.0%,无电视家庭占97.8%,没时间看电视者占61.9%,使用手机者占92.3%。手机是他们进行社会交往和与亲人联系最为重要的工具,已经达到在每100人中即有90人以上使用者。
二、彝族果商的社会影响
前述彝族果商群体所具有的地缘性、族群性、技能性、活动性等特征在都市生存的基本条件所限,他们除男性多与汉族房东交涉租金和女性多与汉族消费者交易外,基本保持严密的族内交往模式,因而极大地限制了个体融入城市主流市场营销而成为适应城市标准商人的进程。在日常商贸活动中,更因文化隔膜所致,彝族商人往往在不了解城市营销管理规则和城市管理者不通晓少数民族语文的情况下,极易遭遇各种不经意的文化障碍和摩擦,随即发展成为不必要的纠纷案件。这在当前都市发展中,城市管理花费众多人力、财力、物力等成本,但治理效果始终收效甚微,还严重影响城乡关系、民族关系,成为长期以来城市社区治理和经济贸易发展的结症。参见以下三个案例:
案例一:2014年9月14日下午,当我们乘坐1路公交车抵达高笋塘车站下车后,经一路打探,找到前往彝族果商驻地的方位。然而,当地周围经商或居住的汉族人,对我们前来寻找彝族人的行为极为敏感,人人表现出回避谈论彝族人话题的情况顿时令我们十分纳闷。接下来,经我们连续六次深入驷马桥进行调查后得知:原来仅今年8月间,这里居住的彝族果商们因销售核桃问题,先后两次与城管和警察发生摩擦事件。
进入驷马桥彝族果商居住地,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居住房屋低矮、狭窄、黑暗无光和破旧不堪,居住环境四周垃圾遍野,恶臭扑鼻。经访谈得知,他们中仅4个家庭有电视机,对成都情况,包括权益和责任等一概不晓。他们与家人和同事联系沟通的手段除手机外,没有其他渠道。他们除每天早出晚归销售核桃外,就是在晚餐后的极少时间消费当地汉族人零售的啤酒、赌博机和台球等。
案例一呈现给我们一个彝汉两族虽共居,但不交往的城市社区生活景观。由于族群间彼此互不交往而各行其是的生活模式,极易成为社会治理和控制机制缺失的真空地带,也是滋生黄、赌、毒、艾滋病等高危事端的繁殖温床。
案例二:2014年8月12日,是成都天气特别炎热的日子。这天,彝族果商马海尼布驾驶一辆小型货车来到成都“512菜市”旁边的十字路口出售西瓜。不一会儿,来了4名城管人员叫他不许在此销售。当他正准备开车离开之际,却发现一辆三轮车的主人依然能在原地兜售自己的货物,城管人员却视而不见。于是,他问城管:“为什么三轮车主可就地销售?”城管人员回答:“因为谁先到谁就可以卖!”尼布说:“今天我是先到这里的呀!”几个城管人员听了愤然对他进行拉扯。拉扯中,一名城管人员宣称尼布弄伤了他的手指,叫尼布带他去医院。当双方前往医院的途中,突然围上来了40多名城管人员把尼布打了一顿。尼布的哥哥马海阿木赶到时,见弟弟已伤得很重,便要求送到医院救治,但城管人员未予理睬。无奈,哥哥只好自己一人把弟弟送进了医院救治。但直至我们前往调查时,兄弟俩不仅说不出救治医院的名称,也无法提供医院救治的任何凭证。
其实,马海阿木一家原本居住在越西县五里箐乡足吾村2组73号,大概十多年前,他们响应政府“退耕还林”和“移民迁居”号召,搬往马拖乡马拖村居住。搬迁前父亲已去世,母亲身怀遗腹子马海尼布迁来现居地。7年前,他们的迁入地马拖村又响应政府“退耕还林”政策种植了核桃经济林木。
案例二集中反映了当下许多省会城市的农民工多为少通汉语或少识汉文的少数民族农民,包括销售土特产品的商人。他们不仅因为家境贫困,而且大多一直成长在移民迁徙的动荡生活当中,时常失去入学机会,汉语汉文能力极低,以致来到城市务工或经商时不可避免发生沟通障碍,还缺乏索取被城管人员过度执法、遭误会关押和医疗救治等维权凭证的意识,所以积怨于城市人对他们的歧视而仇视城市人,更有甚者以扰乱城市生活秩序泄愤。
案例三:2014年8月19日上午,彝族女果商阿尔阿牛姆来到位于金牛区平福巷的菜市销售新鲜核桃。因无固定摊位的流动性销售引来城管人员干涉。在双方交涉过程中出现文化隔膜,影响正常沟通,导致城管人员最终殴打该妇女。于是,她电话呼叫丈夫援助。丈夫沙日沙铁接到消息后,叫上几位同在别处销售核桃的同胞赶到。随后,其他闻讯的十多名同胞也从四面八方陆续赶到事发地。此时,到场的彝族男女估计20多人。面对这局面,城管人员不得已请求其他城管人员和派出所干警增援,还出动了持枪特警。就这样,双方再次因语言障碍交锋并逐渐发展为群体性肢体冲突,继而彝族中有人拨打了110警务电话。与此同时,特警也鸣枪三响以示警告。事后,金牛区派出所带走彝族果商12人,其中3名妇女。48小时后,除事件起因人阿尔阿牛姆的丈夫沙日沙铁和现场调解人曲木尼古两男性被送往位于成都郫县的看守所外,其余10人被释放。由于彝族果商们没人知晓该如何维权,被释放的10人(分别属9个家庭人员,其中有一对夫妻)只好在21日当晚,无奈地按照彝族传统联合聘请一位吉克“毕摩”在驷马桥的驻地,集体举行“晓补”仪式,以宗教方式进行招魂、唤魂、赎魂和迎魂,抚慰各自受惊吓的灵魂和诅咒伤害他们的“汉人”。
此外,在肢体冲突过程中,另有刘伙阿坡(男)被击伤头顶、鲜血直流,随即被城管人员叫来120救护车送往附近的416医院缝了9针。还有沙日阿依(女)伤得比较重,胸口多处受伤后,也被城管人员叫来120救护车送进成都铁路分局医院外科五楼15号病床救治。医院见她身上只有当天销售核桃的800元,答应先收她手里的钱,以后对其进行全面检查和救治(按规定应交3000元住院费),但要求其支付所有余款后才能拿到医院的挂号、检查、治疗等维权凭证。他们二人虽未遭到拘留关押,但由于均没有伤害人前来承担医疗费,只好在伤势尚未痊愈时均选择了逃避支付医疗费而离开医院,返回越西老家延请“毕摩”举行“晓补”仪式,以宗教方式抚慰自己受惊吓的灵魂和诅咒伤害自己的“汉人”。
截至2014年9月14日我们前往驷马桥调查之日止,沙日沙铁和曲木尼古二人被金牛区派出所关押尚未获得释放。9月25日上午,金牛区检察院委托金牛区法院提供了来自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的彝族本科生杨贵清和鲁建国,前往看守所为金牛区检察院提审曲木尼古进行彝汉双语翻译。于是,9月26日晚,曲木尼古被金牛区派出所用汽车拉到驷马桥驻地附近的一座高架桥上,给了他四元钱后没作任何解释便释放回家。沙日沙铁则截止我们调查结束后还在关押之中。
案例三呈现出的是当下城市管理者与外来经商者之间一触即发的尖锐矛盾性特征,更何况存有文化隔膜性质的双方冲突,连带或致使救死扶伤的两所医院蒙受无端经济损失,政府花费过多的人力和物力,彝族果商还损失核桃销售旺季的商业时机,凡此种种,不可避免地正在城市内恶化彝汉关系和加剧新的民族隔阂,阻碍和谐社会常态发展。
事实上,本次抽样调查显示,彝族果商在成都先后发生各类纠纷共计235起(参见表3),其中与城管和派出所发生的纠纷率最高,分别占纠纷总数的46.0%和28.5%。相反,他们与同业人员的纠纷则不多,只占3.8%。另外,与消费者、房东和医院的纠纷,分别为11.1%、9.4%和1.3%。然而,调查还显示,当他们在成都遭遇纠纷或困难时,其救助的渠道通常是本族宗教职业者“毕摩”最多,高达求助总数的84.3%;其次是自我群体的彝族老乡,占13.4%;最少是成都政府渠道和其他渠道两项,均显示为0.1%的比例。在这里,求助渠道的选择结果大大出乎预料,没有本次深入调查很难发现或者很难相信,就在城市里我们的身边,竟然充斥着政府工作的真空地带,这些既传统又极易被极端势力利用的文化边缘群体的存在需要我们跟进发掘新的城市管理工作理念和工作方法,以解决越来越多的城市民族关系和谐诸多问题。
根据表3显示,彝族果商愿意了解城市营销常识和城市人基本权益的比例高达88.4%和96.1%,愿意获得政府帮助的比例也达98.9%。他们只是受限于城乡差异、文化隔膜和无人指导而不知所措,对在城市的维权救助监督电话知晓率也仅有1.7%。事实证明,他们迫切需要一种适宜自身在城市生存与发展的基本常识和便捷手段进行引导。
三、城市民族管理工作创新的可行性建议
针对上述调查结果证实,类似彝族果商一样的少数民族在进入城市生存与发展过程中,非常愿意接受城市营销管理规则和城市人基本权益等常识,然而目前苦于无处获得有益的信息。结合城市管理工作中,对少数民族外来人口一直滞留于以干预为主的模式,本报告试图提供一个转换工作理念,改变工作方法,创新以预防为主、干预为辅的可行性建议:
建议一,依据彝族果商及其他城市少数民族外来人口惯用手机进行社会交往联动的特征,开发可下载播放城市营销管理规则和城市人基本权益等常识的彝汉或民汉双语手机视频软件,倡导城市少数民族外来人口逐步养成下载观看和掌握运用的工作,当属一本万利又从根本上解决城市民族管理问题的路径。就城市外来少数民族群体而言,有熟悉的语言表述城市生活和工作规则为指南的视频,更能吸引他们酷似游戏中轻松地完成掌握城市法律法规,城市管理规则,包括诸如怎样区分城管和警察,如何使用媒体及社会监督电话维权等技能。城市管理工作应充分利用手机低消费高受益的网络下载平台,为类似少数民族等跨文化调适者服务。此项政府投资,必定能够收到降低少数民族外来者在城市个体权益受损或违规违法的成本,更能减少政府时下惯用的干预式城管工作之成本。我们预计,一旦针对彝族果商的双语普法维权手机软件得到开发并示范运用,它将成为国内各大城市流动人口管理选择的一条捷径——此软件适用于文化调适的所有人群,也推进手机功能拓展新的重要领域——手机跨文化交流私人定制又上新台阶。
建议二,有少数民族居住的街道办事处和城市管理委员会,应聘请少数民族的家支或家族头人参与社区治理,并建立社会化长效机制。因为,绝大多数进入城市经商贸易或劳动务工的少数民族群体,基本沿袭使用传统农业社会的组织结构,无数个体往往以血缘纽带聚集、姻缘纽带辅助的形式联动组织和管理。对这样的民间组织结构,城市管理者不仅不能视而不见,而且应积极主动地引导为己所用,发挥其特长,争取其组织者和管理者成为政府需要的治理参谋和联系纽带,并透过其民间威望和民间机构来传递和落实政府意图。此种政府与民间齐抓共管的创新工作模式一旦制度化,不仅能使政府省时、省力地收到社会治理之理想效果,还能提升少数民族外来者主人翁意识和增强其承担居住地创建和谐社会的责任感。由此,城市民族关系自然逐步趋于良性健康发展。
放眼世界,动用民间文化多元的力量,协助政府管理城市建设与发展等可供借鉴的成功举措和值得吸收的经验养分不少。国内经验有云南省确定城市民族工作思路和经验为 “常住少数民族以服务管理为主、流动少数民族以教育维权为重”;浙江省宁波等地城市民族工作的创新是“一个都不能少”的原则,把关爱、关心的民族工作落实到街道社区、企业等,哪怕只有一个外来的少数民族,也应让他体会到自己是这个城市的一员,这个城市也是自己的家园,等等。国际经验如加拿大在处理移民众多和族群多样的城市管理民族工作时,历来充分引导和发挥社会民间多元文化力量的优势,传递和落实政府意图等方法;美国密尼苏达圣保罗市,社区工作人员必须学习和了解所服务社区具有一定人口规模的各民族的社会风俗、文化习惯等举措。
建议三,城市社区的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委员会等政府职能机构与同城的民族高校原已建立的合作管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工作业绩应当值得肯定。然而,在新的社会发展形势下,更应纠正过去长期执行以干预为主和民族高校始终处于被动参与的局面。由政府牵头或政策鼓励民族高校的学生会、工会及法学、社会学、少数民族语言学等专业与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委员会等政府机构建立长期联动机制,在少数民族人口进入城市尚未发生纠纷和违法行为前,即由同族或少数民族身份的师生跟进,对其开展不定期“融入城市文化调适相关基本常识”辅导。由于同族或民族身份的人们彼此间具有一荣俱荣和一损俱损的族群认同感和民族情结,故本族人帮助本族人,易于跨越语言、文化、心理、地域等障碍,便于消除目标人群的抵触情绪,走进他们的内心世界,获取他们进入城市参与市场发展等的真实需求。这样的城市管理成本不仅降低,而且政府职能部门可以减轻经济和精力支出,少数民族人员及时获得援助也能减轻经济和精神压力,民族高校师生更能获得及时社会实践和学为社会所用,发挥城市管理第三方作用。
少数民族人口流动的城市管理工作必须选择一条以预防为主、干预为辅的道路,即及时、有效地在萌芽阶段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才能使顺利实现创建和谐社会成为可能。于此,本报告针对彝族果商所提上述三项建议,事实上就城市少数民族管理工作而言,它行之甲地通,行之乙地亦通。
收稿日期:2015-03-04 责任编辑:王 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