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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融合时代数字艺术传播的维度

2015-05-30吴一夫吴兵

艺术科技 2015年8期

吴一夫 吴兵

摘 要:当前,媒体的深度融合使艺术传播日趋向一体化方向发展,而数字艺术传播效果决定了社会智慧化的程度,同时,艺术也已成为“大媒体文化”重要组成部分。优化数字艺术传播既要强调以信息为主体的融合化传播,又要把握以情景式消费为依托的社交化传播,同时,还要兼顾媒介信息互转以及全媒体下的数字艺术体系。

关键词:媒合融合;数字传播;现实与优化

数字艺术是数字媒体的产物,是运用数字技术和计算机程序等手段对图片、影音文件进行分析、编辑后的艺术形态。作为社会信息流动的一种,艺术传播与人类其他传播活动类似,从来都需要借助于一定的物质媒介和传播方式,从而才能将艺术信息或作品传递给观赏者,并与后者产生一定的心灵沟通。艺术融合传播的概念不是现在才有的,在艺术传播发展过程中,一直存在融合传播活动。一种是不同艺术类型中的想象化融合,如中国人所说的“画是没有字的诗,诗是有字的画”;另一种是艺术传播方式的融合,如电视艺术传播中的文字、图片的直接运用。当前,数字艺术更加强调融合传播,实际是指在媒体融合时代,数字艺术更加强调借助传播介质的融合而实施的一体化传播。

1 媒体融合时代数字艺术传播观念的嬗变

伴随着人类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人类艺术传播活动也一直处于不断变化、提升之中。约7万年之前,人类早期的艺术传播活动随人类认知革命的开始而产生。中国古人很早就认识到艺术及其传播的价值。孔子说君子“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论语·泰伯第八》),荀子道“声乐之入人也深,化人也速”(《荀子·乐论》)。然而,无论是12000年前产生的农业革命,还是500年前开始的科学革命,人类的艺术传播活动一直受制于生产力及科技水平的限制,艺术传播功能相对比较落后,艺术传播活动难以产生大的社会影响,直到近现代的工業革命才使艺术传播方式和功能获得重大进展。从1826年法国人尼普斯制造拍摄了世界上第一张照片,到1839年达盖尔照相法的产生,影像技术的发明不仅使人类的影视艺术传播成为大众性的艺术样式,同时也将其中许多表现形式和传播方式影响到其他艺术样式,视像技术的优越性功能得到充分的体现。德国哲学家瓦尔特·本雅明在《机械复制时代的艺术作品》一书中提出了著名的“机械复制时代的艺术论”,他以摄影(包括电影)为例,说明以摄影和电影为代表的机械复制手段已从根本上改变了人类艺术的认知方式,“通过大量的复制,众多的复制物取代了独一无二的存在。”[1]并预言机械复制的手段将最终消解古典艺术的崇高地位,艺术的权利将从“专业人士”手中解放出来,成为普通公众的一般权利。艺术已经从原来需要静思、个体品味、作为一种崇拜对象,变成了市场流通中的一种商品,它已经失去了本来意义上的艺术品的价值,而成为一种大众交流的手段。德国哲学家西奥多·阿多诺曾评价:“古典作品中每一个作品都是独特的创造,都有其独特魅力,是其他作品无法取代的。而流行音乐的主题、形式、作曲、调式和技巧等都是标准化的。”[2]“复制”虽然改变了艺术价值的唯一性,但对于艺术品的传播形式、规模、速度、周期、增殖量大小以及对于观赏者的接受方式、欣赏情趣等,都具有极大的影响。

随着数字技术的发展,移动网络的普及,人类生存环境产生了巨大的变化,现实与虚拟、生活与艺术高度融合。数字技术使艺术从原来的“独一无二性”、“不可更改性”变为可以随意修改的“混搭品”。一方面,移动社交媒介所建立的广泛社交圈对内容的自制、转发可消解传统社会不同圈子文化的阶级性、阶层性和垄断性,文化的“量产”使原本精英文化“飞入寻常百姓家”,并扩大了创作群体的数量;另一方面,作品的“量产”催生艺术产品传播渠道的拓展和丰富,而丰富的渠道又需要与之相称的产品,从而反过来促进了不同类型艺术产品的诞生,从而使艺术从第一阶段的(元价值)膜拜、第二阶段的(机械复制)展示价值,走向当下的(再现式)操控价值阶段。

2 媒体融合时代数字艺术传播的现实

今天,数字艺术从内容、形态、结构、技术、功能乃至传播方式都有了高度融合的趋势,其深度和广度超过了历史上的任何一个时期。如果说,以往的艺术融合传播仅仅是“联合”或“协作”那种低层次的融合形式,那么,今天以数字技术为平台支撑的、在全球化资本运作和产业并购背景下出现的艺术传播则更接近于一种高级的阶段。

2.1 不同媒体的深度融合使不同的艺术传播日趋向一体化方向发展

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数字化技术、通信技术和计算机技术的迅速发展,使以其为技术支撑的诸多行业之间的边界正在由清晰走向模糊,这一重大变化推进了信息、电信、文化、娱乐、传媒、出版、金融、证券等众多行业之间的相互渗透和融合,在全球形成了大规模并购、重组的浪潮,多元化成为大公司的发展战略。与此同时,资源配置、整合方式也发生了结构性变化,许多新的业态应运而生,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并直接改变了传统的产业结构,以顺应行业边界模糊的发展趋势。新媒体技术的发展大大推进了艺术融合传播的速度与程度,不同艺术由于互联网的存在使传播成本大大降低,现代化的数字压缩技术使移动网络传输系统兼容了文字、图片、声音、影像等传统艺术传播手段,超强的加载能力使不同艺术之间的融合成为未来发展的主要趋势。从以往的“泛媒体”传播,到“新媒体”传播,再到融合传播,艺术传播同样呈现出由简单到复杂,从低级到高级的“融合史”。

2.2 数字艺术传播效果决定了社会智慧化的程度

技术力量不仅改变着媒介的现有特征,而且也改变着以媒介为载体的艺术传播形态。以广播艺术为例。从技术使用上由模拟技术转为数字技术;从传播方式上由单向传输转为交互传输;从传播范围上融合区域传播、全国传播、全球传播。以往传统广播艺术的单一属性融合为集技术融合、内容融合、表达方式融合、使用元素融合的艺术传播形态。数字艺术也是如此,以往仅凭计算机完成的图片、影像如今可以借助网络的数据化、云计算方式,形成数据集纳式的众筹创作。数字艺术创作的技术“能不能”的问题已被一一肃清,在这种状态下,数字艺术创作者的想象力可以无限延伸。显然,从数字社会到智慧社会,这不仅是一种技术的能动,也是多种技术融合、平台融合的结果。可以看出,社会数字化的融度决定了社会融合的程度,并进而决定了社会智慧化的程度,也决定着数字艺术的发展方向,艺术从单一形态发展到数字艺术,再从单一的数字创作发展到智慧性的创作,其表现为人类社会智慧演变的结果。

2.3 艺术已经成为“大媒体文化”重要组成部分

媒体的深度融合不仅把不同的媒介结合得更加紧密,也将不同的艺术传播结合得更加紧密,从而产生了媒介载体、信息产品深度融合下的“全媒介文化”。这种“全媒体文化”不仅具有一般意义上的各种新媒体与传统媒体文化的特质,而且也具有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深刻内涵。一是它融合了不同媒介文化、艺术文化的特质,其外延更加宽广,超越了以往任何文化传播形态,是一种兼收并蓄、扬其各(下转第页)(上接第页)长的文化。二是这种“大媒体文化”并不局限于媒介文化、信息文化、艺术文化,而更像是人类社会政治学、社会学、文化学、经济学等人文社会学的综合体。

3 媒体融合时代数字艺术传播的维度

数字技术与网络的嫁接,使艺术作品已经具有了以各种表现形态汇聚的能力,即综合运用文字、声音、图片、图像等符号,完成艺术作品制作、传播的“融合化传播”。然而,作为人类的确认方式,艺术作品本身从来就是一种个性化的表达,是人类生存状态的现实写照。无论艺术传播的载体如何变化,艺术内容、艺术风格永远是唯一的。因此,在艺术作品载体高度融合的现实环境下,如何确保艺术内容、艺术风格的独特性就成为衡量艺术作品传播价值的唯一标准。

3.1 以信息为主体的融合化传播

美国学者凯文·曼尼在《大媒体潮》中指出,“传统的大众传媒业、电信业、信息(网络)业都将统合到一种新产业之下,这个新产业就叫作大媒(mega—media)业。”大媒体业的出现,不仅意味着信息、艺术、电信、服务等不同类型的活动可以被整合到统一的媒体平台上,而且也意味着以信息传播为主体的数字艺术传播活动与信息传播日趋融合的趋势。从信息内容融合传播的维度看,某地发生的一个突发性事件,媒体会立刻向现场派出由文字、摄影、摄像记者和多媒体技术人员组成的小组,他们采集的素材会迅速传回媒体,然后再由精通各类媒介的编辑在图表制作和设计网络交互式传播的专家配合下,制成不同类型的信息产品,这其中可能是网站上的简讯、图片、动漫,也可能是综合而成的一个完整的数字艺术作品。例如,由《纽约时报》打造的“雪崩”报道将文字、图片、视频、动漫和交互式图形无缝融合,形成连贯的“叙事流”,自然流畅且方便易读,给观众带来了全新的在线阅读的视听体验,它不仅是一个新闻作品,同时也是一个艺术作品,如果说这部作品获得2013年普利策奖中的特稿写作奖是对它全媒体新闻报道方式的肯定的话,那么,其自身所表现出的数字艺术价值同样值得肯定。显然,数字艺术作品已经不再是艺术家的单打独斗的产物,而是融合的信息采集、技术制作、美术包装、音乐设计等多个环节的产物。而这种以信息为主体的数字艺术制作流程可以有效实现通用性的生产,降低数字艺术生产的成本,提高艺术产品的生产效率。

3.2 以情景式消费为依托的社交化传播

移动网络的快速发展,使人们的移动行为正变得更加多样。数字艺术已经不再是一个静止化的行为,同樣面临着适应移动性、互动性和个性化传播的现实要求。在媒体融合时代,看信息、购物、艺术欣赏也随着媒体平台的融合而难以区分。正如艺术本身强调体验一样,人们的购物也不是单纯意义的买东西,更多带有消费体验、感官心态、符号观赏、社交活动的行为。北京芳草地购物中心,就有“金字塔”建筑、20世纪超现实主义大师萨尔瓦多达利的雕塑作品《海豚》及其他42件杰出雕塑原作、画廊、236米的红色步行吊桥等等都汇聚于此。上海K11则将国内外知名当代艺术家的17组作品分布于商场各处,让消费者在休闲购物的同时邂逅一场“艺术漫步”之旅。购物中心可能已经不仅仅局限于购物这一单一的功能,如充当艺术与文化中心,让购物的消费者,在高雅的购物环境中,体味到的是文化的底蕴,达到一种内心的共鸣,而商场的收益也会无限放大,就如走进北京的芳草地购物中心,你已经被它独特的建筑设计所强烈的吸引,让身在其中的你感受到的是艺术的荟萃,前沿科技文化的碰撞,满足人们“物态、情态、艺态”的不同需求。

3.3 媒介信息互转的传播效果

不同的媒介形式存在不同的内容偏向,不同的使用情境和受众对艺术有不同的消费需求。“媒介即信息”也可以视作“信息即艺术”,也就是说,内容与渠道是可以互转的,同样的内容在不同的渠道中呈现的效果不同,甚至连性质都可能发生根本性改变。同样,艺术价值在于使人产生愉悦、反思,艺术的不同来源产生的愉悦、反思程度也各不相同。数字艺术之所以在当今社会日益大众化,其重要的原因之一,在于与生活的高度融合,而来源于社会不同渠道特别是深度交往圈中的内容往往更能引起共鸣。因此,传播渠道的融合已经成为提升数字艺术传播的重要途径。

3.4 全媒体式下的数字艺术体系

虽然类似美图秀秀这样的软件可以轻易让一张看似普通的照片瞬间成为摄影艺术作品,拥有神秘微笑的《蒙娜丽莎》也可以在相互社交中PS成笔记本,甚至变成T恤图案,但数字艺术传播并不是文本、图片、音频、视频的简单叠加。随着以“去中心化、开放、共享”为主要特征的Web3.0的到来,数字艺术已经逐渐发展出了一套日趋成熟的全媒体数字艺术体系。特别是随着多媒体元素的增加,网络“多媒体语法”得以确立,包括超文本、链接、标签、整合的多媒体内容、固定图片、可移动的图片、图表、信息制图、地图等都已经成为支撑数字艺术得以融合传播的基本要素。

参考文献:

[1] 瓦尔特·本雅明(德).机械复制时代的艺术作品[M].王才勇,译.北京:中国城市出版社,2002:10.

[2] 西奥多·阿多诺(德).文化工业再思考[M].载《文化研究》第一辑,天津:天津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203.

作者简介:吴一夫,南京艺术学院传媒学院2014级硕士。

吴兵,南京政治学院新闻系教授,博士生导师。