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七宗罪之“贪婪”
2015-05-30周再宇
周再宇
要想夺得消费者的注意力,你必须有所取舍。
现在流行H5。每次不慎打开H5页面,我的心都在哀嚎。
有些H5做得过于“炫酷”,各种动态效果叠加变幻,如同一个刚学会做PPT的孩子的“炫技作业”;还有各种花样的点击方式,你要是找不到正确的密码根本无法进行到下一步。这都不算什么,最让人无法忍受的是堆积控。手机屏幕本来就不够大,有时一打开吓我一跳,黑底白字密密麻麻扑面而来,我默默地退出,看到对面的白墙上都是密密麻麻的影像残留,使劲眨了几下眼睛才恢复一点视力。
产品就像企业家的孩子,谁看自己家孩子不都是优点呢?见人就要说,说半小时不重样儿地夸,漏了一样都觉得亏了,可是对方真的有兴趣有时间听吗?尤其是注意力高度“涣散”的互联网时代消费者?
严歌苓说审美有一段说得特别好:“能用一根线条达到效果,就不应该再多加一根线条,真正贵气的东西,往往在外观上内敛沉着,大拙若巧。”
看看现在的微信公众号,借助于编辑器,我们可以在上边加多少花哨的东西——动漫效果的“求关注”,寥寥几百字的正文下边接着一大串尾巴:求点赞求转求推荐,随机推荐文章回顾,微信公众号介绍(还要分文字版和图片版都放出来),按指纹或二维码关注……一恍惚仿佛走进了牛皮癣广告小天地。
你再看现在的广告,反正互联网不限版面,多多益善,一次传播要发七八条广告,如果七八条都是讲同一个诉求倒也好,每个版本讲一个诉求点,直让人眼花缭乱,什么都没记住。
说到底就是贪婪。早在上世纪50年代初,罗瑟·瑞夫斯(Rosser Reeves)就提出了USP理论,要求向消费者说一个“独特的销售主张”( Unique Selling Proposition ),简称USP理论。USP理论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每个广告不仅靠文字或图象,还要对消费者提出一个建议,即买本产品将得到的明确利益;二是这一建议一定是该品牌独具的,是竞争品牌不能提出或不曾提出的;三是这一建议必须具有足够力量吸引、感动广大消费者,招徕新顾客购买你的东西。简单的说——USP就是:独特销售理论,也就是给产品一个卖点或恰当的定位。
看明白没?一个。营销诉求点必须集中于一点全力出击,就像锥子一样刺破靶子,留下深深的印记,而不是以七八个拳头分击各处,七八个诉求那也叫定位?八爪章鱼才能这么定位!
话说回来,有些老板会很委屈:我的产品这么好,它价格又低、质量又高,它设计得有多美你知道吗?它的品牌故事有多动人你知道吗?它功能那么齐全,它有那么一大堆优质粉丝,我为什么不可以说出来?
我想问的是:您知道消费者有多懒吗?科学研究说人类的大脑其实只开发了10%,可是您知道连这10%,消费者都很少能动用完全吗?这个世界充满了各种各样的信息,为了处理这些信息,人类大脑自动进化出一种信息处理模式,那就是迅速地遗忘与生存无关的信息。这是个热点大爆炸但是瞬间被遗忘和切换的时代,消费者的兴奋点不断转换,浏览代替了阅读,他们的大脑几乎是“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
你必须用锥子刺痛他们!提炼出独一无二的价值主张,将一切边角料全部舍弃,让所有渠道所有媒介都只传递出这一个独一无二的信息,在消费者的心智中牢牢定位。
佳能在2008年的一次调查结果显示:很多人认为佳能是一个穿着正式、35岁左右的工薪族才会选择的产品,而其在20岁左右年轻人的群体中认知度偏低。为了打动年轻消费者,佳能专攻“色彩”定位,舍弃“年轻、时尚、科技、性价比”等传播角度,以“你好,色彩”作为唯一的宣传口号,目标消费者从专业人群成功转向时尚的年轻人群。
作家毛姆曾说:“你怎么能写出一部思想意义深远的剧作,让《泰晤士报》的批评家端坐在正厅的前排座位上,同时又让站在顶层楼座上的女店员忘掉拉着她手的年轻男人?”你不可能同时取悦所有人,请放弃以尽可能多的诉求点打动尽可能多消费者的奢望,这不是信息匮乏的年代,要想夺得消费者的注意力,你必须有所取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