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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石:为天下百姓谋福利

2015-05-30王相坤

晚晴 2015年7期
关键词:法律

王相坤

6月14日7时08分,乔石在北京逝世,享年91岁。乔石这个名字,在20世纪8、90年代可谓如雷贯耳。在他担任中纪委书记、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期间,为中国的改革事业、法制建设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确立革命的人生道路

1924年12月,乔石出生在上海市一个普通职员家庭。回忆当年的情景,乔石曾经说,我没有显赫的家庭背景,可以说我家只是个很普通很普通的小职员背景。等到抗日战争开始以后,家里连小职员的地位也维持不了了。当时家里还有几个弟弟,我就开始负担自己的生活。所以说,我从小就生活在清苦的家庭中,我参加革命的时候很年轻。

让天下穷苦人不受衣食温饱问题困扰的朴素情感,使乔石较早选择了投身革命。1940年8月,年仅16岁的乔石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几十年后,在当选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时,新华社发表的新闻稿称乔石“在抗日战争中确立了革命的人生道路”。乔石曾经回忆说:“其实自己一开始并不知道革命的真正含义,只知道要天下的穷苦百姓都能够过得上好日子,要为天下百姓谋取福利。但是随着阅历和经历的丰富,才明白这些和革命本质上是一致的。”

参加革命后,乔石即开始组织上海学生运动,先后任上海南方中学、光华附中地下党支部委员、书记,上海地下党学委总交通、新市区委副书记,浙江省杭州市委青委宣传部部长、组织部部长、市委青委书记等等。回忆往事,乔石说:“在上海的那段日子里,我过着非常危险的生活,但这是我为理想奋斗的最重要的时期,因为那时我就一个信念:人民都应该得到温饱。这也是当时入党的梦想和动力。”

推进民主法制建设

“文革”期间,乔石受到错误批判,被下放到基层锻炼,吃尽苦头,并祸及子女。在总结“文化大革命”的教训时,乔石说:“为何‘文革能泛滥十年,因为(我们)没有注意改进民主和法制。”“正因为这个惨痛教训,中国从70年代末开始注重法制,强调长治久安,以法治国。”特别是1985年担任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政法委员会书记后,乔石十分重视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推进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他认为,民主法制建设是治好国家的必由之路。他提倡学习和借鉴国际的成功经验,但反对搞“西化”,照搬别国的模式,主张必须坚持走自己的路,循序渐进,不断发展,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民主法治国家。

加强法制建设,没有精通法律的专门人才不行。为了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政法队伍,乔石决定从学习培训抓起。1986年3月4日,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结束时的讲话中,乔石专门强调学习的问题。要求各级政法干部把加强学习和理论研究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从理论上和思想上弄清“现代化建设与法制的关系”、“民主与专政的关系”、“端正党风、经济改革与打击犯罪的关系”,从根本上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提高抵制和反对各种错误思想的能力,正确地坚持党的方针和原则。

乔石担任中纪委书记的五年多,各级纪检机关查处党内违纪案件874690件,处分党员733543人,其中154289人被开除党籍,42416人移送司法机关。733543名受处分的党员中,省军级110人,相当于每年查处22名省军级官员。

1993年3月27日,乔石担任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后,进一步加大推动立法工作的力度。1994年12月16日,在接受香港《中国法律》杂志记者采访时,乔石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必须坚持的原则:第一,立法要同改革开放进程相适应;第二,局部利益要服从国家整体利益;第三,立足于中国国情,大胆吸收和借鉴国外经验;第四,地方人大立法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的重要补充;第五,更好地发挥专家在立法工作中的作用。

乔石履新中纪委书记时,同时兼任中央政法委书记。他面临的首个重要问题,就是如何摆正纪检部门与政法部门的关系。

司法部原副部长佘孟孝2012年发表的回忆文章中说,“当时,在反腐败斗争中,有人主张纪检部门与政法部门‘联合办公,共同处理违纪违法案件;有人主张公、检、法各部门提前介入纪检部门查处的重大违纪案件,便于以后连线跟踪查处违法案件”。“对这些主张,乔石毫不含糊表明了自己的看法”,佘孟孝在文中回忆说,“他一直认为反腐倡廉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保证。他一贯主张要从源头上解决权力的监督问题,使所有掌权者,不论职务高低,都要受到各方面多渠道的监督,使权力只能依法为民服务,而不能为己谋利,这样才能使腐败现象无法成风,跳出‘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周期率”。

严于律己的楷模

乔石说道,我们坚决反对腐败,必须严格地遵守和执行已经制定的法律、法规,坚持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应当依法对行政、审判、检察机关的工作进行监督。乔石特别重视对各级干部加强法纪教育,增强法律意识,不断提高他们遵纪守法的自觉性。1994年6月在贵州省考察时,乔石再次谈及这个问题,并要求“大家都得依法办事。宪法和党章都规定了,党也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共产党领导制定的法律,党不遵守谁遵守?你如果不把法律当一回事,还能叫老百姓遵守法律吗?”

乔石是严于律己的楷模。他私人生活很低调,以至于大部分乡亲邻里都不清楚自己村里有这么一位“大人物”。对家人,他有一个原则:家人、亲戚、朋友都不能够通过他的关系谋取职位。并每每鼓励子女们树立自尊、自强的信念,走自己的道路。在乔石的严厉要求下,子女们都能够自食其力。他要求家人:不要出风头,好好做好自己的事情;能够不公开讲话就不公开,能够不参与就不参与;不要在乡里炫耀自己。

凡是与乔石共事过的同志,都给他很高评价,甚至认为从他身上学到了很多道理。而今所推行的法治建设很大一部分是建立在乔石同志的基础之上。他一生为国为百姓,而今他的离世也让世人倍感惋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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